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1-02-12,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船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第1篇: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2010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一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协作、帮助下,本人能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局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现将本人2010年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本人能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精神实质,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同时在工作之余还自觉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本人极大增强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创新意识。本人深刻地认识到自己作为房管局机关的一位人秘股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服务领导、服务机关和服务群众的观念,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局领导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地做好房管工作。

二、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本人能紧紧围绕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把无私奉献的梅花精神融入到自己日常工作中去,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在工作中,本人任劳任怨,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如领导交办讲话稿及各种汇报、通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

起草校对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送等。同时,本人紧跟房管改革的步伐,刻苦钻研房管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群众水平。

过去的一年,本人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本人决心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克服缺点,更加努力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2篇: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总结 转眼间又到了十二月,这年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自己的工作做出分析评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法,以便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惩前毖后,扬长补短,为今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一、履行岗位职责 1、日常工作

作为一名年轻工作者,对待工作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我要求自己做到手勤,要多记笔记,多做记录,尽量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吸取经验教训;口勤,要多问,遇到疑难问题或工作中遇到困难就向老同志和有经验同志问;耳勤,多听取同事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由于日常维修工作繁忙,工作记录常常是挤时间来完成。在一年中,我记录了地埋线路的各种事故10多起,并附图,将位置、参照物距离、线路颜色、线号等一一记录。这对将来线路安全运行的整体评估及维护水平有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为了能处理好每次事故,我做到了认真观察、批注、分析。在每次处理事故前,先分析巡视记录,计划工作内容,备齐所需材料,然后和同事们共同探讨商量,使每次工作都高效、快速地完成。

今年工作主要是改造原有设施。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和同志们一起改造了永安街、永兴街、公园路、茅津路、风景区、文治路架空线路的改造、,配齐了所有开关箱的门锁,解决了多年积累下的问题,通过整改排除了隐患、积患多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隐患,提高了安全运行的可靠性。 2、班内管理工作

(1)班长是所内最基层的管理者,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是领导意志、意见的体现,也是基层问题的反馈者,因此更要树立起良好的自身形象,在工作中成为同事的榜样,在感情上成为同事信任伙伴。要求大家加班自己一定第一个到,要求爱护车辆卫生,我就经常打扫,整理车辆,每次遇到脏、苦、难、险的情况我就冲在前面以身作则。 (2)关心同事:遇到同事家里有事,主动帮助替班并组织全班一起关心,慰问,形成一种大家庭气氛。

(3)为了使每个同志都有机会参与事故的评估、判断。我尽量使每个同志在事故处理上至少占主导地位一次,以增加其经验,使每个同志都能独当一面,处理各种问题,使整个班组的业务技术水平有了整体的提高 3、新建工作

今年的新建工作主要是涧河广场的亮化,这是我市“创优”工作的重点之一。在那段时间里经历了几乎所有恶劣天气的考验,烈日、河道内的狂风、连绵的阴雨,成为施工中的最大障碍,特别是在突击决战的最后几天,感冒、腹泻、疲劳再次考验了我的意志,越是最困难时候越是要冲到最前面,那里最累,那里最险,那里就

有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为我市的“创优”尽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二、出勤情况

今年我坚持出满勤,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都能按时到达,积极参加。

三、今年主要工作情况今年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年。上半年是维护工作和涧河广场的照明安装工作,下半年主要是设施维护和管养,以及组织各广告公司对各自的灯箱广告线路全面整改.

四、奉献; 路灯所是发展中的单位,领导是有远见卓识的。为了促进所的发展,所对科、班的工作性质和任务进行了改革。在这次改制中,我通过学习“照明设施维修标准”,积极大胆地提出建议意见,并被所领导采纳。在分配班组时,想到的不是哪里轻松,哪里责任小,而是迎难而上,选择了运行班组。在初期面临的主要困难有95%以上设施需要整改维护;巡视工作的偶发性,突发性而造成的被动局面;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 单独操作能力不强。我积极和班内的同志想办法,想对策,通过几个月的高强度工作,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改变了局面,使下一步的工作有规可寻。

五、思想情况

为了使自己的思想认识,政治觉悟有更大的提高,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参加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和考试中取得了好的成绩,每月的思想汇报都能如实客观的反映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

六、存在问题

1、在工作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 2、一些工作未按“标准”的规程完成。

3、工作效率还有潜力可挖,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4、虽能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但流于形式。

七、改进方法

1、加强各种政治学习,提高个人修养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3、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多动脑想办法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每次工作前做好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4、加强与科所之间的沟通,使领导的监督工作更为深入。

八、近期目标

1、将所有设施全部再检查一遍,对一些薄弱环节群策群力,想办法解决。

2、考核班组内人员对电器的使

用、调试情况,以及表箱内电器的控制。 3、将高杆灯全部大修一次。

4、组织人员利用化学知识对灯杆的锈蚀问题提出新的办法。

九、远期目标

1、开源截流。在提高设施的安全运行后,解放一部分人员利用人员、技术、车辆优势走出去,开辟新的收入来源。在闲暇时间修废利旧,以达到截流目的。

2、对班管理设施进行评估,做出班组内的单独核算,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设施“经营”,以增加工作效率。

3、建立自己班内的应急分队,发生事故时能第一时间到达,以最快速度处理各种突发事故,能快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种急、难、险、重任务。

4、邀请所内的其他同志做班的义务监督员,从外围客观的评价班内的工作。

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默认分类 2010-05-24 10:13:04 阅读738 评论0字号:大中小 订阅

本年度,本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既教书又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理解教学大纲,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钻研教材,研究学生,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案。课堂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讲解、示范准确,讲究教学方法,以学生为本,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认真批改作业,注重研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较好地完成

本年度的教学任务。

本人任政教处主任,工作上能积极期协助校长组织落实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学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各项常规管理工作。开辟多种渠道,调动社会、家庭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学生德育工作。领导班主任开展教育工作,及时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加强班主任的理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工作水平。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

育活动。

但由于本人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高,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不显著,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

高业务水平,为教育

本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总结

一晃而过,转眼间已接近年末,。这是我中弥足珍贵的,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的。在这段时间里了我足够的、支持和,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 “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家装设计师“不经历风,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到了的艰难和坚定。在对你们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团队中的一员而惊喜万分。

在与你们相处的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的工作作如下。

在日益激烈的,作为一个家装,要想立足发展,除了产品自身的特色以外,必需着眼于队伍的建设。大凡做过销售的人都听说过“没有卖不出去的货,只有卖不出货的人”,这句话立竿见影的阐述了拥有一名员的重要性。我离“优秀”还有一段距离,为了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业务员,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争取早日达到优秀!

由于我入时间尚短,经过公司的一段时间的,我的平是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到了真正与客户进行沟通的时候,还有一定的欠缺,《》()。再就是目前烟台家装市场上的竞争激烈,迫使我不得不更多的知识来应付日益激烈的竞争。在此时间,我进一步的学习了3d max的高级技巧,还学习了一些颜色搭配、布局搭配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我的技能又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我想在不久的将来,我的能力会得到大家的认可。在学习了专业技巧的同时,我也不忘学习一些销售技巧。前面我已经说过了销售的重要性,我也为能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业务员而不懈努力。这段时间我学习了一些语言艺术和沟通技巧,并在与客户的过程中得到了。我的目标不仅仅是合格,更重要的是我想要做到优秀。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为早日实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还请领导给予我必要的帮助和监督。

在工作方面,我为公司做了大量的效果图,这些效果图可能暂时还没有很多的客户来,但是它们已经充实了公司的库。当有客户前来的时候,他们会有更多的。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孜孜不倦的为公司制作更多更好的效果图,让公司额资源更加的丰富。

在我不断进步的同时,除了有我辛勤的汗水以外,还有公司领导对我的大力栽培。你们那任劳任怨的,在逆境中和不屈不挠的性格都使我受到深深的鼓舞!也正因为有了这么多的闪光点,更加激励了我奋进的斗志。在工作上,你们是我学习的榜样,在中,你们是我的。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的团队能的更加默契。也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创造出更好的业绩!

xx年又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一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家装相关知识,并用于指导。

2、“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3、不断锻炼自己的胆识和毅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工作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细致地的对待每一项工作。

〔本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总结〕随文赠言:

第3篇: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务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

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难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与公司正常的通讯联系。

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报告公司并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

6.负责对船舶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 7.领导装卸货作业。

7.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大副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做好生产、安全等工作。船长不在时,代行船长职责。

2.在船长指导下制定计划航线,出航前应检查号笛、号灯、航行灯、舵机,核对车钟,使设备处于适用状态;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离靠码头时,负责船首指挥;夜间进出港、复杂海区和恶劣天气航行时参加了望;台风或大风时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防台守则;认真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 3.负责保管船舶证书、证件,办理进出港口的签证和延期等手续;负责保管国旗、信号旗、遇难信号等器材,并熟悉正确使用;负责安排甲板人员航行、锚泊和靠泊时轮值及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安排船员进行日常船体保养。

4.负责对消防、救生器材的技术管理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制定全船救生、消防等应急部署表,定期组织船员学习和熟练各种器材的正确使用,并定期进行演习训练;负责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5.在船长指导下制定甲板修理项目,参加修理验收工作。并负责船上成本核算和督促检查船上的卫生工作。 6.大副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船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副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7.参加货物装卸作业,负责查勘载货水尺。 8.完成船长交代的其他工作。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

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

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

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在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

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机械、设备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仪表。

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 8.参加装卸货作业。

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 大管轮职责

1.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做好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轮机长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轮机长职责。

2.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 3.协助轮机长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主动协助轮机长对主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直接负责对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做好领取及统计油料、物资、备件和工具的工作;有责帮助提高轮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并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 5.参加装卸货作业。

6.大管轮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轮机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管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二管轮职责

1.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作好轮机管理维修工作。大管轮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大管轮职责。

2.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

3.直接负责对各种泵类、空压机、污水分离器、传令钟、汽笛、消防器材和各管路阀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大管轮做好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做好出航前的领料、加油等补给工作。

4.有责任检查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并在工作中和技术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5.参加装卸货作业。 6.二管轮调离时,应将个人经管的事项及物料向轮机长与新任二管轮交代清楚后方可离船。 加油职责

1.轮机员在轮机长、大管轮和二管轮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机舱管理及机电设备的保养工作。

2.参加机舱值班,在值班或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

3.积极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主动协助轮机长、大管轮和二管轮作好机器的保养、管理、维修工作。

4.负责机舱的清洁卫生工作,清洗各种过滤器及污水滤网以及对主机、付机、甲板机械设备的加油和保养。 5.参加装卸货作业。 炊事员职责

1.在大副、二副领导下作好主副食品等补给工作,并及时将主副食品的消耗和储存情况报告大副或二副。

2.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增加饭菜花色品种,调剂好生活,节约粮食、燃料和淡水。

