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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6-24,来源:造价者,作者:

浙建人教函〔2021〕90号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1 14:3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669 各市

各市建委(建设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建办人函〔2021〕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修订并重新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职业培训工作体系,规范职业培训工作流程,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并按通知要求将全省备案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现有培训合格证信息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二、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搭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管理系统,提供给各市建委(建设局)免费使用,依据管理系统对职业培训、测试申请、抽取试题、组织测试等环节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三、注重实操培训考核,适时将各工种实操测试由纸质化考试方式调整为现场实操考核,积极发挥考评员作用,规范开展现场实操考核工作。同时,实操培训可采取基地式培训与施工现场培训、师傅带徒弟与集中辅导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但基地式集中培训时间应不低于最少规定学时。

四、已纳入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体系的相关培训机构申报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备案可优先考虑,但须具有与培训职业岗位、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施设施、设备和实操培训考核场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委〈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已与当地公共实训基地或院校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签订协议,达成实操培训考核长期合作关系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附件: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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