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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1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垃圾清运工作计划

第1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莘县诚信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运莘县健民养老院垃圾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

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乙方清运,按乙方约定的计费标准及方法计付费用给乙方。

二、计费方法及价额的确定:每月600(陆佰元)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 根据

所产生的垃圾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更改清运价格。

三、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一次,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甲方应保证不拖欠乙方的清运费。

四、乙方必须每5天清运一次。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签订年限为一年,一年内按以上协议价格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2篇:清扫、垃圾清运

3、地面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1、作业制度 3.1.

1、地面清扫保洁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包括:

一、

二、

三、四级市政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居住小区地面,农贸市场地面等所有地面的普扫和保洁。

3.1.2、清扫保洁作业制度

地面清扫的环卫作业制度实行:普扫+保洁的作业方式。 其中:

一、二级道路实行:普扫+全天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实行:普扫+巡回保洁; 公共场所地面按一级道路标准实行; 居住小区地面按二级道路标准实行; 农贸市场地面按三级道路标准实行。 3.2、作业时间: 3.2.

1、普扫时间:

普扫的作业时间一般应为夜间作业。每日普扫的完成时间为6:30(冬季为:7:30)以前。开扫时间不作统一要求。

实行一日三次清扫的路段,第二次清扫的时间为:12:00—14:00。第三次时间为:22:00时以前。

在普扫结束之后,对于地面可能出现的小面积不清洁,要及时进行保洁清扫和清理。

3.2.2、保洁时间:

一、二级道路:6:30(冬季:7:30)至24:00的17.5小时保洁;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6:30(冬季:7:30)至19:00的12.5小时保洁。

一、二级道路、

三、四级道路及城中村道路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对路面实施保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3、作业方式

在清扫范围内实行“机扫、机保,机扫、人保以及人、机混扫、混保”相结合的清扫和保洁作业方式。

3.3.1、普扫的基本要求:

普扫的基本要求是,做到:“四不五要”、“六无六净”。 “四不”,即;清扫不产生大扬尘,不往下水口、河道、树塘、绿化带、绿地内、窨井、雨水篦子、各种缝隙内赶垃圾,不往交警防撞桶等公共设施内乱倒垃圾,不在清扫场所焚烧垃圾。

“五要”即:要按规定时间操作,要在作业时着装规范、整洁,要文明作业,要及时清理垃圾,要注意作业安全。

“六无”即:①无废弃堆积物,②无果皮、纸屑、树叶、痰迹、烟蒂,③无砖瓦、沙石,④无泼撒物,⑤无污泥、积水、积泥,⑥无人畜粪便污染。

“六净”,即:①路面与人行道干净,②绿地、花坛、树圈干净,③墙根、边角、侧石干净,④窨井盖干净,⑤落水井、沟槽畅通干净,⑥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3.3.2、清扫与保洁作业 3.3.2.

1、机械清扫作业

1、机扫车要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警示灯、指示板齐全、灵敏,无残缺。

2、出车前,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做好作业准备,携带相关作业工具。到指定点加水,做到水箱饱满、无盈溢,加水时关闭主、副发动机。要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机扫车工作状态。

3、机械普扫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和高峰车流量区域。

4、到达作业路段后,开启警示装置,检查机具,边刷前外1/4处与地面衔接,主刷压地1—2厘米,吸口前沿距地面3—5厘米;吸口后沿距地面2—3厘米,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清扫时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清除,确保清扫质量和设备不受损坏。

6、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要根据路面污染情况,顺行、匀速进行,注意喷雾压尘,调整副机转速和观察指示灯,做到不漏土、不扬尘。应及时补水、卸土。并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

7、清扫道路右路牙时,用主刷和右边刷进行;清扫左路牙时,用主刷和左边刷进行。主刷、边刷小于10厘米长时须更换。

8、不便于机扫的路段,应进行人工补扫。人工清扫时,应及时清理大件废弃物和影响机扫作业的废弃物。

9、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的情况下,应暂停机扫作业。

10、机扫后,路面、路牙整洁,无污水、无浮土、无废弃物,达到清扫质量标准要求。

11、作业完成后,应到指定站点卸土,并检查车辆内垃圾是否卸清。应清洗车辆后,在规定地点停放入位,并做好车辆保洁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性能良好。

12、机扫车清扫作业时应保持车速:≤5 km/h。 3.3.2.2、人工普扫作业

1、人工普扫时,一般使用大扫把进行清扫作业,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穴、花坛周围进行全面清扫。

2、一般的清扫内容和顺序是:

一、扫人行便道;

二、扫隔离带;

三、扫快车道、自行车道;

四、扫路牙沟底;

五、清理垃圾;