3.作好食品的清洁卫生和保管工作,不吃生冷和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4.保管好一切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作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具经常要消毒。 5.作好炉灶、烟囱及其附近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驾驶部航行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接班驾驶员和舵工在接班前要预习本航段的引航资料,熟悉航线的选择,引航的操作要点;要结合水位和航道特点,熟悉航标配置情况和控制河段,控制水位的引航及航行操作要点,对主要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遇到以下情况,应暂缓交接:

1、夜间或白天能见度不良,航道情况不清,无法确定本船船位时。

2、应交待而未交待或交待不清时。

3、正在或将要出入滩漕、大桥、船闸;正在进行船舶会让;正处于紧张操作状

态或驶离码头泊位尚未进入正常航线时。 4、正在转向或稳舵令后航向尚未稳定时。 三、交接要求:

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驾驶室,作好接班准备。 2、驾驶员应交接:

(一)当时船位及航道情况,附近船舶动态情况,通行控制信号情况。 (1) 使用车速及遥控操作台上转速表和各种仪表显示数据情况。

(2) 当天天气(风向、风力、能见度)水位(潮流)情况。

3、舵工应交接:

(3) 当时船位、船舶动态情况。 (4) 航行信号及夜航灯号显示情况。

(5) 操舵系统运转情况,助航设备状况,驾驶室清洁情况。

(6) 航行情况及前方横向目标、航行意图,附近船舶动态。

(7) 当时船速及所用车速(正在减速或加速行驶)。 (8) 水位及水情、天气预报、航行通告。 (9) 舵的操作性能及有无变异等。

4、接班人员进入驾驶室后不应该立即接班,应待了解了航行基本情况后,(夜航

时还应待视觉适应后),方可接班操作。

5、接班人员应待上班驾驶人员发出稳向命令且船舶已实际稳向后,方可按顺序

接班,驾驶员和舵工不得同时接班。

6、交班人员应按规定在航行日志上填写好交接记录,交接班驾驶员均应在航行 日志上签字。

7、航行中换班吃饭(主要指16:00—20:00)由下一班人员于17:00按职务

对口换班。在替换操作时,按本制度执行,换班后应负航行操作安全责任。

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人员,因事要短时间离开,必须经船长或当班驾驶员

许可,但驾驶室必须随时保证有两人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齐,站立操作(年长、体弱者例外),保持严肃镇静。应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禁止闲谈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做与航行无关的事。

三、航行操作时的一切口令和手势,必须响亮、清楚、及时、明确、肯定,执行人应复述口令,如对口令不明应及时问明后操作,以防误操作。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航行规章制度,不准抢航抢漕,不准强行追越和横越,不准贪旺走扣。进行船舶会让时,应先明确避让关系(权利船和责任船),除用高频电话联系外,还应按章鸣放会船声号,不搞无声默认。

五、保持正规有效的了望和联系,保证安全航速,在不准对会、追越的航段,通视距离不足2KM的背弯航道,应及早电话联系,以了解有无来船及他船船位,并告之本船船位,以利及时、有效地采取避让措施。如发现航标异常,他船动态不明等情况,应立即减速,必要时停车稳船,待弄清情况后再继续行驶。 六、应按要求和规定,正确使用驾驶部各种航行仪器、各种开关、控制器、通讯设备等,夜航时,应经常检查航行号灯是否正常,如有异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复。

七、在通过大桥、船闸和船长应监班的航段,船长应亲自引航或监航。

八、如航行中发现异常,需要应变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并按照《应急手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九、舵工应按规定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记录。

船舶停泊值班制度

为保证停泊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大副为全船停泊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责任,认真值班。

二、各停泊值班负责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 三、应按规定留足停泊值班人员。 四、停泊前注意事项:

1、大副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布置和检查各部门停泊前的准备工作。

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分考虑锚地周围航道情况(不碍他船航行)、水位、河床底质、当时气候、风向。

3、机舱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水手长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锚泊和系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以备抛锚作业及停泊之需。 五、要求:

1、船舶锚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规定悬挂显示停泊的号型和灯号。

2、值班人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作。

3、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相关责任:

(10)驾驶部值班人员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附近来船动态,必要时可用高频 电话联系,对高频电话进行认真监听;应注意水位涨落,必要时勤测水深;可用探照灯向岸上(不影响他船航行)扫射,以观察船位是否变化和其它异常,防止走锚或断链,值班人员在进行异常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报告船长和大副。

(11)轮机部值班人员应注意发电机组运行状况,保证船舶照明;服从大副指令,作好应变准备。

(12)炊事员应在饭后关闭相关电源、气源,并对炉灶及相关电器进行检查,以防止火种余烬等隐患。

(13)大副应高度警惕,不时巡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杜绝火灾、被盗、被撞等事故发生。

(14)在囤船停泊时,除应遵守囤船有关规定外,仍应按上述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责任。

(15)在港口码头停泊时,应注意装卸货的相关情况及水尺变化,并根据相关情况作出处理。

轮机部航行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机舱,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

二、虽然交接班时间已到,但由于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仍应继续履行值班责任,坚守岗位,否则,当班人员应负相关责任。对未接班者,轮机长应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对未接班者予以处理。

三、当船舶正在靠离码头或正在进行其它特殊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直到该操作结束时,方可进行交接。

四、接班人员应对运行中的机电设备和线路图上的检查点,按照职责进行全面巡视检查。

五、交接双方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交接,如实反映当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已经或即将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其它需要说明和必须做的工作。

六、必须做好对口交接,做到交清接明,努力做到不带故障交班。如确实存在严重障碍,危及船舶安全时,交接双方存在争议,应及时请示轮机长裁定。

七、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清洁工作,并为下一班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准时上岗,坚守岗位,认真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二、机舱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时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机舱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车钟信号,正确而迅速地执行驾驶台命令,对有主机遥控装置的船舶,必须注意警报信号。 四、当机舱主要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减速或停车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台,经同意后,方可减速或停车,但若危及人身和主机安全时,可先停车,但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及时通知驾驶台。 五、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做到“四勤”(勤看、勤听、勤闻、勤摸),注意检查各运行设备的油、水压力及温度。

六、运行中的机电设备每2小时检查1次;中轴、尾轴、舵机、空调、锅炉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在《轮机日志》上做好检查记录;各主要阀门,应急设备应每航行班检查一次,使之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七、轮机长应根据规定,在船舶驶经大桥、船闸、重要滩漕、进出港口时,下机舱检查、监班。

八、值班人员应对掺混装置、加油装置、油管路进行检查,使之保持正常状态。

九、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舱室、舱底积水,及时处理过多的积水。 十、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机舱工作,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看书报、吹牛聊天、谈笑打闹等。 十一、应按《内河轮机日志记载规定》的要求记载“轮机日志”。 十二、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油类及污水处理工作,防止水域污染,并按规定填写《油污记录薄》。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实现我司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机关的强制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通过实施本制度,保证船舶安全航行。 二、范围: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有船舶。 三、责任:

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每年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 2、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应保证每半年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

3、海务、机务主管应保证每个月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

4、公司所属船舶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和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水上安全法规和公司体系文件及主管机关强制性规定的学习及安全防污染意识情况。

2、船舶“安全活动日会议”、“作业会议”及部门会议。 3、部门和人员安全责任和预防措施是否落实。 4、安全和防污染规章制度的执行。

5、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明和运行状况。 6、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维护保养。 7、应急训练和应急演习。 8、应急反应能力和操作技能。 9、各种培训和职责熟悉情况。

10、航行轮机日志记载和其它记录的记载。 11、防污染工作。 12、劳动纪律。 13、隐患整改。

14、船舶证件和船员适任证书。 15、船员资格和适任状况。 五、检查方式:

船舶在港检查和跟船检查。 六、检查要求:

1、各种项目检查都要符合公司体系文件和管理机关及船级社的规定和要求。

2、检查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秉公执法,按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检查。

3、公司所属船舶必须按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回答相关问题,积极主动地配合检查。

4、公司所属船舶必须按检查组在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

机舱守则

为了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航行安全,特制订本守则。

一、轮机长是机舱负责人,各值班负责人为值班时的负责人。 二、轮机长应对机舱纪律负责,值班负责人应对值班时的机舱纪律负责。轮机长和值班负责人均应以身作则,遵守机舱纪律,并及时对违反机舱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

三、机舱是船舶最重要的部位,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轮机长许可,不得入内。

四、机舱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岗位,不准赤膊、穿内裤、穿拖鞋上岗值班,不准看书报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对《轮机日志》撕毁或乱划,不准吹牛谈天、打瞌睡等,严禁酒后当班。

五、机舱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准堆放杂物、晾烘衣服被褥。易燃、易爆或者其它非工作需要的物品严禁带入机舱。

六、因工作需要与机舱内值班人员联系时,应用电话或者与值班人员当场交流,不得无故在机舱上层敲击或呼叫。

七、机舱内各种机电设备,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轮机长或当班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动各种警报,不得随意拨弄开关和阀门。

八、机舱值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做到“四勤”,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确保主副机及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严禁开自由车。 九、机舱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应予标明,做到文字简练、清晰醒目。

十、机舱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防止误操作。

驾驶室守则

为了维护良好的操作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守则。

一、船长为驾驶室最高负责人,当班驾驶员为值班时的驾驶室负责人。

二、驾驶室是船舶最重要的部位,不论航行或停泊,除驾驶室值班船员外,无关人员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室。

三、船长应对驾驶室纪律负责,值班驾驶员应对值班时的驾驶室纪律负责。船长和值班驾驶员要以身作则,遵守驾驶室纪律,并及时对违反驾驶室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

四、值班时,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服装整齐。不准穿背心、内裤、拖鞋;不准闲谈和做与航行无关的事,严禁擅离岗位。 五、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值班行为,值班驾驶员的操作命令必须准确及时,且声音响亮,手势清楚,执行人员在执行指令的同时,应及时回复口令。

六、驾驶室人员应根据相应职责对驾驶室各种仪器、开关、控制器及各种图集、资料、文件记录等按有关规定进行养护和保管,并固定位置,以方便使用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操作设备;不得使用高频电话交谈私事;不得将助航设施作导航设施使用;不得关死驾驶室门或窗。

七、非航行用具及杂物,不得放置驾驶室。 八、驾驶室不得张贴与航行安全无关的图画。 九、驾驶室应保证有序的工作秩序,不得高声喧哗。

十、必须按《航行日志记载规定》,用钢笔认真记载航行日志,记载时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污损或损坏。

