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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8-29,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发展和改革局提案议案办理自查报告

第1篇:发改局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增强面商 狠抓落实—**局全面完成2012年议案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多年的办理工作实践表明,认识明确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领导重视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和保证。今年,我局高度重视议案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自接到交办工作后,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布置落实了办理任务,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经常督促工作进度,负责日常检查、催办和情况收集工作。各科室对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并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对重点提案与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和提案(建议),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是抓好办理工作的核心。我局始终坚持把抓重点、促落实、求实效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对重点提案我们制定了办理方案,明确由分管局长牵头,按照办理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同时我们还根据提案的内容性质进行分类,筛选出三产发展(商贸中心)、旅游、动物检疫(食用农产品安全)等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建议作为办理的重点,把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确定专人进行办理,并提出办理计划、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办理工作。对办理的进度、结果在局内张榜公布,在每月工作交办会上督促。局领导和承办科室经办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落实,力争使代表和委员们感到满意。

单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商稳商、发展区域经济》的提案,该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我局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召开区安商办会议进行研究,并结合安商稳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确定了分管领导黄南飞副局长为牵头人,亲自上门与委员进行沟通,并按照办理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提出“建立企业家联谊会、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实行重大问题现场办公制度、举办涉企政策通报会、建立企业服务回访制度”五项工作举措,单前委员感到满意。

三、创新举措、增强面商。为了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具体问题,今年我局在办理议案和提案(建议)过程中,还提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商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工作中,局组织各科室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走访面商、座谈面商等方式与代表沟通,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吃透代表、委员提出议案、建议和提案的本意,在上门送达复函的同时,各负责经办的同志都亲自与代表见面二次以上,通过面商了解议案和提案的中心要点,通过面商提出我们的思路,求同存异,确保今年办理工作总体质量实现了从提高回复率向提高面商率转变,从提高办结率向提高满意率转变。

陈国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商旅文紧密结合的在旅游产业》的提案。该提案所涉及的是**区发展旅游产业如何科学整合资源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我区的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已委托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下城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15)》经过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程序后,目前已完成第三稿的修改。同时,我局还积极参与杭州市《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旅游规划》的编制。此外,我区的丝绸城和武林路的建设、浙江国际展示中心、百井坊特色街、绍兴路精品街、浙江国际商务中心、沃尔玛购物广场、中国丝绸城、武林路三期、百货大楼三期、杭州大厦二期、国际大厦、浙大湖滨校区里嘉置业项目等重点工程都在积极实施和推进当中,将进一步打响我区“购物天堂”的经济品牌,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此,经办人与陈国光委员进行上上下下四次的面商,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荣新亲自上门汇报,陈国光委员对我局就**区旅游产业发展所特有的敬业精神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

四、督促检查、严格要求。今年年初,局党组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层层夯实工作责任,逐级强化工作措施,一件事一件事地落实,有力地解决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对各科室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在经贸旅游简讯公布,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办理好的科室进行表彰,并推广其办理经验。

今年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成,下一步我局将对已办理完成的议案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等方面入手,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办理方法,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圆满,更加到位,让代表和委员们更加满意,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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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发改局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发改局2007年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增强面商狠抓落实—**局全面完成2007年议案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今年,在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位政协委员在区“两会”期间,结合“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教育,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求发展

之真,务为民之实,对我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展提出了许多有见地、有价值的议案和提案(建议),涉及我局的人大议案2件和政协提案(建议)12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截止六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都达到100%,其中非常满意率为2件,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多年的办理工作实践表明,认识明确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领导重视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和保证。今年,我局高度重视议案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自接到交办工作后,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布置落实了办理任务,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经常督促工作进度,负责日常检查、催办和情况收集工作。各科室对办理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并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对重点提案与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和提案(建议),主要领导坚持亲自过问、亲自主持办理,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是抓好办理工作的核心。我局始终坚持把抓重点、促落实、求实效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对重点提案我们制定了办理方案,明确由分管局长牵头,按照办理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同时我们还根据提案的内容性质进行分类,筛选出三产发展(商贸中心)、旅游、动物检疫(食用农产品安全)等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建议作为办理的重点,把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确定专人进行办理,并提出办理计划、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办理工作。对办理的进度、结果在局内张榜公布,在每月工作交办会上督促。局领导和承办科室经办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落实,力争使代表和委员们感到满意。单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商稳商、发展区域经济》的提案,该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我局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召开区安商办会议进行研究,并结合安商稳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并确定了分管领导黄南飞副局长为牵头人,亲自上门与委员进行沟通,并按照办理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提出“建立企业家联谊会、强化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实行重大问题现场办公制度、举办涉企政策通报会、建立企业服务回访制度”五项工作举措,单前委员感到满意。