六、清掏、擦洗果皮箱。

3、普扫宽敞路面时,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沿马路横向直线清扫,每扫一把清扫宽度约2-3米,长度视情况灵活掌握。在风小的条件下,可往复清扫,也可始终选择同一个方向清扫,把垃圾扫到路牙再沿着路牙进行清扫;二是:聚集式清扫,即从马路四周向路牙某点聚集清扫。

4、普扫小街小巷时,可采取纵向清扫、横向清扫、聚集式清扫等不同方式,可根据人、车流量,路面情况等因素灵活掌握。

5、在风大的情况下,普扫作业,要顺着风向清扫,同时应压低扫把高度,所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以免垃圾被风刮跑,影响工效和作业质量。

6、在人工普扫时,须小心执扫,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

3.3.3、保洁作业

3.3.3.1、机扫保洁作业

在可以采用机扫保洁的地方,应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加快作业速度、提高作业质量。尽量减少人工清扫保洁的劳动强度。

3.3.3.2、人工保洁作业

人工保洁作业一般分为:“保洁清扫”和“保洁拣拾”。 人工“保洁清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塑膜、烟蒂、饮料瓶等垃圾清除干净;

人工“保洁拣拾”作业时,采用手工工具(如夹子等),在作业区范围内巡回走动,对发现的零散废弃物进行及时的拣拾清理。

人工保洁要做到“四勤一保”,即:勤走、勤看、勤扫,勤拣,确保地面清洁。

人工保洁时,遇到有人乱丢、乱吐的行为时,保洁人员应当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3.3.3.3、保洁方式的选择

各级道路路段或公共场所,具体采用机械保洁或是采用人工保洁作业方式,应根据地段、时间、设备条件等的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繁华商业区等不便于进行机械保洁的路段,应以进行人工保洁为主。

3.3.4、洒水(清洗)作业

(1)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20km/h~25km/h。 (2)洒水作业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地面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3)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4)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3.4、质量标准

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按《昆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和《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执行。 3.5、质量控制体系

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抽检—日检—周检—月检及抽查并举”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即:每日的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由质检员定路段随时抽查监督——由清扫队每日检查路面卫生质量一次——由区级环卫部门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由市城管局按月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由各级环卫管理部门随时进行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的抽查。

2、建立奖惩制度,将环卫作业规范的贯彻执行以及环卫作业的质量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3.6、安全生产

1、环卫工人上班进行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穿安全反光背心。

2、环卫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量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保洁小车(手推车、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 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泥土或垃圾时,应在清理点的来车方向100米处设置临时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3.7、工具房及工具存放

有工具房的作业区域,清扫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并保持工具房整洁,对工具房外墙的乱张贴、乱涂画应及时清除。

无工具房的作业区域,不得将清扫工具摆放在人行道或公共场所,要将其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4、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规范 4.1、作业方式及时间

1、公共水域(河道)的环卫作业采取:打捞+保洁的作业制度。

2、在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保洁范围内,每天必须有至少一次的全面打捞,具体打捞次数视情况确定。首次打捞应在早上10:00前完成。

3、一级公共水域(河道)的保洁时间,应从10:00至18:00进行8小时保洁。二级公共水域(河道),应巡回保洁。

4.2、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作业和保洁

1、公共水域(河道)的打捞及保洁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

公共水域(河道)打捞保洁的作业船只,必须处于适航状态,性能完好,证书齐全。

2、打捞保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号牌。船容船貌应保持良好。

3、打捞保洁时,作业人员驾船在水面巡回作业,用清捞工具清理水面的纸屑、塑膜、饮料瓶、废弃物等,确保公共水域(河道)的水面清洁、卫生。

4、公共水域(河道)所打捞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公共水域(河道)垃圾应袋装,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严禁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

打捞保洁的垃圾清运应在上午10:00前、下午18:00前清理上岸完毕,并装入清运车运往垃圾处理场所。

5、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和管理规范 5.1、垃圾收集清运 5.1.

1、生活垃圾投放

1、垃圾的投放和收集应全部实行容器的密闭方式收集或存放。。

2、市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院校、各类营业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应建垃圾投放间(一般可采用砖混垃圾屋、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配置垃圾桶、箱(玻璃钢垃圾箱(桶)或塑料垃圾桶等容器)。一般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筹建、购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3、确定垃圾投放点时,应选择方便居民投放,便于垃圾收集作业人员收集,且不防碍市容观瞻的地点。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

4、所有向外投放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袋装并捆扎严密,垃圾袋应禁止流出液体。按环卫部门、街办、社区、楼院指定的地点和容器投放(垃圾间、桶、箱内)。按垃圾收集单位公告的投放时间进行投放;

5、各垃圾收集点的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向各被收集单位、居民住户公告;如果变更收集和清运作业时间,应再次履行告知义务。