船舶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党和国家有关水上法律法规、海事机关强制性规定、船级社及行业组织相关规则、规定,上级和公司有关文件、专业技术资料和事故通报等。 二、组织:

1、船长应每月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全体船员参加。 2、学习应在停泊时进行,如在航行中学习,值班船员不得参加。

三、学习可以采取宣读、讲解、互相提问的方式进行。 四、船长及部门责任人,应以身作则,并激励其他船员提高学习热情。

五、船长及部门负责人应采取各种方法,提高船员学习兴趣,逐步养成 良好的学习习惯。

六、船长应指定专人记录。

七、参加学习人员应遵守相关学习纪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记录。

船舶设备维护制度

为保证船舶的适航状态,保证航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船长应对船舶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及辅助设施的维护工作进行监控检查。

二、大副和轮机长既是驾驶部设备维护和轮机部设备维护的负责人,又是分管设备维护的负责人,轮、驾二部其他技术船员分别是分管设备维护的责任人(监护人),水手长、舵工、水手、加油分别是设备维护养护人(水手长还应是消防救生、锚泊、系泊设备维护的检查人)。

三、大副和轮机长应根据体系文件的要求,分别在当年12月底以前编制次年的“年度维护计划”,分管设备的其他技术船员应在当月底以前编制下月“月度维护计划”。上述维护计划在报船长和轮机长批准后(年度计划还应报机务主管批准)实施。 四、设备的养护人应根据“船舶设备维护周期表”的维护周期和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并作好相应记录。设备的责任人(监护人)也应根据“船舶设备维护周期表”的要求,对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在相应记录的“责任人”或“监护人”栏目中签字。

五、设备的养护工作必须规范认真,绝不允许走过场。设备负责人必须履行“监护”责任,对维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船长每月一次对船上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签字或作出验证及整改要求。

六、各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记录必须实事求是。

船舶部门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会议是指驾驶部和轮机部每月一次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二、会议时间:每月一次,原则上在“安全活动日”后的第二天进行。

三、会议分别由大副和轮机长主持。 四、参会人员必须签到。 五、要求:

1、会议应学习国家有关水上安全法律法规、上级和公司文件及海事机关相关规定等。

2、大副和轮机长应分别就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安排布置有关航行安全、装卸作业、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及预防措施,要落实本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事事有记录。

3、大副和轮机长可在部门会议上对船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驾驶部和轮机部船员应就本部门的工作提出主张和建议,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体系文件的要求。

六、驾驶部会议由三副记录(没有三副的由大副指定一名舵工记录),轮机部会议由三管轮记录(没有三管轮的由轮机长指定一名加油记录)。

七、会议记录分别由大副、轮机长保存备查。

船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船员的安全和防污染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船舶应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定船舶“年度培训计划”。

二、船长必须对船上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情况进行监控并负责对相关船员的职责、法律法规、体系文件、应急演习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部门船员进行职责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四、船长每个月必须对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技术船员分别进行法律法规、应急演习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五、船长必须对新聘或转岗人员进行熟悉职责的培训。 六、船长每月必须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体系文件的培训。 七、部门负责人每个月必须对所属部门船员进行一次体系文件或操作技能培训。

八、被培训人员必须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并认真接受相关培训。 九、培训记录由培训人员自己记录并保管,被培训人员必须在培训记录上签字。

十、培训记录必须妥为保存,离船时列为移交。

船舶作业会议制度

1、船长必须在会上宣读“航次任务书”,布置本航次运输任务。

2、根据本航次所运输货物种类和特点,船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就装卸作业和航行途中防火、防爆、防风、防雨等事项提出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以保证所载货物在装卸过程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根据本航次航线的航道、水位、气象等特点,船长应就航行安全提出以下要求:认真执行“内规”或“定线制”规定,保证安全航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航行行为,避免触礁、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要布置中游浅区航道和上游自然河段的安全航行的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和下游安全避让黄沙船的安全航行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4、要根据体系文件和主管机关的要求,船长应提出本航次体系文件培训和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的要求。

5、作业会议由三副记录,并对记录保管三年,在离船时,列入移交。

船舶劳动纪律规定

为保证船舶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船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劳动纪律的规定,特别是船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

二、船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的责任人。

三、开航时,轮驾两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进入值班岗位,做好开航前的检查备车、活舵和准备工作。

四、航行时,驾驶部和轮机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前的各项检查及准备工作。

五、停泊时,非值班人员需要离船时,必须给船长请假,经船长批准后方可离船,船长应告之船舶开航和回船时间部门负责人无权同意本部船员离船要求,离船人员必须在开航前半小时回船,停泊值班按航行值班相关规定执行。

六、船员需要休假,应提前十天报告公司人事主管,并报告船长(船长无权同意休假要求),待替代人员上船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船休假。

七、上召开“安全活动日会议”、“作业会议”和“部门会议”时,参会船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或中途溜号。 八、舶装卸货作业时,值班或作业船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值班或作业。 九、船舶进出闸作业时,除当班人员外,参加过闸作业的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驾驶员指挥,准时到岗,参加过闸作业。

十、船到港,各部门负责人应安排轮流作业班和轮流停泊班值班人员报船长同意后实施,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船,若遇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时,必须报告船长按排同工种人员接替代班;非值班人员必须按公司和船长要求的时间回船。

十一、上述纪律不得违背,如有违背,船长有权根据违背纪律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罚款30—50元的处理,其罚款用作船上购买学习用品或生活用品,处理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船舶垃圾管理规定

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船长是船舶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大副是具体责任人。 二、船舶应配备有主管机关批准和签发的《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记录薄》。

三、船长应每个月组织船员学习一次《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对新上船的船员应进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主要内容的培训。 四、大副具体负责船舶垃圾管理工作,应利用各种方式对船员进行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宣传和教育,明确相关船员的责任,提高环保意识。

五、船舶应尽可能地减少船舶(生活)垃圾的产生。

六、严格执行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船舶必须配置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有专用地点存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江中。有毒、有害危险品垃圾应分类袋装,并在包装上注明类别、品名、数量及注意事项,并向接收单位讲明。船舶到港后,应向持有《船舶垃圾接受作业许可证》的接受单位交送船舶垃圾,并向垃圾接受单位索取“船舶垃圾接受证明”。

七、如发生垃圾污染事故时,船舶应向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八、大副负责厂修时的垃圾处理,应将垃圾放入船厂工作囤船的垃圾容器中。

九、大副应将垃圾处理情况正确地记入船舶垃圾记录薄中,并妥善保管《船舶垃圾记录薄》。

第4篇: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于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

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 船舶国籍证书; 1.4.2 船舶登记证书; 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 1.4.4 船舶吨位证书;

1.4.5 船舶丈量证书; 1.4.6 船级证书; 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 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

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 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 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 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

1.4.13 电台执照; 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 1.4.15 年税缴费收据; 1.4.16 规费缴交收据; 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 1.4.18 船钞; 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 1.4.21 其它有关证书;

1.4.22 其它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于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它有关事情,详细载于航海记事簿, 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1.6.1 因事变或不得已之情事而变更预定之港口、或中止航行而驶回。

1.6.2 航行中本船遭遇海难或其它危险。 1.6.3 救护遇难船舶或人命。 1.6.4 船长对船员之管束行为。

1.6.5 航行中船员或旅客之死亡、或其它事故。 1.6.6 航行中发现货柜封条遭受破坏,或有异状之情况。

1.7 船长应在本轮抵港前会同各主管举行一次查船工作,是否有违禁品、走私品或毒品,并应通知船员禁止走私或违法情事,且将通告内容及日期登记于航海日志上。 1.8 出港前应责成各部门彻底查船以防偷渡。

1.9 除奉准外,船长或其它船员不得将公司业务等资料,擅自向外界透露或发表。

1.10 船上各部门之司多请领,均须船长签阅后陈报公司核准、安排在适当港口补给,不得私自请司多店配送。

1.11 船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请公司派人代理,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应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之一人代理执行职务。

1.12 船长应彻底明了最近颁布之各种航行布告、航海资料、海事鉴定规则、避碰章程、公共卫生条例、各国海关、移民法规及本公司所订之有关章程。

1.13 船长在接收船只时,应即详细了解该船之任务、性能、装载容量、设备、主机马力、速度、燃料及淡水载量、以及法定之航海设备、救生设备、灭火设备、航海仪器等特性,以便达成安全航行之任务,其船用金亦应移交清楚,如有亏空须负责赔偿。

1.14 船长应严格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符合有关位之检查(美国海岸防卫队检查、港口国管制检查、巴拿马安全检查、船级检查、防止油污染检查等),避免延误船期或遭受罚款。 1.15 船长应尽力维护全船的良好风气及纪律,增进工作效率。

1.16 应遵照本公司封条管理政策规定,负责船上自备封条使用、管理、申请,与每年之年底封条清点盘存与向COD-OPD 通报。

1.17 督促下属将公司所规定之报表按时尽速寄回公司。 1.18 负责与伙委、大厨协调采购伙食及年节加菜筹备等事宜。 1.19 每月清点库房并结算一次,并将帐目签署公布周知。

1.20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2.航行中职责

2.1 船长应在船舶安全前题下,尽一切能力,保持公司所预定之船期,以配合运航管理本部运航部Operation prospect 所安排之日期到港,如遇船期超前,船长应视主机之实际状况,以经济速航行,考量节省燃料,但其减速以不低于公司所通知之Minimum Output。

2.2 除遵循国际海上避碰国际规则外,当气候转恶、能见度不良、或航经拥挤水域、海峡险要处、急流中;或沿岸航行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 2.3 船长及各驾驶员应切记,虽引水人员在船,亦不能卸除本身之责任。

2.4 航行中,船长应于必要时签写夜航命令或驾驶台命令簿,指示当值驾驶员应注意事项。 2.5 每月至少举行求生灭火演习乙次,并记录于航海日志上。

2.6 随时督促全船船员,熟练操作各项属具,并训练他们处理船上事物之能力,加以考核,以便为公司储备人才。

2.7 随时检查船体各部之状况,并督促所属整理、保养,以确保船舶之完善、整洁、美观。 2.8 随时查阅航海记事簿及货物装卸日记,并予按时签署。 2.9 在航行中每两天向公司发送中午船位电报。

2.10 遵照Sailing Instruction 之指示向公司及代理行发送有关ETA 电报。

2.11 船长应随时了解船舶之稳定度,以便调整压舱水或其它影响稳定之因素,以确保船舶安全。 2.12 当船舶租予租船者时,于收到charter party 后,应审慎研讨并了解各项条款,必要时提出更正建议。

