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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7-19,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社区调研报告范文

文 社区调研报告范文 4 篇 ? 一、社区法制化建设现状 ? 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居民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和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一部分人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社区法制建设仍呈现出一系列问题:社区规章制度不完整,未起到实质性作用;居民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懂法、用法的实际能力欠缺;辖区单位经营守法中存在问题,有些抱着侥幸心理与现有规章打擦边球,只图眼前、不顾长远;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工作中存在无头绪现象;特殊群体及弱势群体得不到针对性的和及时的帮助;缺乏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二、自身专业特点及优势 ? 我在大学所学专业是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类、法律类、管理类、行政类、社会类、经济类、心理类和操作类等。这些知识的学习是我大致了解了各行业的基本特点及具体问题,具有了很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并能让我从更广范围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从而为建设特色社区出力献策。

三、构建法制化社区的整体思路 ? 通过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对象及内容,不

断努力丰富活动载体,时刻铭记具体要求,从而构建生动活泼的法制化社区局面。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 xx 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区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 通过构建法制化社区,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辖区单位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工作对象及内容 ? 1.社区居委会 ? 学法、懂法、用法应从自身做起,包括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流程等等,以便使社区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社区居民 ? 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普遍上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年龄、知识结构的不同使得知法守法形成不同层次的局面,应加大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居民法律素质;针对特殊领域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特

殊群体需要特殊关注,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帮助。

3.社区单位 ? 辖区单位呈现多样化特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众多经营性门店,有的依法经营,有的无证无照,因此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不同问题区别对待。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要经常沟通、了解法制化建设情况,对经营性的企业及门店要加强监督和教育引导,将其纳入法律宣传教育体系中,有需要法律服务的给予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工作方式、方法 ? 1.开设法制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社区网络平台或另外开设宣传专栏,有步骤、有计划的将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学法内容、优秀事迹刊出,加强正面引导和学习教育,提高全社区法律素质及社区法制化水平。

2.搞好宣传活动,让法律深入社区。采取临街宣传活动或邀请专家学者定时不定点、定点不定时的上法制课,将新出台的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时事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传达给民众,让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小区,从而让法律真正走进社区,最终提高社区法制化水平。

3.加强法律服务,发挥志愿者作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将一部分懂法律、有精力的群众组织起来,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要配合社区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当好人民调解员,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遇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则帮其申请法律援助。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范文(2) | 返回目录 ?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各街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 我区于 2 月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 9 月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 8 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 2 名。二是 8 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 2 名矫正人员和 1 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

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 119 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 一是 8 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 5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今年 1 月,我区 1 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 4 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于今年 9 月,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 354 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 一是制定了《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 87 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 2 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 12 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 3 名、普管类 4 名、宽管类 5 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今年 5 月,对全区 8 个街镇 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 5 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

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 12 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2.工作主体目前不适宜。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与公安机关现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容易出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矫正活动、不向司法所报告、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处于尴尬和不力的地位。

3.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工作,由各街镇派出所直接通知辖区司法所接收,各司法所按照“两个要素”(法律文书齐全、人员到位)的要求予以接收。由于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矫正对象已报到登记,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送达或遗失的现象,司法所因不符合接收条件不予接,而派出所又认为应当属于司法所管,最后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 4.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组织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缺少法律赋予

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等因素,实施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 (二)就业安置难,部门和社会资源有待整合 ? 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安置渠道窄、资源少,在我区的 81 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 59 名就业、22 名待业。

1.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人员,目前尚未纳入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涉及落实低保、住房和社会救济政策以及就业、养老、医疗保险时,主要靠基层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实际落实较难。

2.社会包容度不够。部分居民认为将大量的罪犯放于社区内服刑,给社区内的居住环境埋下安全隐患,增加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开展困难。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存在歧视和排斥,90%的已就业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每月学习请假时,都怕用人单位知道自己是服刑人员后而被解雇,出现学习请假难的问题,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3.安置对象技能差,就业难度大。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匮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目前正在我区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小学文化的 23 名、中学

文化的 53 名、大专以上的 4 名、在校读书的 1 名,基本上无一技之长,就业相当困难。有的就业愿望不强烈,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安置。

4.教育管理方式相对陈旧。公益劳动形式单一,教育方式靠谈话、人格感化和念读法律法条等,教育的效果难以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效应。

