关于开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22〕26号)要求,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2024年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对象
中价协单位会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年(含)以上,且有造价咨询业务经营收入,可自愿申请参加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二、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企业申请评价阶段(2024年3月-4月底)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设专人组成信用评价小组负责广西区内中价协信用评初评工作。对本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讲解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备查资料的详细要求。 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相关备查资料,并打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区协会办公室。 首次申报企业需在信用评价系统中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预申请,待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信息。(二)评价机构评价阶段(2024年5月)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小组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信用评价系统上进行打分。并在5月底前将评价结果报送中价协。(三)确认、公示、异议复核及公布结果阶段(2024年6月)
中价协对各省级信用评价初评机构上报的评价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并在中价协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向中价协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中价协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 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网站、工程造价管理杂志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四)评价等级的动态管理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内容要求,中价协将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以确保企业的信用等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