2.13 Stowage plan 之拟定,务必依照Loading Manual、Cargo Securing Manual;绝对避免货

载造成之船体应力危及结构之安全及cargo damage、lashing gear damage;卸货时亦同。 2.14 关于装卸之准备工作,于航行安全无碍且实际可行时,应督促于到达装卸港口前完成。 2.15 船舶在台风附近航行,每六小时应向公司报告船位一次,直到安全脱离为止。 3.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

3.1 随时研读注意各港口规章、及其锚地、流水、港湾地形,以策安全。 3.2 强迫领港区必须遵章雇用领港。领港在船时,船长仍须时刻注意航行安全。 3.3 交代大副,按当地之海关及移民法规,准备各项进出口结关文件,以免延误。 3.4 到港前,船长应督促所属完成装卸货之准备。

3.5 船舶于港外下锚时,应嘱咐各驾驶员轮流值班,机舱需要保持机动,采取正确防盗措施,以策安全。

3.6 把握船期,随时与代理行或分公司保持连系,以确定进出港时间,通告全船同仁。 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在船督率全体船员采取应变措施。

3.8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船长交接

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4.1 船舶各种证书及船用航海书刊,必须移交并签字。 4.2 船用金、膳食及烟酒移交应作成清册,一一点交。

4.3 传上库存封条存量、封条号码,及其相关记录,应当面点交。点交报告应列入船长移交报告中。

4.4 各支付款项,未经陈准皆不得列入移交清册,如为特殊开支不及陈请、或已陈请尚未核示,得列入暂付款,陈请相关部门核示,如未获核准,应由前任负责偿还。 4.5 船长交接应在廿四小时内交接完毕。

4.6 船长交接应将本船之特性、机器性能及所属各员之能力、所担负之工作等详细说明。 4.7 船长交接应办理移交手续签证,并将移交报告正本陈报海员部(海员部将另行转会损保部)。 4.8 船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船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Deck Log Book 签字。

轮 机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轮机长秉承公司规定及船长之命令,综理轮机部工作,督导所属各级轮机人员执行任务对全部轮机应负安全及技术上之责任。

1.2 负责管理轮机部,机械、属具及油料、物料等。 1.3 随时查核油料并适时申请添加,以策航行安全。

1.4 监督轮机部所属各级人员之工作,并考核其品德、技术及勤惰。

1.5 督率所属实施保养、修理工作,如不能自修,填具请修单回报公司安排修理,若须紧急修理则陈请船长电告公司安排。

1.6 负责保管「机舱日志」、「机舱摘要日志」、「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车钟簿」及「各种说明书及船图」等。

1.7 查核各种验收单、申请单与报表并负责办理有关轮机部之文件。

1.8 卸任时应将机器说明书、船图、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机舱日志、SQE 窗体、轮机部验船报告与记录等之存底,以及其它有关文件移交之,并将主副机、电机、锅炉等之性能详告继任者。 1.9 负责指导及训练轮机实习生。

1.10 协助改进人员纪律、生活卫生环境、文康活动及设备。

1.11 接收油料应亲自或或指派适当轮机员,当上油驳船执行丈量,并切确认该员胜任工作。 2.航行中职责

2.1 注意保持主副机之正常运转,依公司指示之到港日期,配合船长要求,调整主机运速,若有实际困难,须与船长协商。

2.2 核签机舱中午报告并与甲板部交换,并记录于机舱日志。

2.3 进出港口或过运河、行驶受限制航道、遇浓雾大浪、机械故障或其它意外等应于机舱指挥处理,并与驾驶台保持连系。

2.4 经常巡视机舱,督导训练初任职之轮机部各级人员。

2.5 船上举行灭火、求生演习、防油污染演习及设备检查时,督率所属予以密切配合。督导部属紧急设备、防油污染设备之操作、训练、保养。

2.6 如调速设备失灵或主机打空车时,应密切注意主机运转情况,并予适当处理。

2.7 每航次测主机马力,以马力图判断输出马力及机器运情况并回报公司,勿使主机过负荷运转。 3.停泊中职责

3.1 查询在港停泊时间,预先安排保养及修理项目以便及时完成。 3.2 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师上船验船时应全力协助。 3.3 对修船工程、物料、油料等之签收应谨慎签核,并加盖船章。 3.4 督促部属注意锅炉水位、汽压、点火及电机各种辅机之运转情形。 3.5 在泊港期间,严禁所属泵出舱底水以免受罚。

3.6 在泊港期间,司多间注意上锁并交代当值人员注意,以免发生偷窃或偷渡。 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留船指挥轮机部人员工作。 3.8 应密切注意开航时刻,配合机舱保养工作,以免延误船期。

3.9 负责油料之补充,加油前妥善安排轮机人员部位及工作,并准备加油管路图、部署表等以符合当地港口之规定,于装油前核对驳油表、或丈量驳油量;加油时,注意勿使油料溢出甲板或船外,加油后核对所加油料之数量。

3.10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进坞前后职责

4.1 指示大管轮制作请修单,并仔细审核后寄回公司。

4.2 与公司联系以确定修船、验船所需之配合工作,是否需清洗双层底油舱,以便实施检验双层底舱舱底等项目。

4.3 与甲板部协调安排驳油,尽量使船前后左右吃水调整至符合船坞要求。

4.4 检查与机舱关联之船壳外部一般状况,各进水、出口、阀及其过滤网、推进器、艏推进器、艉轴、锌板等。

4.5 进坞时,注意检查海底阀及水线下进出口阀,出坞时检查有无漏水。

4.6 严防失火。

5.轮机长交接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5.1 燃油、滑油存量; 5.2 公司规定与通告;

5.3 船图(轮机与电力部份); 5.4 轮机说明书;

5.5 轮机重要备品、配件清单; 5.6 保养工作计划及纪录;

5.7 轮机记事簿、辅机纪录簿、油料纪录簿等。

5.8 轮机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轮机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Engine Log Book 签字。

大 副 1.一般职责

1.1 大副秉承船长之命令,除指挥甲板部之工作外,并负责全船行政专责,且为SSO 及SHO,对外,如船长不在时,可代表船长执行职务,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船长。 1.2 填报SQE 所规定之各式窗体。

1.3 新旧任大副上、下船时,应将lashing gear 交接清楚,各自负责。由于lashing gear 点交费时,下船之大副可事先点交不下船之二、三副(由船长指定之),俟新大副上船时再行点收,同时下船大副向公司报到时,应将lashing gear 移交清单(具船长之counter sign)陈交公司。新上船之大副则最迟须于一个月内将点收之清点寄回公司。 1.4 配合船长,遵照公司所规定之自备封条管理政策规定与要求。

1.5 负责督导舱面各部份,船体内外甲板机具及全部住舱之整洁、保养工作,一切物料务求其物尽其用,避免浪费,节省不必要之开支。

1.6 负责指导及训练所属,达成每个人均能胜任工作,并严正考核所属船员之技术经验及品行。 1.7 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物料等详细点交。

1.8 装卸货应力求小心谨慎、安全第一、减少损失,达到公司营运之最大收益。 1.9 与轮机部协调有关工作及合作进行船上能自修之工程。 1.10 负责协助增进全船船员生活纪律及卫生环境。 1.11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1.12 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

1.13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1.14 招待港口当局有关人员办理结关手续,填写各种窗体等。 2.航行中职责 2.1 按常规航行当值。

2.2 督促所属执行日常之各种保养工作。

2.3 随时注意大舱及甲板上货物之固定,并检视lashing gear 是否完好。 2.4 指导求生、灭火及其它演习并负责该项设备随时完整可用。

2.5 检查普通柜/危险柜/特殊柜状况,冷冻(藏)柜运转,其窗口显示、记录图纸之温度是否正确。 2.6 随时注意船上淡水的控制。

2.7 随时注意船体是否倾斜,船舶稳定性(Stability)是否安全。

2.8 注意天气、海况及其它内在及外在因素,有效防止人员、船体、货载受到损伤,恶劣天气过后负责检查货载有否受损并陈报船长。

二 副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船上航海仪器之管理、保养及校正,备件之申请、储存及记录。

1.2 申请、整理、修正及保管海图、航船布告、有关书册,使其与最新资料相符。 1.3 协助船长处理有关财务工作,如:办理赡家款更改申请、船领薪之发放等。 1.4 医药之保管、供应及申请,药品之消耗须作记录。

1.5 每航次完成时,迅速填制航海摘要日志及有关报表,陈报船长核阅后寄回公司。 1.6 负责船上图书文康器材保管、整理。 1.7 协助大副处理垃圾事宜。 1.8 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

1.9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2.航行中职责

2.1 按常规航行当值;若能见度不良,即开雷达、鸣汽笛、报告船长,小心瞭望。 2.2 随时保持各航海仪器之正常使用。 2.3 海图之整理与新资料之实时修正。 2.4 填制noon report 陈报船长。

2.5 遇天气转恶或有疑难之事,速告知船长。

2.6 随时注意船体是否倾斜,甲板上货柜、货物及属具,其固定器具是否松弛或摇动,如有任何异状,迅速报告大副、船长及时防患。

2.7 有关航海书籍之编列,以及本航次有关之书籍,须提出以供参阅。 2.8 协助大副完成各港口所需之文书(paper work),以便港口结关使用。

2.9 列出黄皮书上各项预防注射效期将至之船员名单,陈报船长以便安排注射加签。 2.10 检查普通柜/危险柜/特殊柜状况,冷冻(藏)柜运转,其窗口显示、记录图纸之温度是否正确。

3.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

3.1 督促AB 安放领港梯或舷梯,以备领港或检疫、海关、移民局人员上下。 3.2 协助大副接待检疫、海关、移民局等官员之结关手续。 3.3 在驾驶台上测定船位,辅助船长或领港之传令。

3.4 在船艉部指挥靠离岸之工作,并随时报告驾驶台船艉和码头或其它物体之距离,以策安全。 3.5 开航前会同轮机员试车、舵,并激活航仪。 3.6 码头靠妥后,应将航海仪器妥善安置。

3.7 离港后协助大副检查全甲板上的货物及属具器械是否稳妥,拉绳(Lashing)固定。

3.8 出港前责任区之检查,防止偷渡。

三 副

的工作中,航行避让显然是重点之一,而三副负责的救生消防设备,又是各项检查的重点。下面就这两个方面简要地叙述如下:

一、航行避让:

A.定位

1.近岸航行时,特别是进出港时,应尽量用陆标定位;

2.陆标定位有多种,其中,雷达距离和罗经方位(非雷达方位)较为准确、迅速,可考虑常用;

3.除经过特殊位置,定位的时间间隔最好不变,以方便判断船速变化;

4.对初学者,先用GPS定位,通过观察海图上船位与岸形关系,对照雷达波形,有助于确定陆标位置。另外,配合GPS船位,有助于判断定位的准确性;