(三)专职队伍人员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 1.人少事多任务重。司法所承担普法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仅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集学习、思想汇报、组织公益劳动等多项工作,有时还要承担街镇拆迁、安全、综治等临时性任务,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

2.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日常监管、掌握动态,司法所还要疏导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指导解决其生活、就业。目前,我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文凭 9 人、其他专业 21 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证 1 人;社区(村)矫正工作者中法律专业占总人数 30%,从知识结构、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达到社区矫正工作需要。

三、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建议 ?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 把宣传工作中的重点放在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刑

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典范等及时进行报道,紧紧抓住社区(村)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制作光盘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每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建议在全区创建公益劳动基地 1 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让人民群众逐步接纳社区服刑人员,相信社区矫正这种管理模式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

(二)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出台 ?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实情况,建议首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两院两部试点工作意见、通知及市级 12 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行。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公益劳动、日常奖罚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为将要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衔接 ? 将信息沟通工作贯穿于犯罪嫌疑人审前、审中、判后,建议建立“核查脱漏管理专项行动小组协调联席会”平台,互通各种接收渠道、互补各自没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底数。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沟通;人民检察院介入社区矫正所有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

案件严格把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合作,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对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最终形成政法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整合资源,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 建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细化分解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正工作室。建议区民政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帮扶工作延伸到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中的子女就学、亲人就医等困难上,帮助其稳定家庭安心接受改造。各群团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计划,举办专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适

当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务、后勤保障、清洁、绿化等面向公共服务的岗位上就业谋生。

(五)重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 建议在各街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 2-3名具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人员。建议财政部门做好财力保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无家无业无经济来源社区矫正对象的临时生活救助。建议聘用专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专职社工队伍,并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充实志愿者队伍和邀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社会志愿者的队伍中,弥补司法所人才资源不足。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通过邀请法学、心理学教授讲课、实地观摩学习等方式,增强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对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掌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范文(3) | 返回目录 ?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刑法修正案》(八)从立法上全面肯定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确立了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根据发展形势,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具有重要现实作用。

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 (一)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工作者 80 人,每所平均人。截至 XX 年 2 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1031 人,累计解除矫正 455 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 576 人。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 20 人以上,城关镇、坟台镇、洪山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多达 30 人以上。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1。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超过 15:1。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社区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如果没有社区参与,单纯由刑罚执行机关执行,这样的非监禁刑就不属于社区矫正,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区矫正。广大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和志愿服务意识缺乏。目前,全县社会志愿者 621 人,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担任。社区(村、组)干部干部作为最基层干部,承担着多方面工作任务。由于未形成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育引导、奖励激励机制,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践中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 (三)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矫正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定位社区矫正手机的使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办发10 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按每名社区矫正每年 1000 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但从现实来看,财政保障力度还远不能达到标准。

二、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 (一)缓解矫正力量不足。各社区矫正中队、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但在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力量薄弱,工作拓展难等问题。现有条件下,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可有效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可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上分散在各村(居、社区)和乡镇。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矫正工作能得到社区矫正

人员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高、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设想 ? (一)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办理衔接手续;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专职社工应具备的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工作责任心强;(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优先录取;(5)具有一定的文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控制 40 岁以下。

另外,社区矫正是刑法执行活动,工作的对象是社区矫正对象,属于高危人群的范畴。特别是在基层农村一线工作的社工,常常要独挡一面,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女性社工的比例不宜过多。

(三)专职社工的配备比例。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平均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18 名。考虑到我县的经济条件以及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多的现实,建议每 20 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 1 名社会工作者,可有效缓解司法行政干警不足与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

(四)提高专职社工福利待遇。社区矫正试点中,聘用的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高素质的专职社工留不住。为保证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稳定健康发展,专职社工的工资不仅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还应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提高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以吸引更多社会专业人才,充实壮大专职社工队伍。

(五)出台激励措施。目前,有关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尚不完备,未建立完善的培养、激励和评价机制。现有专职社工大多数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性