三、创新举措、增强面商。为了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具体问题,今年我局在办理议案和提案(建议)过程中,还提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面商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工作中,局组织各科室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走访面商、座谈面商等方式与代表沟通,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吃透代表、委员提出议案、建议和提案的本意,在上门送达复函的同时,各负责经办的同志都亲自与代表见面二次以上,通过面商了解议案和提案的中心要点,通过面商提出我们的思路,求同存异,确保今年办理工作总体质量实现了从提高回复率向提高面商率转变,从提高办结率向提高满意率转变。陈国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商旅文紧密结合的在旅游产业》的提案。该提案所涉及的是**区发展旅游产业如何科学整合资源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我区的旅游产业的发展规划,已委托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下城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15)》经过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程序后,目前已完成第三稿的修改。同时,我局还积极参与杭州市《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旅游规划》的编制。此外,我区的丝绸城和武林路的建设、浙江国际展示中心、百井坊特色街、绍兴路精品街、浙江国际商务中心、沃尔玛购物广场、中国丝绸城、武林路三期、百货大楼三期、杭州大厦二期、国际大厦、浙大湖滨校区里嘉置业项目等重点工程都在积极实施和推进当中,将进一步打响我区“购物天堂”的经济品牌,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此,经办人与陈国光委员进行上上下下四次的面商,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荣新亲自上门汇报,陈国光委员对我局就**区旅游产业发展所特有的敬业精神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

四、督促检查、严格要求。今年年初,局党组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层层夯实工作责任,逐级强化工作措施,一件事一件事地落实,有力地解决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对各科室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在经贸旅

第3篇: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理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巫山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巫山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考评细则

一、考核评价范围

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二、考核评价对象

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单位。

三、考核评价计分办法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领导(20分),办理答复(20分),办理方式(10分),办理质量(5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20分)

1.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办,重大事项领导集体研究办理(10分)。其中,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得4分,主要领导亲自批办议案和建议的得3分,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办理工作的得3分。

2.内部办理机构健全,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专兼职人员(5分)。其中,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办理的得2分,有明确的责任处室的得2分,经办人员落实的得1分。

3.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有较完善的办理工作程序(5分)。其中,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办理工作制度的得2分,受理、分办、联系、督办、答复、反馈、归档等办理工作流程完善的得3分。

(二)办理答复(20分)

2 1.格式规范,内容详实(8分)。其中,以正式文件按格式规范答复的得4分,格式不规范的按承办件比例扣分。答复内容详实且针对性强的得4分,敷衍应付的按承办件比例扣分。

2.按时答复代表委员(8分)。未按时回复和寄送代表委员答复件的此项不得分。

3.答复意见和办理工作总结及时抄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办事机构(4分)。未按时抄送和报送工作总结的此项不得分。

(三)办理方式(10分)

1.坚持联系代表委员和开门办理(5分)。其中,与代表委员联系过程中,面商率100%的得5分,以面商方式为主的得4分,以电话沟通为主的得3分,以文来文往为主的得2分。

2.积极主动抓办理(5分)。其中,积极主动抓办理的得5分,对交办件推诿扯皮的扣2分,对本部门主办的会办件不积极牵头会商的扣2分,对本部门协办的会办件不主动配合的扣1分。

(四)办理质量(50分)

1.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结率(7分)。按时办结率100%的得7分,未办结的按承办件比例扣分。