5.使用大比例尺港图时,若用GPS定位多存在位置差,应注意修正;

6.应重视测天船位并记录航海日志。

B.特别注意来船

1.方位变化不大的来船往往DCPA很小;

2.顶头的,特别是顶头偏右的对开船,往往会因采取措施不一致而造成紧迫局面;

3.“异性灯质”,即红灯侧见“绿灯船”;或绿灯侧见“红灯船”。特别是大舷角的易被忽视。“异性灯质”的船往往容易忽视距离,在连续接近时而造成紧迫局面;

4.成群成对的小渔船。由于它们为数较多,且常对拖/拉网,不易让清;

5.恍惚不定的船舶。由于动态不明,不易采取措施。

C.DCPA的估算

法一:口诀法(原自大连海大某毕业论文)

“八七同,六五半,十一十,加倍算,十九一点六,九八一点三,七六零点七,五四零点三。”观测目标船距离变化1海里时的方位变化量ΔA根据观测距离从口诀中取得系数α,则求得最近会遇距离DCPA=ΔAα。

法二:雷达余晖判断法

记住雷达亮度旋钮的位置后,将亮度旋至最小,观察其余晖。则顺余晖方向的延长线至雷达中心的距离即为所估算的DCPA。判断完毕,将亮度旋至原来位置。另外,根据余晖长短,也可粗略地判断TCPA的大小。

注:1.此法中观测到的余晖,其实即是相当于相对运动的尾迹;

2.此法特别简单方便,尤其是在船多的海域,可以一目了然,迅速了解各船动态。但仅适用于夜间,或老式带遮光罩的雷达。

D.其它应注意的地方

1.在未看到舷灯时,可根据前桅比后桅低来判断来船动向;

2.在白天,可观察驾驶台、烟囱的完整性来判断来船是对开还是同向;

3.对小船,可观察船首水花和尾迹来判断动态;

4.不应以灯光亮暗判断距离远近,观察其位置与水天线的关系是个好办法;

5.观察距离变化的快慢也可作为判断是否对开的一个方法;

6.避让除应“早、大、宽、清”外,还应注意果断、从容。

二、应对各种检查:

A.应注意的项目

1.救生消防设备记录本必须与本船实际情况相符,第四部分的检查保养工作记录应有大副签字;

2.中英文《培训指南》的内容必须与本船实际相符;

3.各项演习记录在《演习记录本》、《航海日志》的前页和“重要记事”栏、《救生消防设备记录本》以及《OFFICIAL LOG》等记录中必须保持一致,并符合要求;

4.救生艇/筏的操作方法,保温袋、保温服以及救生衣的穿着方法必须张贴在规定位置。若船上有多种救生衣,则每一种救生衣的穿法都必须提供;

5.对一些日期过期的设备,如抛绳器、救生信号等最好在包装外面标出来,以方便检查;

6.对所有救生消防设备的有效期,应列出清单,并把本合同将过期的项目标出来,以便到时申请;

7.平时应确保所有的救生消防设备状况良好,每到港前应再次检查;各种记录及张贴标志要确保完整、清晰。公司印发的抵港前PSC自查清单,应一一对照检查。

B.应熟记的数据

1.救生衣,各种救生圈的数目,位置;

2.消防皮龙,各种灭火器的数目,位置;

3.大型灭火系统的气瓶数目,位置;

4.救生艇/筏的额定人数;

5.艇上淡水、应急口粮的数量;

6.消防员设备的备用气瓶数量(200%);

7.灭火剂的备用数量(100%)。

大 管 轮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秉承轮机长之命令,处理轮机部技术及行政事务,督率各级船员执行工作,实施机械之运转、保养及修理。

1.2 定期考核轮机部各级船员之技术及品行。

1.3 如主副机及电器设备等发生故障而无法处理时,应报告轮机长并依照指示,做适当之处理。 1.4 负责整理「机舱设备、属具、备件清册」。

1.5 填具物料申请单、备件申请单、请修单及有关轮机部报表。

1.6 注意各种油料、物料、备件、工具等之使用及保管情形,勿使浪费或发生流弊。 1.7 协助轮机长指导及训练轮机实习生。

1.8 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备件、物料详细点交并将主副机、电机等之性能 详告继任者。

1.9 配合装卸货协助压舱作业。 2.航行中职责

2.1 于当值时,监视主副机之正常运转,并与当值船副协调有关事项。自动船(MO):除参与轮值 外,日间仍须定时巡视机舱。

2.2 进出港或其它情况,需备便主机时应在机舱操纵主机与指挥部属工作。 2.3 分派与监督昼间工作人员施行保养、修理、清洁工作。 2.4 填写轮机日志,包括:保养、修理、备品消耗等之项目。

2.5 船上举行灭火、求生演习、防油污染演习及设备检查时,督率所属予以密切配合。 3.停泊中职责

3.1 查明确实之停泊时间,依轮机长之指示率领部属施行机械保养修理工作。 3.2 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师上船验船时,应全力协助。

3.3 开航前应查点部属是否到齐,并督导所属配合甲板部施行航前检查。 3.4 验收物料、备品、油料及安排放置场所。

3.5 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机舱,并留意各司多间,以防偷窃或偷渡。

3.6 开航或移船时应督率所属,实施暖机、准备动车、以及在机舱监管主机与指挥部属工作。 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在船率领轮机部人员工作。

3.8 妥善分派轮机人员在港当值;自动船(MO),须与二管轮或三管轮轮流值日夜班。 3.9 补充燃油滑油时,视情况需要,率领部属,先行管路接装,再行保养工作。

3.10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进坞前后职责

4.1 填具请修单及自修工程项目单。

4.2 秉承轮机长之命令,督率所属做配合进坞修船验船之准备工作,如:清洗油舱、驳油、舱底水、压舱水打出等。

4.3 督率所属停止所有一切机械之运转。

4.4 协助轮机长检查与机舱关联之船壳外部一般状况,各进出水阀及其过滤网、螺旋桨、艉轴、锌板(或阴极防蚀装置)等。

4.5 协助轮机长监督与协助船厂之修理工程,使得以顺利完工。 4.6 分配督导部属自修工程。

4.7 督导锅炉放水、加水、熄火,负责在坞期间有关防火、防污染措施。 4.8 注意接岸电之电功频率及兼容性是否符合。 4.9 接冷却水管维持冰机之运转。

4.10 记录所有岁修工作并向厂方索取各项检查记录。 4.11 各项油料、物料、配件之点收与安置。

4.12 出坞时检查每一海底门,水线下曾修理份及进出口阀有否漏水。 4.13 督率所属依序起动发电机及其它有关帮浦、冷冻机等,准备出坞。 5.大管轮移交

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大管轮若

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大管轮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经船长、轮机长签署其交接报告后方为完成 交接。

二 管 轮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秉承上级之命令,协助处理轮机部之工作。

1.2 负责发电机(引擎)、锅炉、冷气机、舵机、冰机、淡水制造机之使用、保养及修理并作记 录。

1.3 填写「机舱日志摘要」以及其它有关轮机部报表,于航次结束后寄回公司。 1.4 协助添加燃、滑油。 1.5 协助训练轮机实习生。 1.6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2.航行中职责

2.1 自动船(MO):除日常工作保养外,需轮流值班。

2.2 离港或移船前应协助大管轮实施主机暖机,准备动车并与船副校正车钟及试用舵机等。 2.3 进出港或其它情况需备便主机时,应于机舱协助大管轮操纵主机。 2.4 按期试行运转紧急灭火泵、救生艇引擎及检查相关设备。 2.5 协助检修冷(藏)冻柜。 3.停泊中职责

3.1 秉承上级之命令,协助大管轮施行机械保养、修理工作。

3.2 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师上船验船时,依大管轮之指示予以协助。 3.3 协助大管轮验收物料、备品、油料及安排放置场所。

3.4 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机舱,并留意各司多间,以防偷窃或偷渡。 3.5 在港除执行上级指派之工作外并应轮流当值。

3.6 在装卸货物时,注意起货机运转,如发生故障应即修理。

3.7 移船或开航前即应下机舱,协助实施主机暖机、准备动车,会同船副校正车钟、试用舵机、以及动车所应施行之工作。

3.8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分值日与否均应在船待命。 4.进坞前后职责

4.1 提供大管轮对发电机、舵机、锅炉、冷气机、冰机及其管路应修项目。 4.2 协助进坞修船、验船之准备工作。 4.3 实施锅炉熄火及施放炉水。 4.4 协助停止所有一切机械之运转。 4.5 协助船厂接装冰机使用之冷却水管。 4.6 监督与协助船厂之修理工程。

4.7 为安全考量,于工作时间外仍须轮流当值。

4.8 出坞时,协助检查水线以下曾修理部份,海底阀及进出口阀有否漏水。

4.9 操作锅炉加水及点火。

三 管 轮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 秉承上级之命令,处理轮机部工作。

1.2 协办各种帮浦、净油机、空气压缩机、起货机、锚机以及发电机、电气设备之运用保养及 修理。

1.3 负责加油作业及预算存油量。 1.4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2.航行中职责

2.1 于自动船(MO),除实施日常保养工作外,须轮流值班。

2.2 进出港或其它情况下,主机须备便时,应于机舱协助大管轮运转主副机等,于非自动船须 负责摇车钟及记录车钟簿。

2.3 计算用油量及填写机舱中午报表。 2.4 协助检修冷冻(藏)柜。 2.5 防油污染装备之保养、检测。 3.停泊中职责

3.1 秉承上级之命令,协助大管轮施行机械保养修理工作。 3.2 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时,依大管轮之指示予以协助。 3.3 协助大管轮验收物料、备件、油料及安排放置场所。

3.4 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机舱,并留意各司多间,以防偷窃或偷渡。

3.5 当值时应填写机舱日志,如非当值亦应做完所分派之工作方得上岸外出。 3.6 在装卸货物时,注意起货机运转,如发生故障应即修理。

3.7 移船或开航前应下机舱,协助实施主机暖机、准备动车,会同船副校正车钟、时钟等。 3.8 协助轮机长添加燃油,及装油前核对油驳、油表,装完油后,核算所装油量,进出港前尽速将油料表交值班船副,以填制port log.3.9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分值日与否,均应在船待命。 4.进坞前后职责

4.1 提供大管轮对甲板机械、各种帮浦及其管路应修项目。 4.2 协助进坞修船、验船之准备工作。 4.3 协助大管轮停止所有一切机械之运转。 4.4 协助船厂接卸船坞之电源。