5.1.2、垃圾收集点管理

1、垃圾收集点保洁员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一天至少收集清运两次,做到垃圾不满溢,车走地净。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2、垃圾的收集容器、收集设施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要每天清洗一次,做到外体干净,垃圾收集设施构筑物的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3、垃圾收集点每周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4、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应无废旧家具、废弃家用电器等堆积。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或预约上门服务,用专用车辆清除。

5.1.3、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1、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统一着装。进行上门、入院收集清运垃圾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统一核发的胸卡。胸卡上应注明收集清运人员的工作单位、区域、姓名、本人像片。收集人员变更时,应告知被收集清运单位、居民住户。

2、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应做到每日按时收集、清运垃圾。在清空垃圾收集点收集桶(箱)内的垃圾后,应将桶(箱)归位,并保持桶(箱)干净整洁。夏季应做好消杀灭蝇工作。随车收集清运垃圾的人员,应帮助年老体弱的人员做好垃圾倾倒工作。

3、垃圾收集清运人员在工作前,要对收集清运工具、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油、水、制动液、轮胎气压、各安全部件技术性能正常;车辆的清洁、密闭设备功能良好;随车的装卸、清扫工具齐备,蓬布、垃圾收集袋无破损;人员衣着整洁,胸卡配带规范等。

4、进行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文明礼貌。清扫地面时做到压住扫帚,轻扫慢抬,减少二次扬尘。上门收集清运垃圾时,应避让楼道中的居民,防止碰撞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避免发生冲突。

5、收集清运作业时要做到精力集中,装车时要用力适度,不准将所收集清运的废弃物抛出车厢以外;要做到文明装卸,严禁故意扬尘;严禁在垃圾池、垃圾站点火取暖或焚烧垃圾。装车时要注意脚底的安全防护,防止被利物扎伤。

6、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完成后,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责任区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不准积存。

5.2、垃圾中转站作业

1、吊集垃圾箱时,下面不能有人和停放有车辆。

2、起吊时,必须在操作台上进行操作。

3、清理坑内积土、积水时,一定要拉闸断电,且作业上方不能有任何悬吊物。

4、启动吊车前,要确保挂钩全部挂好。

5、运输车未到达前,严禁将大箱吊至空中停留。

6、不许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机器设备。

7、中转站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大门。

8、汽车进出中转站时,要关照来往车辆和行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9、应了解掌握机器设备的性能,操作时要小心谨慎,照顾周边的安全。停车时要留有余量,不许平拉斜吊、冒顶吊装,必须平稳吊装。

10、清洁站、中转站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对倾倒垃圾的来往居民要管理有序。

5.3、垃圾运输作业

1、城市生活垃圾要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扬尘、散落、拖拉、挂连和污水滴漏。吊桶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或以挂包方式运输垃圾。

3、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在垃圾处理场(厂)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应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确保其完好,不泄漏污水。

4、运输垃圾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开高峰路段。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离居民住宅很近的垃圾站(屋)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段,并减少作业产生的噪声。

5.4、垃圾运输车辆作业

1、垃圾运输车出车前要做到:发动机工作正常、无异响,仪器仪表工作正常,轮胎气压、蓄电池电解液正常,各部件连接牢固,润滑良好,转向灵活、可靠;无漏气、漏水、漏油、漏电;怠速良好,常温下能迅速启动。

2、垃圾运输车行驶中须做到:起步前,车辆四周、车底无障碍物。要察看仪表是否工作正常,装卸人员是否坐好。制动气压达到标准后,苫盖、密闭装置是否到位。要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礼貌行车。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随时观察仪表工作情况,注意行人、车马动态,避免紧急制动。

3、垃圾运输车出车时,驾驶员凭生产任务单出车,自觉接受门卫查验。

4、垃圾清运任务实施车组任务包干制。责任区内的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作业地面干净。作业地面未打扫干净前,驾驶员不得将清运车辆驶离现场。驾驶员应主动配合车组长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清运任务。

5、严格遵守进出街道、居民区的垃圾清运时间,做到按时出车,按时进点,按时到站。

6、垃圾清运车辆达到装载标准后,驾驶员须监督苫盖,苫盖必须严密、牢固。要察验清运垃圾中不准携带火种。

7、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进中转站进行倾倒作业时,要做到按顺序进站,服从站内人员指挥。车辆未停靠到位时,不得操作举升装置。垃圾倾倒后要下车进行检查、清理车辆内外垃圾,待车厢完全落下后方可起步,并将垃圾箱外垃圾清理干净,检查随车携带工具无误后方可离站。