2.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解决落实率(18分)。其中,针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有明确解决方案的得5分,解决方案按序时要求在本年度落实到位的得6分,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得7分。考评以实际承办件综合平均打分。

3.办理结果反馈满意率(20分)。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反馈满意率100%的得20分,有不满意的按承办件比例扣分。

4.办理工作情况信息报送(5分)。承办(协办)单位通过信息报送方式反映办理工作情况,每采用一条信息得1分,总分不超过5分。

四、考核评价应用

(一)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绩效目标考核使用,按规定系数计入单位经济社会实绩综合考核得分。

(二)没有承办任务的单位给予所有承办单位得分的平均分。

(三)对考核评价成绩先进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对办理工作不重视,组织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办理质量及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4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2010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工作的汇报

市府办:

我局今年接到人大议案2件、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0件,共18件。其中,主办5件、分办2件、会办11件,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最多的是某河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等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改进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务,改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和提高部门行政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按照《关于2010年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及2010年1月27日召开市府常务会市长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好议案、提案的要求,认真抓好201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上述议案、建议、提案均已办结,我局得到“办理单位认真负责”、“非常满意”等好评。

我局在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一、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一是领导负责,接受督办。局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直接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在局内张挂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督办表中,各科室、

1 单位一把手任部门联系人,并公开办公电话和手机,接受督办人员跟踪督办。

二是有主有辅,分工协作。对每件议案、建议、提案,根据业务分工确定主办和会办的科室、单位。局办公室收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明确分工、一对多同时发送文件,主办科室、单位立即牵头答复、办理,会办科室、单位积极协助。

三是一日一核,实时督办。自2010年2月1日起,在局内部网张挂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督办表,每天对沟通情况、办理进度进行核对、更新更新,并根据办理进度跟踪督办抓落实。

实际工作中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科室、单位一把手对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亲自办理并抓好落实。由于相关工作得到有力推进,2010年3月1日以前,我局已完成对1件主办件、5件会办件的答复。

二、积极主动,加强沟通

一是对主办件要落实“三见面”。我局主办或分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在办理沟通过程中,按要求做到办理前见面、制定办理方案后见面、答复见面。“三见面”时各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分管局领导参加。如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核应急工作的建议》(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00056号)的人大代表某某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

2 “相关部门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多次面对面沟通,并把该项工作目前进度、计划和存在难点进行细致耐心解释,表现出对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建议的极大的尊重”。

二是会办件改变“文来文往”的方式。各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与负责主办该建议提案的单位沟通,落实办理措施,积极协助办理,及早函复主办该建议提案的单位,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出面加强沟通。如对会办的《关于加强小区夜间噪声控制的建议》(关于对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某号提案),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0年2月9日将会办意见复函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三是沟通方式多样化。以走访为主,在对主办、分办件的建议、提案人全面走访的基础上,结合电话、电子邮件、座谈等各种方式,为实现充分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如对提出《关于某河源头支流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对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某号议案)、《关于某河流域水污染整治的建议》(对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某号)的人大代表某某,采用电话、座谈、走访和其他方式多次进行沟通。

三、明确答复,规范办文

一是明确答复。答复内容实际,意见明确,论述有针对性,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如对《关于某河源头支流污染综合治理的方案》(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某号议案)的答复中,列明了对某河沿岸九家重点

3 排污企业的监管情况,某河沿岸某科技工业园、某村、某片区等处污水排入某河的29家市控污源以上企业,应对污染事故、改善某河水环境质量的具体措施和与人大代表面谈情况,人大代表认为我局对议案办理高度重视并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是分类答复。按问题解决情况和办理进展,实事求是进行分类、准确标示,在今年的7件主办、分办件答复中,共有A类答复1件、B类答复5件、C类答复1件。其中,对《关于加强环境放射性监测及建立报告公示制度的建议》(对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某号提案),因根据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有关核设施周边放射性的本底基础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公开,属“因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的”,标示为“C”。

三是规范办文。严格按照某府办函[XXXX]X号文的要求行文,答复内容、承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答复的书面行文要同时报送市人大办或市政协办、抄送市府办备案。