4.5 监督与协助船厂之修理工程或做自修工程。 4.6 为安全计于工作时间外仍须轮流当值。

4.7 出坞时协助检查水线以下曾修理部份,海底阀及进出口阀有否漏水。 2.1 秉承大管轮之命令,保养修理主副机、甲板机具、管路等。

2.2 航行中,如遇特殊情况,主机须备便时,应于机舱协助轮机员工作。 2.3 负责机件及机舱之清洁整理、油漆工作。

3.停泊中职责

3.1 在装卸货时,应特别注意起货机运转之情况及修理。 3.2 协助轮机员作机械保养修理工作。

3.3 如有工厂人员在船修理或验船师在船检验时,依上级指示,予以协助。 3.4 协助轮机员验收物料、备件、油料及搬运。

3.5 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机舱,并留意各司多间,以防偷窃或偷渡。

3.6 半自动船,承大管轮之命令参加值日,如非值日人员,应做完分派之工作后,方得上岸外出。 3.7 移船或开航前应下机舱工作。

3.8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不分值日与否,均应在船待命。 3.9 协助轮机员测量油量(燃油及滑油)。

3.10 在港补充燃油或滑油时,协助接拆油管、量油等工作。 3.11 依SSO 之指示,执行ISPS Code 指派之各项工作。 4.进坞前后职责

4.1 协助进坞修船、验船之准备工作。 4.2 协助上级停止或起动机械之运转。 4.3 协助船厂之修理工程。

4.4 于非自动船,必要时须参加轮值。

4.5 实施自修工程,机件清洗及机舱清洁工作。

机 工

负责保护、检查、擦拭、维修武器装备

值班机工,即轮机部日常营运和工作中的支持级人员。主要从事:(1)协助轮机员对主机、辅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2)协助轮机员对舵机、锚机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3)懂得机舱、甲板各种压载水泵和消防水泵的使用维修;(4)了解各种液压原理和机械制动原理 ;(5)了解轮机概论和电器概论;(6)了解焊接技术和要领。

水 手

一水::进出码头,操舵,跟驾驶员当班,协助了望,操舵避让船支。 二水:跟随水手长维修船体(除锈,刷漆等)

第5篇: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岗位职责

1.适任条件

1.1.经过适当的培训,完全熟悉公司,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1.2.持有相应船种、吨位、航区的适任证书,身体健康且满足《船员聘用管理程序》的要求。 2.责任和权力

2.1.船长是船舶的最高领导人,对船舶、货物和船员生命安全及防污染负有最高责任,是全船生

产业务、技术操作、行政管理和船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最高主管。

2.2.船长有责任全面完整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方针,而且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和激励

船员理解和遵守该方针。确保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不断提高对货主的服务质量和公司信誉。在船上贯彻执行公司,向船员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

2.3.船长必须以身作则,模范地履行船员守则中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与租家的

指示,全面熟悉公司。熟悉货运条款及有关的航运法规,在处理业务中应认真负责、仔细核对,坚持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和租家的利益。

2.4.应与大副、轮机长密切合作,带头和教育、督促船员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律、规章以及公

司的有关规定。对新上岗及转岗船员进行熟悉的培训和指导。

2.5.在工作中应严格管理,并充分发挥船务会的作用,加强全体船员的团结,坚持原则,严格贯

彻执行船员守则。关心船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和文体活动。

2.6.组织船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负责船员的技术业务鉴定,提出

船员的调动、提升、培训、奖惩等建议。

2.7.向指定人员报告运行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监控船上的运行。每

年或离任前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复查,并向公司递交复查报告。

2.8.保持船舶处于适航、适货、适工状态和安全开航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载重线干舷的规定,严

格贯彻执行船舶技术操作规则和各项安全制度。

2.9.保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受控有效,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船舶印章、现金以及技术资料,

并注意证书的有效期限,及时申请检验、签证或更换。

2.10.及时向全体船员传达公司指示、航次任务,并提出保证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 2.11.按要求定期召开船务会、安全活动会,布置、检查、协调各部门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发生

的问题。根据季节、航区、气象特点,布置落实雾航、防台、防风、防冻等工作。 2.12.督促各部门按公司要求做好设备检修保养及备件物料的申领保管工作,以及按规定填写

各类记录报表,汇总航次文档及时寄交公司。

2.13.关心船员的生活和健康,注意食物保管,每周督促各部门检查一次员工的清洁卫生和公共卫

生,保持全船良好的卫生环境。 2.14.在装卸货港应做到:

⑴在停靠码头、系浮筒或锚泊时,根据水文、气象、船舶纵倾、正浮、装卸货等情况,

1 / 13

船员岗位职责

向值班驾驶员布置安全和防污染注意事项或措施,督促驾驶员遵守锚泊或靠泊中值班职 责和交接班规定。

⑵抵港前督促各部门做好装卸货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⑶抵港后,应加强港航联系,掌握装卸进度,确定开航时间,按时电告公司。船长对货

物配载、船舶稳性、货物运输、货损货差负有责任。

⑷发生严重货损时,应立即电告公司并做好货损报告和有关文件,详细审阅有关文件,保

障公司利益。

⑸明火作业时,应向主管机关报备,并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⑹离船时,应将有关工作、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离船去向,布置给值班驾驶员,无论

何时不能与大副同时离船。 2.15.开航前应做到:

⑴根据航次任务,拟定符合该航次海况的详细航行计划,定出安全经济的航线。在海图上

标注所有在航线附近的危险物,以策安全。

⑵检查二副是否将海图、航海资料改正到最新航行通告。 ⑶及时主持召开航前会议,检查、督促落实开航准备工作,布置安全、防污染措施,检查

航次所需燃油、淡水、伙食和物料是否备足。 2.16.航行中有责:

⑴当船舶航行在狭窄水道、危险航道、雾区、冰区、近礁区以及进出港口、移泊、靠离码

头时,船长必须在驾驶台亲自指挥。在重要转向点,恶劣天气中转向,船长应到驾驶台亲自转向。

⑵掌握各种助航仪器误差及风流压差,适时修正航向。充分利用导航仪器,使船位保持在

计划航线上,确保航行安全。

⑶按航次命令,向公司和租家发送船位报告,与有关方面保持联系。 ⑷每晚就寝前,应将当夜航行注意事项、航行命令等详细明确地记入《夜航命令簿》,督促

值班驾驶员阅读、签名和执行。

⑸每天均应注意气象变化,督促定时抄收气象预报。遇恶劣气候袭击,应提前备妥主机,

尽早采取安全措施。

⑹督促驾驶员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航行规章。督促驾驶员认真履行航 行值班职责和巡回检查、交接班规定。

⑺每航次所使用过的海图上的作业标记要保持到航次结束。如果发生海事,则必须保存到

事故处理结束。

⑻引航员在船工作时,船长仍应对船舶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故发现引航员操作不当,应及

时予以纠正。

2.17.应变和救助中有责:

⑴负责审核并签署各项应变部署表,并监督按规定张贴。 ⑵根据公司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标明,制定船上年度应急演习和训练计

划;根据《应急演习与训练须知》规定,组织船员举行各项应急演习以及应急训练和授课;检查每一个船员是否按《应变部署表》中的要求行动,并将演习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⑶当发生海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按规定做好《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在抵达第

一个港口后24小时内,将该报告连同《航海日志》送交有关机关签认,并寄回公司。

2 / 13

船员岗位职责

⑷当船舶发生海事时,船长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领导全体船员尽快进行自救或

救助对方船员。如确实需要救助时,则按规定发出求救信号。行动时,始终应注意防止污染问题。

⑸当无法挽救而决定弃船时,应争取时间向公司请示后组织船员离船,船长应最后离船,

离船时负责携带国旗、《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有关海图等重要文件离船。弃船后船长仍保持完全的职权。

⑹当接到他船或人的求救信号时,只要条件允许,应尽力救助并通知公司,事后书面报告

公司。救助船舶、货物时应先与难船船长签订合同。当本船遇难而由他船救助时,应办理“无效果,无报酬”的合同,并设法电告公司,尽量先取得公司的指示。

⑺船长负责应急通信。当船舶在航区或港口停泊发生特殊情况时,船长应立即电告公司,

取得公司指示。

⑻为了避免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危险,船长有权对船舶和货物采取必要措施,并在请示公司

同意后宣布共同海损。 2.18.修船时有责:

⑴应熟悉本船结构、车、舵、锚、航海仪器的性能,认真审核所开列的修理单,并及时报

送公司机务主管。

⑵领导并督促各部门做好修船准备工作。进厂前,督促各部门做好进厂准备工作和布置安

全和防污染措施,切实做好油舱及相关附件的清洗、通风、测爆工作。

⑶在修理过程中应进行监督修理工程质量,检查厂修和自修工程进度,督促有关人员做好

监修和各种测量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督促验收工作以保质保量。

⑷坞修时,应会同轮机长、大副详细检查船壳、船底塞、海底门、排水孔、螺旋桨、舵和

其他水下装置的状况。如发现与海损有关的损坏项目,应立即写好海事声明延伸报告,通知公司并寄送保险公司。

⑸修船期间要求船员与船厂密切配合,加强防火防爆,防止人身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2.19.接船时,根据买造船合同和接船程序,组织船员做好接船工作。按照有关规范和试航大纲

做好试车、试航,主要设备、技术证书、图书资料等验收工作。 2.20.轮机长、驾驶员调动交班时,船长应负责监交。

2.21.交接工作时,应填妥船长调动交接报告,并在《航海日志》签字后方可离船。 3. 在需要时由大副代替。 大副岗位职责 1.适任条件

1.1.经过适当的培训,熟悉相关的文件,遵守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1.2.持有相应船种、吨位、航区的适任证书,身体健康且满足《船员聘用管理程序》的要求。 2.责任和权力

3 / 13

船员岗位职责

2.1.大副是甲板部负责人,在船长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行政管理、货运业务、甲板设备预防检

修工作,履行航行、停泊、装卸油值班职责,并组织领导甲板部船员贯彻执行公司和有关决定,努力完成船长交给的任务。在船长离船或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替代船长。大副对船长负责。

2.2.主持本部门安全活动日,领导甲板部船员学习公司颁发的指示文件、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

作规程,维护劳动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实施报告、分析调查和纠正措施。培训考核甲板部船员及实习生,提高船员素质和业务技能。

2.3.组织安排甲板部的安全与防污染教育、业务培训、演练。督促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负责甲

板部人员的考勤、公休、值班等的安排。

2.4.负责管理船员生活,分配船员卧室,保管舱室备用钥匙,领导伙食团和厨房工作;负责全船

清洁,环境卫生和医药管理工作。

2.5.熟悉本船船体结构、甲板机械设备性能、正确操作方法,负责维护船体、货舱、阀门、舱面

建筑、装卸设备、索具、救生消防和应急操舵装置等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6.制订甲板部年度、月度预防检修计划,督促所属人员按计划完成船体,货舱、阀门、管系、

