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明确提出的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等相关规定,并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的相关规定,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会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五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11日
文章字数:524

崇左市造价信息
南宁市造价信息
防城港市造价信息
钦州市造价信息
河池市造价信息
来宾市造价信息
北海市造价信息
百色市造价信息
柳州市造价信息
贺州市造价信息
贵港市造价信息
梧州市造价信息
桂林市造价信息
玉林市造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