四是加强审核。在日常公文审核流程基础上,增加一次答复格式审核,确保规范行文。

四、注意流程,做好工作

一是对办理进度的安排更加明确。对第一次见面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提出初步的答复办理意见、带着初步意见

4 再次沟通以明确正式答复办理的方向、正式向代表委员递交答复并见面沟通的时间,均给出合理化建议,为相关科室、单位顺利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对办理过程的各细节更加注意。根据办理流程的新特点,要求对办理进度、沟通情况的反馈更及时、内容更详细;注意征询意见单及时递送和存档,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请代表、委员填写三份征询意见单以便递送和存档,在征得代表、委员需要时提供代为递送征询意见单的服务;注意办结新标准,通过积极沟通争取代表、委员及时登陆系统录入意见。

我局在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差距和不足,如对复杂问题的解决程度还不够彻底、沟通效果还不够好、办理情况反馈还不够详尽,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推进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力争使代表和委员更加满意。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第5篇: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三级承办制度,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各科室根据主管领导批办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由局办公室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签收、清点、登记工作。对认为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按有关程序退回区委、区政府办。

三、对于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区政协重要提案,在一个月内,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会同会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共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定。

四、对于本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由局办公室制订办理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提出批办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五、办理过程中,应注意调查研究,要加强与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代表与委员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对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解决;应该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解释清楚。

六、对区人大代表议案、区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和区政协重要提案,其答复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后由本局答复。

七、答复应做到内容有针对性,态度诚恳,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按照《深圳某南山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细则》要求的格式打印,并以我局正式函件印发。

八、时限要求。

作为主办单位,承办科室应在交办之日起二个月内,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答复,报分管局领导和主要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将回复送达代表或委员,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区政协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确因问题复杂在二个月内不能答复的,应事先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办说明理由,但正式答复最迟不超过四个月。作为会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九、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5件以上的,由局办公室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区政协办公室。

十、所有议案、建设和提案办理完后,应在一周内交局办公室存档。

一、办理答复工作的质量纳入科室年终考核。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科室负责人、办理人员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一)工作草率应付,办复质量差,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意见较大的;

(二)互相推诿,久拖不办的。

(三)承办人员不负责,遗失议案、建议或提案文本的。

(四)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

(五)不及时报送书面总结报告的。

第6篇: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的通知》(泸政办发188号)文件要求,我局2009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9年××县交通局收到人大议案建议29件。

1、通组公路16件。

在收到人大议案建议29件中,其中涉

及通组公路建设的有16件(路面硬化的有5件);农村公路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只负责通到行政村的公路,通各村民小组公路,目前没有资金来源,只有通过其它途径来解决,我局可以提供技术服务。通组公路,我局将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给予编制上报,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后,将逐步给予解决。

2、通村公路8件。

涉及路面硬化的有5件,一件是浪坝寨通村委会的公路硬化,在跃片公路油路改建工程中已实施;浪坝寨公路的硬化计划已下达,请村委会做好土地协调工作,今冬明春组织实施。一件是关于硬化从二级路到村委会进村公路的项目已下达,但由于土地协调和房屋撤迁问题而未实施,请新建村委会做好土地协调和房屋撤迁工作后,即可开工建设。另外的两件是鲁掌子克村至鲁祖村的公路硬化、片四河公路硬化和洛玛村委会公路硬化工程,我局已上报2010年的计划,只要计划下达既可以组织实施。

涉及新开挖的农村公路建设的有2件。称杆乡前进村的通村公路;王玛基村通村公路。前进和王玛基村公路地处怒江东岸,由于没有过怒江的汽车吊桥,施工机械难以过江,建设难度较大,因此至今没有通公路。目前,实施方案:

1、计划从大兴地的木楠村推进,大兴地的木楠村公路计划今年底通车。

2、待拉锅瓦底桥立项建设或六丙二级路建设后,适时给予组织建设。

正在实施的有1件,加快建设木楠村公路的建议,四月份,××县委书记张何仁同志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要求交通局组织好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今年底通车。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张书记的指示,认真组织施工队伍,并明确要求在年底挖通木楠公路。目前施工队伍正在加紧施工,离木楠村约5公里左右。