锚、舵和应急设备等的检查养护;填写月度检修维护实绩报表报船长审核。

2.7.装卸油时。布置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与有关方面联系好商定泵速,索取油品化验单,安排测

定油位、油温、沉水,复核计量运算,签署和保管货油凭证。填写油类记录簿。换油种时根据租家要求组织清舱,联系验舱,检查管系阀门,确保适货。

2.8.开航前检查船舶甲板部适航状态、人员以及淡水、伙食储备量,完成分管的航前准备工作,

参加航前会议;检查装卸单证是否齐全;督促驾驶员做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2.9.督促水手长每日两次测量各淡水舱、污水井、压载舱,每天检查其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

日志》。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负责申请添装淡水。 2.10.航行中大副值0400-0800,1600-2000时的航行班,并在上午监管维修保养工作或本身职

责内的业务管理工作。在锚泊时值航行班,靠泊与装卸时值白天班。航行时值航行班,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有关航规,执行船位报告制度,填写《航海日志》。按《驾驶台规则》维持驾驶台秩序,遇有任何疑难立即报告船长。

2.11.在大风浪来临前,大副应亲自带领水手长检查落实各项防风、防浪等措施,督促检查各水密

门窗的关闭情况和甲板排水孔道。

2.12.船舶在进出港、靠离泊、移泊、抛起锚和掉头作业时,大副在船头工作、执行船长指示,并

及时将操作情况和周围情况报告船长。监控船员安全操作。

2.13.应熟悉本船救生、消防、堵漏等设施,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对其器材的养护工作。在船长领导

下定期进行救生、消防、应急操船等演习。当本船发生海损事故时,应按《船岸应急反应计划》规定,全力抢救。

4 / 13

船员岗位职责

2.14.负责甲板部物料备件及劳保用品的申领、验收、保管、使用和报销工作,并按规定填报物料

清单。

2.15.应全面认真地检查船体结构,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送船长审批后执

行。负责拟订甲板部厂修、自修和扩大自修计划,编制修理单送船长审核后,报公司机务主管。

2.16.在修船期间应做好:

⑴做好进厂前准备工作,制定安全和防污染措施;特别要做好油舱、泵舱、管系、阀门 的清洗、通风、测爆工作。严格执行防污染公约。

⑵进厂后,密切厂船协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领导自修工作,验收厂修工程,填写 《重要工程检验记录表》,审核和签署修船完工帐单,向厂方索取技术文件和资料妥善保管。主动配合船检部门搞好船舶检验发证工作。做好各种观察和测量记录,向公司反馈该厂的修船质量。

⑶进坞后检查确定轻载水线以下船体,出水孔、船底壁和舵等坞修工程;出坞前,验收 并确认上述工程已修复适航,向厂方索取测量记录资料妥善保管。

⑷厂修期间,督促检查部门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动(看)火制度,妥善 安排驾驶员、水手留船值班。

2.17.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类报表报船长送公司,负责保管本部门技术资料、图纸和修理、测量

记录。

2.18.交接工作时,应按规定交接,双方认为满意,经船长同意,并在《航海日志》上签字后方可

离船。

3. 在需要时由其他驾驶员代替。篇2:《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对于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得为紧急处分。

1.3.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船舶国籍证书; 1.4.2 船舶登记证书; 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

1.4.4 船舶吨位证书;

1.4.5 船舶丈量证书; 1.4.6 船级证书; 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 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

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 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 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

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

1.4.13 电台执照; 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 1.4.15 年税缴费收据; 1.4.16 规费缴交收据;

5 / 13

船员岗位职责

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 1.4.18 船钞; 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1.4.20 证书(外籍); 证书(国籍) 1.4.21 其它有关证书;

1.4.22 其它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于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公证行( )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它有关事情,详细载于航海记事簿, 作成海事报告( )或事实报告书( )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1.6.1.因事变或不得已之情事而变更预定之港口、或中止航行而驶回。

1.6.2.航行中本船遭遇海难或其它危险。 1.6.3 救护遇难船舶或人命。 1.6.4 船长对船员之管束行为。

1.6.5 航行中船员或旅客之死亡、或其它事故。 1.6.6 航行中发现货柜封条遭受破坏,或有异状之情况。

1.7.船长应在本轮抵港前会同各主管举行一次查船工作,是否有违禁品、走私品或毒品,并应通知船员禁止走私或违法情事,且将通告内容及日期登记于航海日志上。

1.8.出港前应责成各部门彻底查船以防偷渡。

1.9.除奉准外,船长或其它船员不得将公司业务等资料,擅自向外界透露或发表。 1.10.船上各部门之司多请领,均须船长签阅后陈报公司核准、安排在适当港口补给,不得私自请司多店配送。

1.11.船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请公司派人代理,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应由驾驶员中职务最高之一人代理执行职务。

1.12.船长应彻底明了最近颁布之各种航行布告、航海资料、海事鉴定规则、避碰章程、公共卫生条例、各国海关、移民法规及本公司所订之有关章程。

1.13.船长在接收船只时,应即详细了解该船之任务、性能、装载容量、设备、主机马力、速度、燃料及淡水载量、以及法定之航海设备、救生设备、灭火设备、航海仪器等特性,以便达成安全航行之任务,其船用金亦应移交清楚,如有亏空须负责赔偿。

1.14.船长应严格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符合有关位之检查(美国海岸防卫队检查、港口国管制检查、巴拿马安全检查、船级检查、防止油污染检查等),避免延误船期或遭受罚款。

1.15.船长应尽力维护全船的良好风气及纪律,增进工作效率。

1.16.应遵照本公司封条管理政策规定,负责船上自备封条使用、管理、申请,与每年之年底封条清点盘存与向 通报。

1.17.督促下属将公司所规定之报表按时尽速寄回公司。

1.18.负责与伙委、大厨协调采购伙食及年节加菜筹备等事宜。 1.19.每月清点库房并结算一次,并将帐目签署公布周知。

1.20.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2.航行中职责

2.1.船长应在船舶安全前题下,尽一切能力,保持公司所预定之船期,以配合运航管理本部运航部 所安排之日期到港,如遇船期超前,船长应视主机之实际状况,以经济速航行,考量节省燃料,但其减速以不低于公司所通知之 。

6 / 13

船员岗位职责

2.2.除遵循国际海上避碰国际规则外,当气候转恶、能见度不良、或航经拥挤水域、海峡险要处、急流中;或沿岸航行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

2.3.船长及各驾驶员应切记,虽引水人员在船,亦不能卸除本身之责任。

2.4.航行中,船长应于必要时签写夜航命令或驾驶台命令簿,指示当值驾驶员应注意事项。

2.5.每月至少举行求生灭火演习乙次,并记录于航海日志上。

2.6.随时督促全船船员,熟练操作各项属具,并训练他们处理船上事物之能力,加以考核,以便为公司储备人才。

2.7.随时检查船体各部之状况,并督促所属整理、保养,以确保船舶之完善、整洁、美观。

2.8.随时查阅航海记事簿及货物装卸日记,并予按时签署。 2.9.在航行中每两天向公司发送中午船位电报。

2.10.遵照 之指示向公司及代理行发送有关 电报。

2.11.船长应随时了解船舶之稳定度,以便调整压舱水或其它影响稳定之因素,以确保船舶安全。

2.12.当船舶租予租船者时,于收到 后,应审慎研讨并了解各项条款,必要时提出更正建议。

2.13.之拟定,务必依照、;绝对避免货载造成之船体应力危及结构之安全及、;卸货时亦同。

2.14.关于装卸之准备工作,于航行安全无碍且实际可行时,应督促于到达装卸港口前完成。

2.15.船舶在台风附近航行,每六小时应向公司报告船位一次,直到安全脱离为止。 3.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

3.1.随时研读注意各港口规章、及其锚地、流水、港湾地形,以策安全。

3.2.强迫领港区必须遵章雇用领港。领港在船时,船长仍须时刻注意航行安全。 3.3.交代大副,按当地之海关及移民法规,准备各项进出口结关文件,以免延误。 3.4.到港前,船长应督促所属完成装卸货之准备。

3.5.船舶于港外下锚时,应嘱咐各驾驶员轮流值班,机舱需要保持机动,采取正确防盗措施,以策安全。

3.6.把握船期,随时与代理行或分公司保持连系,以确定进出港时间,通告全船同仁。

3.7.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在船督率全体船员采取应变措施。

3.8.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船长交接

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4.1.船舶各种证书及船用航海书刊,必须移交并签字。 4.2.船用金、膳食及烟酒移交应作成清册,一一点交。

4.3.传上库存封条存量、封条号码,及其相关记录,应当面点交。点交报告应列入船长移交报告中。

4.4.各支付款项,未经陈准皆不得列入移交清册,如为特殊开支不及陈请、或已陈请尚未核示,得列入暂付款,陈请相关部门核示,如未获核准,应由前任负责偿还。

4.5.船长交接应在廿四小时内交接完毕。

4.6.船长交接应将本船之特性、机器性能及所属各员之能力、所担负之工作等详细说明。

7 / 13

船员岗位职责

4.7.船长交接应办理移交手续签证,并将移交报告正本陈报海员部(海员部将另行转会损保部)。

4.8.船长若 时,不免除卸任船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 签字。 轮 机 长 职 责 1.一般职责

1.1.轮机长秉承公司规定及船长之命令,综理轮机部工作,督导所属各级轮机人员执行任务对全部轮机应负安全及技术上之责任。 1.2.负责管理轮机部,机械、属具及油料、物料等。 1.3.随时查核油料并适时申请添加,以策航行安全。

1.4.监督轮机部所属各级人员之工作,并考核其品德、技术及勤惰。

1.5.督率所属实施保养、修理工作,如不能自修,填具请修单回报公司安排修理,若须紧急修理则陈请船长电告公司安排。

1.6.负责保管「机舱日志」、「机舱摘要日志」、「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车钟簿」及「各种说明书及船图」等。

1.7.查核各种验收单、申请单与报表并负责办理有关轮机部之文件。

1.8.卸任时应将机器说明书、船图、机舱设备属具备品清册、机舱日志、窗体、轮机部验船报告与记录等之存底,以及其它有关文件移交之,并将主副机、电机、锅炉等之性能详告继任者。 1.9.负责指导及训练轮机实习生。