强,思想活跃,要求进步强烈。实践中应建立社会人才与行政事业单位选拔使用人才相衔接的制度,如将专职社工中的大学毕业生,纳入“三支一扶”范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给予加分优惠,可使专职社工干有前途,干有出路,干有奔头,干有目标。社区管理工作调研报告社区调研报告范文(4) | 返回目录 ? 区里的大事小事、居民的难事烦事都有一个“统管部门”,它的名叫做“社区”。修水的社区工作自 XX 年起步,在党政关怀和社会支持下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居民工作得到增强,配合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社区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快。随着城区的快速扩张、人口的迅速增长,制约社区发展的因素也逐渐凸显,主要表现在规模偏大、职责不明、基础薄弱、服务滞后等方面。

1、部分社区规模偏大。我县社区一般下辖数千户、数万人,如秋湖里社区下辖 13000 户、管理户籍人口近 30000人;宁红社区辖 7000 多户,人口万,其它社区情况差不多。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参照这个标准,我县社区管辖户数、人口普遍过多。

2、社区干部职责不明。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自治组织,按照“三个自我”、“四个民主”的要求开展工作,中心任务是服务居民、管理社区事务,而

实际情况是社区干部职能、职责不清,“胡子眉毛一把抓”,该做的没精力做好,不该做的做了一大堆,社区干部形象称之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某社区书记作过统计,一个社区竟然要做三十几项工作,其中常年做的有基层党建、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综治维稳、城市创建,另外还有劳动就业、医保农保、环境卫生、文化教育、劳动就业,老年体协、经济普查等一系列工作。因为工作多、乱、杂,社区干部普遍反映时间紧、压力大。

究其原因,一是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以接受行政指挥为主,尤其是所属乡镇的命令,往往把本职工作等同于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少数部门转嫁工作压力。有的热衷于搞“某某工作进社区”活动,比如工商进社区、烟草进社区,做到最后,这“某某工作”竟然变成了社区的分内之事;有的把社区当成“下属”,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向社区下达任务。“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社区疲于应付,大量挤占了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时间,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

3、社区工作基础薄弱。一是硬件建设不足。大部分社区办公场所面积狭窄,西摆等社区至今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的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基层组织乏力。多数社区设有住宅小区业委会、楼长、栋长,但仅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发挥作用的少,积极支持社区工作的不多;三是居民参与

度不高。不少居民认为社区工作仅仅是镇政府的事,与己无关,绝大多数中青年很少参与社区事务。“社区是我家,建管靠大家”停留在口头上,“社区拼命干,居民一边看”的现象普遍存在。

社区管辖人口多,承担任务重,理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但实际情况是,社区没有部门帮扶挂点,驻社区单位也没有常态化的联建共建计划。有的社区虽然确定了辖区楼长、栋长,但是既没有优惠政策去刺激,又没有相关机制去约束,致使他们觉得无意义,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怠工。

4、社区服务发展滞后。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思潮更加活跃,广大居民对社区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填填表格、搞搞慰问、调处纠纷等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但不少社区没有紧跟形势发展,没有及时呼应居民愿望,思维方式、工作手段依然单一陈旧,服务意识不强,公益活动开展不多,致使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认同感差,对居住的社区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建管的积极性不高。

社区是城市的基层细胞,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的文明和稳定发展,对促进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城乡一体化工作稳健推进,将有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变身市民,这既给社区建设提供了新课题,又给社区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为此,我建议:社会各界要凝聚共识,齐心协

力,帮助社区做好“加、减、乘、除”四种运算。

1、加,就是加快转型。社区是自治机构,这一职能定位,决定社区应由行政指挥向居民自治转变。当下,可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入手,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真正让居民认同“社区是我家”。

2、减,就是减轻负担、减小规模。有关部门要遵循准入机制,坚持“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对社区少点检查,多点扶持;少点考核,多点指导;少点会议,多点帮助,给社区松绑,给社区减压。同时,要减小社区规模,建议设立良塘新区社区、良瑞佳苑社区;建议整合秋湖里与宁红社区,新设 3 个社区。

3、乘,就是乘势而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着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些都是发展机遇。城关镇和社区要抓住机遇求发展,把握有利条件,集中集体智慧,不断完善社区软硬件设施,加强和改进便民服务工作,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在为民服务、解决问题中提升自我。

4、除,就是除掉陋习。有为才有位,社区干部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除躁气、接地气,不做“小

巷总理”,甘当“人民公仆”,真心实意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用自身正能量,培养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保调研报告

社区调研报告

供销社调研报告

旅行社调研报告

社会调研报告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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