3、拉古瓦底人马吊桥改建为汽车吊桥2件。

关于拉古瓦底人马吊桥改建为汽车吊桥的项目,目前正在做拉古瓦底桥的申请立项及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待项目审批通过后,即开工建设。

4、河桥1件。关于解决玛普拉地村阿尼继洛、门恰了两座跨河人马驿道便桥的建议,我局派技术员到实地进行勘察,拿出方案后,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给予解决。

5、人马驿道1件。“关于苗干山到跃进桥人马驿道的建议”目前,苗干山公路已实施路面硬化工程,今年底可全面完工,群众可以安全便捷的到达六库。建设苗干山到跃进桥的人马驿道,现在已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资金。可通过群众投工投劳来修建,我局给予适当的补助。

6、通村公路开通三农车的1件。“关于三农车覆盖所有通公路行政村的建议”目前我县已建成片马镇中心客运站,称杆乡中心客运站,××县客运站。各乡镇均已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公路开通客运班车的只有老窝乡崇仁村和六库镇石缸河。其它各村委会虽然通公路,但未开通客运班车,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路面等级低,很多的农村公路达不到技术标准,没有公路河桥,大部分存在晴通雨阻的现象,不具备开通客运班车的条件。

农村公路挖通后,将不断提高公路路面等级,进行路基加固和路面硬化工程,达到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将逐步开通客运班车。目前,根据县政府的安排,我局正在起草《农村公路客运发展规划》。

二、2009年××县交通局收到政协提案14件。

1、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有5件。

“关于给予解决片四河村油路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片四河入村公路硬化工程,我局已列入计划上报,待计划下达后即可实施。

“关于鲁掌洛玛村委会公路的建议”的提案”办理情况:洛玛村委会公路硬化工程,我局已上报2010年的计划,只要计划下达既可以组织实施。

“大兴地乡通达公路建设进度太缓慢,建议尽快进行监督检查、整改”提案办理情况:木楠村公路的建设问题,四月份,××县委书记张何仁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要求交通局组织好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今年底通车。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张书记的指示,及时召集施工队伍的负责人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要求施工队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找出施工进度慢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必需在年底挖通木楠公路。目前施工队伍正在加紧施工,距离木楠村委会约有5公里左右。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通达工程建设的建议”和“加大力度建设农村公路的建议”办理情况:至2008年底,××县71个村民委员会中,55个村通了公路,通公路率达77.5。全县拥有公路1081.91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公路0.34公里;其中省道公路268公里,县乡村公路813.91公

第7篇: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关于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今年x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并经整理审核,以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形式移交市政府办理,其中,人大议案1件、建议123件;政协提案189件,来信36件。另外,上级交办x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体现了代表委员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来信,对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府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要站在政府的层面和高度,梳理承办事项,研究办理措施,落实跟进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要严明责任。独立承担办理任务的,由该承办单位全权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办理工作,会办单位给予积极配合,但责任同等,并自政府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会办单位要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答复领衔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解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人员,规范办前调研、方案撰写、会议研究、政府审查、意见征询、具体落实等各流程,确保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履责,严禁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严禁将办理责任统归政府而将己身置之度外。

三、要规范答复。在答复主体上,市人大议案答复,由主办单位向市政府上报办理情况报告,由市政府具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直接具函答复领衔人。x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由承办单位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具函答复领衔人。在答复方式上,首先应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作适当评价;针对具体建议,逐条答复办理落实情况,以正在采取的措施为主,已经办理完成的,应说明效果;正在办理落实和已列入办理计划的,应说明计划完成期限;暂时无法办理的,应说明所做的努力和无法办理的原因,态度诚恳,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答复意见应按规定格式拟制,履行公文文字、格式审核程序,由承办单位领导签发,编号行文。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正式答复前,须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