8、垃圾装车完毕后,应检查箱体是否复位,挂好箱体挂钩并检查连接是否牢固,检查箱体后翻盖、自锁装置是否有效,箱盖是否严密。要清理箱体外残留垃圾,观察车辆左右、前方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9、垃圾收集装车完毕时,应检查车辆情况,盖好蓬布,做到密闭运输。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禁止沿途抛洒污物。对不慎造成抛洒的垃圾要及时进行清理。

10、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计量点,须停车进行计量,将业务单交给计量人员,由计量人员核定后,妥善保存。

11、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到达垃圾处理现场倾倒时,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车辆停稳、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垃圾的倾倒作业。如发现车辆倾斜时,不准倾倒垃圾。不准车辆边走边倒垃圾。

12、垃圾倾倒作业完成后,应将车辆打扫干净,不准车内有遗存垃圾带出垃圾处理现场。

13、清运工作完成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的故障应及时向检验员汇报。驾驶员将业务单交回时,应按规定准确填写收车登记事项。

14垃圾清运车辆的工具、蓬布等随车用具,由本车的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3篇:垃圾清运报告

报告

公司领导:

在我公司厂区工作生活的总人数已达150余人,每天产生大量生活垃圾无人清运,暂时堆放在浴室和成品库房之间的空地上,已严重影响到我公司形象,和员工身体健康。

经调查,目前阿拉尔市内,仅阿拉尔天泽公共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家负责市内各小区以及园区各厂的生活垃圾清运事务。通过了解,该公司服务费用包含,特制垃圾箱设施预缴使用费1000元/年,垃圾清运费260元/车,付款方式可以选择季付、半年支付。(可使用后统一付款)

为了提升公司形象、保证公司员工身体健康,现申请和阿拉尔天泽公共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见附件) 妥否、请领导批示。

综合办公室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第4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年月日

第5篇:垃圾清运合同

生 活 垃 圾 代 运 合 同

托运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运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呈贡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确保昆明新南亚风情园商贸有限公司生活区域垃圾日产日清,实现环境优美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代运到段家营垃圾处理场。

二、合同期限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三、代运地点

甲方应把日常生活垃圾及时堆放在乙方指定的垃圾房内(若有堆放地点变更,乙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定期负责清运;若甲方不按乙方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乙方不予以代运,并另行要求甲方交纳相应数量垃圾清运费。

四、付款办法及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生活垃圾代运费2000.00元/年(人民币大写:贰千元整)。

(二)若今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垃圾焚烧,自施行之日起,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垃圾量和处置费标准补交给上级主管部门相应处置费,交费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垃圾量计算。

(三)若今后洛龙垃圾中转站投入使用,甲方必须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到洛龙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

(四)若今后段家营垃圾处理场停止处理垃圾,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须运送到其他垃圾处理场处理,每吨将按上级确定的处置费标准由甲方向乙方补交相应处置费。

(五)甲方现新建的项目投入使用后,新产生的垃圾代运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由甲方向乙方补交相应垃圾代运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另行协商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2012年1月1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第6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

乙方:

为了加强xx市容卫生管理,按照市城管革命的统一要求,落实xx垃圾无害化统一处理,创建文明和谐xx,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求,就乙方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费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本单位院子内生产的生产、生活垃圾及进出车辆对107国道东山段路面产生的污染,特委托甲方有偿清运,清运时间从二零一年元月一日至二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甲方按照《武汉市生活服务费收费标准》给予收费,乙方按每年缴纳元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次在年12月31日前付清。

四、甲方每星期保证清运一次,但不承担厂内清扫工作和建筑垃圾及生产垃圾清运,如乙方需要甲方清运,另计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7篇:垃圾清运合同()

垃圾清运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内容范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清运服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协调乙方运输车辆正常进出大厦垃圾清运工作范围,为乙方办理垃圾清运车辆、人员的出入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作人员执行大厦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及规范仪容仪表、礼节礼貌的要求,营造大厦内良好的环境。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要求乙方到大厦清运垃圾。

5、甲方对乙方在垃圾清运沿途及消纳场地等出现的一切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清运垃圾的资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乙方应自觉遵守大厦各项管理规定。工作需听从甲方的指挥。

3、乙方工作人员、车辆应整洁卫生,不影响大厦形象。

4、乙方工作中应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垃圾房及相关通道所有设施完好,垃圾清运完毕后,应将垃圾房内、外、以及相关通道清理干净,每天消毒。

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日产生的垃圾应于当日日产日清。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方式

1、垃圾清运费用

2\\\\垃圾清运费结算

1.采用“月结”方式结算(每月前5日甲方给予乙方结帐)。

第六条 合同期限及相关事宜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确须解除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提出与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两份,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纠纷解决

1、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第8篇:垃圾清运合同

垃圾清运合同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根据《天津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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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垃圾清运岗位职责

垃圾清运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小区垃圾清运工岗位职责

校园垃圾清运岗位职责

垃圾清运科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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