1.10.协助改进人员纪律、生活卫生环境、文康活动及设备。

1.11.接收油料应亲自或或指派适当轮机员,当上油驳船执行丈量,并切确认该员胜任工作。

2.航行中职责

2.1.注意保持主副机之正常运转,依公司指示之到港日期,配合船长要求,调整主机运速,若有实际困难,须与船长协商。

2.2.核签机舱中午报告并与甲板部交换,并记录于机舱日志。

2.3.进出港口或过运河、行驶受限制航道、遇浓雾大浪、机械故障或其它意外等应于机舱指挥处理,并与驾驶台保持连系。

2.4.经常巡视机舱,督导训练初任职之轮机部各级人员。

2.5.船上举行灭火、求生演习、防油污染演习及设备检查时,督率所属予以密切配合。督导部属紧急设备、防油污染设备之操作、训练、保养。

2.6.如调速设备失灵或主机打空车时,应密切注意主机运转情况,并予适当处理。 2.7.每航次测主机马力,以马力图判断输出马力及机器运情况并回报公司,勿使主机过负荷运转。 3.停泊中职责

3.1.查询在港停泊时间,预先安排保养及修理项目以便及时完成。 3.2.如有工厂人员上船小修或验船师上船验船时应全力协助。 3.3.对修船工程、物料、油料等之签收应谨慎签核,并加盖船章。 3.4.督促部属注意锅炉水位、汽压、点火及电机各种辅机之运转情形。 3.5.在泊港期间,严禁所属泵出舱底水以免受罚。

3.6.在泊港期间,司多间注意上锁并交代当值人员注意,以免发生偷窃或偷渡。 3.7.如遇台风警报或其它特殊情况,应留船指挥轮机部人员工作。 3.8.应密切注意开航时刻,配合机舱保养工作,以免延误船期。

3.9.负责油料之补充,加油前妥善安排轮机人员部位及工作,并准备加油管路图、部署表等以符合当地港口之规定,于装油前核对驳油表、或丈量驳油量;加油时,注意勿使油料溢出甲板或船外,加油后核对所加油料之数量。

8 / 13

船员岗位职责

3.10.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进坞前后职责

4.1.指示大管轮制作请修单,并仔细审核后寄回公司。

4.2.与公司联系以确定修船、验船所需之配合工作,是否需清洗双层底油舱,以便实施检验双层底舱舱底等项目。

4.3.与甲板部协调安排驳油,尽量使船前后左右吃水调整至符合船坞要求。

4.4.检查与机舱关联之船壳外部一般状况,各进水、出口、阀及其过滤网、推进器、艏推进器、艉轴、锌板等。

4.5.进坞时,注意检查海底阀及水线下进出口阀,出坞时检查有无漏水。 4.6.严防失火。

5.轮机长交接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5.1.燃油、滑油存量; 5.2.公司规定与通告;

5.3.船图(轮机与电力部份); 5.4.轮机说明书;

5.5.轮机重要备品、配件清单; 5.6.保养工作计划及纪录;

5.7.轮机记事簿、辅机纪录簿、油料纪录簿等。

5.8.轮机长若 时,不免除卸任轮机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 签字。 大 副

1.一般职责

1.1.大副秉承船长之命令,除指挥甲板部之工作外,并负责全船行政专责,且为 及,对外,如船长不在时,可代表船长执行职务,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船长。 1.2.填报 所规定之各式窗体。

1.3.新旧任大副上、下船时,应将 交接清楚,各自负责。由于 点交费时,下船之大副可事先点交不下船之二、三副(由船长指定之),俟新大副上船时再行点收,同时下船大副向公司报到时,应将 移交清单(具船长之 )陈交公司。新上船之大副则最迟须于一个月内将点收之清点寄回公司。 1.4.配合船长,遵照公司所规定之自备封条管理政策规定与要求。

1.5.负责督导舱面各部份,船体内外甲板机具及全部住舱之整洁、保养工作,一切物料务求其物尽其用,避免浪费,节省不必要之开支。

1.6.负责指导及训练所属,达成每个人均能胜任工作,并严正考核所属船员之技术经验及品行。

1.7.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物料等详细点交。

1.8.装卸货应力求小心谨慎、安全第一、减少损失,达到公司营运之最大收益。 1.9.与轮机部协调有关工作及合作进行船上能自修之工程。 1.10.负责协助增进全船船员生活纪律及卫生环境。 1.11.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1.12.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篇3: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物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

9 / 13

船员岗位职责

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滩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的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和公司的正常通讯联系。

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并即使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

6、负责对船舶的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

7、领导装卸货作业。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 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

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

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

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设备、机械、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好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

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表。

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其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

8、参加装卸货作业。

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

炊事员职责

1、在大副、二副领导下作好主副食品等补给工作,并及时将主副食品的消耗和储存情况报告大副或二副。

2、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增加饭菜花色品种,调剂好生活,节约粮食、燃料和淡水。 3、作好食品的清洁卫生和保管工作,不吃生冷和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4、保管好一切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作好厨房和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具要经常消毒。

5、作好炉灶烟囱其附近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篇4:船员职责

10 / 13

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游船艇的管理,为正常营运和接待工作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及舒适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职责。

一、船员共同职责

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 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

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湖泊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制。

二、船长(驾驶员)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2、督促全体船员认真履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船舶航行全过程操舵。做好操舵系统及相应的航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未接公司通知,船舶不得私自出航。出航前必须再次了解全船设备运行情况及当日天气情况,确定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下方可出航。

5、船舶出入码头、航行、中途停靠、移泊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

6、在船舶运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紧急处理,并视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7、必须做好航行日志的记录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相关证书及证书的年检工作。

8、负责驾驶室的日常卫生工作,船舶每次返航后,及时组织船员(包括随船导游)做好船舶的清洁工作。

9、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船员对船舶整体做好保洁工作。

10、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三、轮机长(员)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机舱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机舱清洁卫生及防火工作。

3、做好机械、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工作中随时注意机械、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须及时报告船长。

5、随时掌握各种燃油、燃气、电瓶的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加油、换气和电瓶充电;掌握润滑油的更换时间,做到及时更换及电瓶水的及时添加,做到机械设备及卫生间的正常给水。

6、认真做好轮机日志的登记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所有技术资料。 7、负责船舶配置的维修工具及材料的保管并登记造册。

8、积极参与整体船舶的保洁工作,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四、水手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经常保养清刷船体、甲板和相关设备,及时晾晒和插接绳索,清理保养锚泊设备。 3、航行中听从船长(驾驶员)指挥,注意测量水深,注意水文气候变化,注意周围环境动态,并准确地向船长报告。

11 / 13

船员岗位职责

4、靠离码头时负责解缆系缆和抛锚、起锚,拖带时负责挂缆、解缆。

5、负责船舶上的消防、救生设备,保洁工具及其它财产保管,并做好登记。

6、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篇5:船员岗位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船长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船长对外有权代表本船进行各项事务的联系,做好船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国承认的有关国际协定。

2.出航前要制定好航行计划,主持召开出、返航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体船员正确执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船舶进出港口、船闸、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难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法令,听从公司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积极提出建议,督促并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保持与公司正常的通讯联系。

5.发生海事、工伤、轮机等事故后应报告公司并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组织船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填写海事报告书,将海事事故的详细情况如实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所有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后离船。

6.负责对船舶修理和保养项目的审定、检查和验收工作。 7.领导装卸货作业。

8.船长调离时必须将船舶、仪器、设备性能、图纸、等情况向接任船长作详细介绍并办理交接手续。 大副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做好生产、安全等工作。船长不在时,代行船长职责。

2.在船长指导下制定计划航线,出航前应检查号笛、号灯、航行灯、舵机,核对车钟,使设备处于适用状态;航行、靠泊时,参加驾驶室轮值;离靠码头时,负责船首指挥;夜间进出港、复杂海区和恶劣天气航行时参加了望;台风或大风时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防台守则;认真做好航行日志的记载工作。

3.负责保管船舶证书、证件,办理进出港口的签证和延期等手续;负责保管国旗、信号旗、遇难信号等器材,并熟悉正确使用;负责安排甲板人员航行、锚泊和靠泊时轮值及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安排船员进行日常船体保养。

4.负责对消防、救生器材的技术管理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制定全船救生、消防等应急部署表,定期组织船员学习和熟练各种器材的正确使用,并定期进行演习训练;负责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5.在船长指导下制定甲板修理项目,参加修理验收工作。并负责船上成本核算和督促检查船上的卫生工作。

6.大副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船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副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7.参加货物装卸作业,负责查勘载货水尺。 8.完成船长交代的其他工作。 水手职责

1.在船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完成大副、二副交代的工作。 2.在航行、锚泊、靠泊时轮流值班,从事操舵、系解缆、放碰垫、起抛锚等工作;必须认知、熟悉水手工作,参加甲板设备保养、船体保养、加水、补给、物资领取、清洁卫生等工作。

12 / 13

船员岗位职责

3.参加装卸货作业。 轮机长职责

1.轮机长是轮机部门负责人,负责全船机械、电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保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轮机和驾驶的联系与协作。

2.熟悉掌握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特点,努力提高机器的工作效力,节约能源,减少物料和机件的消耗。

3.领导、监督轮机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并检查轮机人员所负责的职责执行情况;帮助轮机人员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轮机人员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4.参加机舱值班;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或在复杂水道航行时亲临机舱操作或指导;当主机、辅机和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要修理

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船长;遇有机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地、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不得隐瞒或虚报。

5.必须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对机械、设备加强自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经常查看轮机日志,查看油料、备件等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6.负责会同轮机人员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负责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和贵重仪器仪表。

7.轮机长调离时,要向新任轮机长介绍本船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及特点,将有关资料、图纸、备用机件、工具和油料移交清楚,并在轮机日志上签字。 8.参加装卸货作业。

9.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须亲临机舱指挥、组织抢救。接到船长弃船命令,应携带轮机日志、重要仪器等最后离开机舱。 大管轮职责

1.大管轮是轮机长的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做好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轮机长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轮机长职责。

2.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

3.协助轮机长制定修理、保养项目,并参加检修、验收工作;主动协助轮机长对主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直接负责对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做好领取及统计油料、物资、备件和工具的工作;有责帮助提高轮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并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 5.参加装卸货作业。

6.大管轮调离时,必须将所管理的工作及物品详细向轮机长交代清楚,并与新任大管轮办好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船。

二管轮职责 1.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作好轮机管理维修工作。大管轮不在和因故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大管轮职责。

7.参加机舱值班,在工作中发现机械、机电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要及时报告轮机长。

8.直接负责对各种泵类、空压机、污水分离器、传令钟、汽笛、消防器材和各管路阀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大管轮做好付机、辅机、锚机和舵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协助做好出航前的领料、加油等补给工作。

9.有责任检查督促轮机员作好机舱清洁卫生和清洗过滤器等工作,并在工作中和技术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10.参加装卸货作业。

13 / 13

调解员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指标

本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收费员年度完成岗位职责情况

工程信息价山东省工程信息价烟台市工程信息价
文章字数:43182
点击数:691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