四、要限时办结。市人大议案,主办单位应于4月下旬牵头会办单位,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实施,6月中旬向市政府报告议案办理进展情况,8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办理结果。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须在6月底前办理答复完毕,并由主办单位将建议或提案书、正式答复意见各一式两份(包括原件)报至市政府办公室110室。x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办理结果。对答复不满意件,承办单位须重新办理,并于15日内再次组织答复。9月份,各承办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承诺事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并将后续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代表、委员和市政府督查室。12月初,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应向市政府逐件报告办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五、要创新方式。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采取集中面复方式,将代表、委员请上来,不回避矛盾,面对面沟通,通过现场释疑解惑,增进了解,增强理解。为给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有充分考量与评价时间,从今年开始,征询意见表由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时一并交给领衔人,由领衔人填写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人选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根据省及x要求,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答复领衔人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对此,请各承办单位做好公开准备工作,具体公开办法另行通知。

六、要务求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年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具体案例着手,带动普遍性问题的解决,切实做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与领衔人加强沟通,办理前,了解代表、委员意图,把握工作方向;办理中,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通报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前,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短时内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计划逐步解决;因现行法律政策不允许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解释清楚。对于超出部门权限或需要上级协调的问题,主办单位应牵头会办单位提出建议方案,向上级呈报专题请示,并根据反馈意见办理落实,不得在答复和办理情况报告中出现“建议市政府……”字样。

七、要加强督查。在议案、建议和提案交办过程中,市政府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会同市人大人选工委和政协提案委,就办理初期安排情况、办理中期进展情况、办理后期落实情况分阶段开展督查督办,市政府常务会议适时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年终,市政府办要会同人大人选工委和政协提案委,重点对照“办复率、面复率、落实率、满意率”情况,组织考核,对办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反之,对草率应付,逾期办理,不重视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也要加强对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第8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

82305

昆政发[1989]157号 1989-07-05 1989-07-05 地方法规 中国法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

(1989年7月5日昆政发〔1989〕157号)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的有关通知精神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议案、建议是各级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法定权利的重要内容。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有法律效力。提案是各级政协委员(以下简称“委员”)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方面。代表、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支持和帮助,也是加强政府与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和集中群众智慧,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第三条 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各项议案、建议和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或组织所属工作部门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检查督促承办部门抓好办复落实工作;

(三)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问题;

(四)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办理质量;

(五)负责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第二章 办理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第四条 为人民办实事的原则。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做人民公仆的观念,深入调查研究,讲求实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既要认真答复代表、委员,又要努力改进工作,积极解决问题,务求落到实处,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和文字的答复上,更不能言行不一。承办工作要结合日常业务,列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官僚主义,改进政府工作。

第五条 第五条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由各级行政首长分管,办公厅、室或有关处室领导具体负责,并相对固定办案人员,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确保办复质量。

第六条 第六条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普遍性问题综合研究,突出性问题专题研究,重要性问题及时研究,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答复。做到:

(一)凡是应该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抓紧办理,迅速落实。

(二)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在制订规划、计划时积极采纳,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三)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诚恳地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谅解和支持。

第七条 第七条 建立健全承办工作网络,严格办理责任制度。各承办部门必须明确县、局级领导分管,指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备案。在办理过程中,要在组织、措施上对内容、形式、政策、文字层层把关。要求做到:尽快办理不积压,迅速落实不拖延,抓紧督促不等待,说明情况不推诿,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 第八条 对议案的办理,承办部门要确定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或办理意见,经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主要领导审签,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经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报送交办部门,并答复代表和委员。

第九条 第九条 严格按照“及时交办、定期检查、限期督办、到期完成”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交办后抓紧联系,督促检查,逐件落实,按期办理完毕。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市人大议案的办理,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提出方案,半年内形成专题材料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办理情况。

(二)对建议、提案的办理,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报交办部门。

(三)对难度较大,在上述时限内确实不能办完的,应先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并作一简要答复,但正式答复最迟不得超过当年年底。

(四)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说明理由,并于交办后一周内将原件退回交办部门,不得擅自转交其它单位。逾期不退者,视为已接受承办。

(五)办复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通报,由市政府办公厅原则上每两月进行一次。

第十条 第十条 凡是不按本办法办理的,一律退回重办。

第三章 办理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交办。对全国和省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及本级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采取尽可能在会议期间组织承办一批,会后联合召开交办会议,部署办理工作任务,或者由交办部门按规定发文交办的办法。

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本级人民政府无法承办,属市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县(区)人大和政协可以直接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以便配合催办。

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几个部门的,由交办部门明确一个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牵头办理。主办部门要负责与各协同部门联系和共同研究,综合各协同部门的意见按规定上报;协同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研究,并负责写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书面答复意见交主办部门汇总。

议案、建议和提案,不能交提出该议案、建议和提案的代表、委员本人办理。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承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承办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视察活动中提出的意见,负责办理上级和本级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以及就某项工作进行调查和考察后提出的建议、良策等,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机关的承办工作。

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本级人民政府无法承办,属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承办部门也应认真办理后直接答复代表和委员,并抄报交办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备案。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催办。交办机关应主动与承办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会议期间抓紧办理答复、电话询问、发函催办、深入调查、组织承办部门与代表或委员协商对话等方式,尽快办理。各承办部门内部也要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催办、督办制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办复或力争提前办复。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督办。交办部门要通过办复网络,采取各种方式,深入调查了解,掌握进展动态,加强检查督促,组织协调、指导承办部门抓紧办理。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审查。对办理情况报告要认真审查,具体承办人员要逐件认真核实情况,起草或修改办理情况报告,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定签发,正式打印并编文号后上报、答复。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答复。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省政协委员的提案,承办部门上报办复意见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并抄报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市人大议案的办理,承办部门提出办理意见,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属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承办部门上报办复意见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属各级人大、政协直接交办的,由承办部门上报交办部门,直接答复代表和委员,并分别抄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办公厅法规处。

在向代表和委员寄送答复时,要同时附《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三),事先填明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征求对办复情况的意见,对反馈意见需要说明情况或重新办理的,要按上述程序续报办复意见。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查办。为使议案、建议和提案按期得到落实,承办部门在办复后要进行自查,确保落实。对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除自查外,还可由交办部门约请代表和委员到承办部门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总结和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当年的办复工作完毕以后,要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总结、考评,并向交办机关上报简要的书面总结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应同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向本级政协通报办理情况。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各承办部门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按照清点登记、分发承办、督促检查、领导审核、打印函复、整理归档等制度办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使办理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全市性的重要问题,承办部门应主动联系,取得人大、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及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信函往来、登门走访、对话座谈等各种方式,汇报情况,听取意见,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各委办局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需向市政府请示解决的问题,必须按日常工作程序单独请示后,再行文答复。不得以办复情况代替请示报告;也不得以请示报告代替办复情况上报;更不得未经请示,就正式答复代表、委员或向人大、政协汇报。市、县(区)各委办局都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承办议案、建议、提案时,应从全市大局出发,加强协作认真办理,不得上下推诿或矛盾上交。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答复按面复、函复、续复等形式办理。会议期间交办的要集中力量,抓紧研究,争取在会议期间办复一部分,其余在会后抓紧办复。在面复、函复之后,情况发生变化或代表、委员反馈办复征求意见表时还有意见的,应及时答复、续报。行文必须内容完整、情况确实、文字精炼、语气诚恳、领导签发、符合格式(详见附件

一、二)、正式打印、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务院《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结合我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办得好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办理差的,要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实事求是加以解决的;

(二)符合办复行文格式的;

(三)按规定时限提前办复完毕的;

(四)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中提出表扬或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一)对办理议案、建议、提案不重视,承办制度不健全,领导责任不明确,具体办理人员不落实的;

(二)办复质量差,敷衍塞责,马虎了事,草率应付,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

(三)互相推诿、拖延不办,以至贻误工作的;

(四)不负责任,遗失议案、建议、提案的;

(五)不按规定时限办复的;

(六)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中表示不满意或提出批评的。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奖励实行计分评定办法,参照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具体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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