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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10-24,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建设工程造价员通知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什么用

造价管理处颁发的工程造价员资格证是做工抄程造价必备的证件,考试合格后除了颁发此证外还有工程造价的专门编审章,这个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投标袭文件和做预结算时都要加盖编审人员的这个编审章的。所以考取以此证和拿到编审盖章是相当的必要和重要的。造价员证目前就这一种了。以前还有建设局、监管局和劳动局百颁发过的预算员证,但是此类证件都是从事工程造价的类似上岗培训证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所以一般都很好考度也没什么含金量,拿到现在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当然,问今年考江苏考造价员的可以凭这些预算员证免试一门理论考试。那其实也是行业的一种并轨和统一,以后将逐渐取消其他机构颁发的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书答而统一使用造价管理处颁发的造价员证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取消后什么证书代替

具体政策未出台,现在没有代替的证书。官方助理造价和二级造价的说法都出现过,但均未落实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还有用么

造价员取消了,要改为助理造价工程师。但是具体的已有造价员如何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的规则没有发布,暂时了解不到。按照规定来讲,造价员证没有用了,但是实际中很多文件还要盖造价员章。现在没有统一的答案。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的造价员证件, 签发单位是中建 ,在全国可以用吗 ?承认吗?

在全国可以用,承认的,但是要在调入所在地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4)建设工程造价员通知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

初级条件

(一)报考初级水专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中级条件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高级条件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属业绩。

5、建筑工程造价员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建筑经济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 \r\n二、熟悉施工图纸(包百括其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投标项目的预算编制; \r\n三、熟悉单位工程的有关基础材料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了解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r\n四、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国家和本问地区、本行业的规定; \r\n五、根据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组成、取费标准、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编制施工预答算; \r\n六、经常深入现场,对设计变更、现专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算等问题,能及时做好调整方案; \r\n七、根据施工预算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进行两算对比,协助工程项目部搞好经济核算; \r\n八、在竣属工后,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r\n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查询

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输入百证书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报考条件: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内参加造价容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过期了怎么办

过期不年审者,则过期,过期生需要重新再考。到期未验审,造价员的资格证书就无效了。肯定过期了,造价员要求每三年一审的。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资格证书管理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管理机构专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1) 无工作业绩的;属(2)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3)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8、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后续工作可能是把证书、印章等收回,或宣布作废。2016.01.29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取消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取消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7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8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10 人力资源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什么用

造价管理处颁发的工程造价员资格证是做工抄程造价必备的证件,考试合格后除了颁发此证外还有工程造价的专门编审章,这个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投标袭文件和做预结算时都要加盖编审人员的这个编审章的。所以考取以此证和拿到编审盖章是相当的必要和重要的。造价员证目前就这一种了。以前还有建设局、监管局和劳动局百颁发过的预算员证,但是此类证件都是从事工程造价的类似上岗培训证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所以一般都很好考度也没什么含金量,拿到现在来说根本没什么用。当然,问今年考江苏考造价员的可以凭这些预算员证免试一门理论考试。那其实也是行业的一种并轨和统一,以后将逐渐取消其他机构颁发的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书答而统一使用造价管理处颁发的造价员证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取消后什么证书代替

具体政策未出台,现在没有代替的证书。官方助理造价和二级造价的说法都出现过,但均未落实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还有用么

造价员取消了,要改为助理造价工程师。但是具体的已有造价员如何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的规则没有发布,暂时了解不到。按照规定来讲,造价员证没有用了,但是实际中很多文件还要盖造价员章。现在没有统一的答案。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的造价员证件, 签发单位是中建 ,在全国可以用吗 ?承认吗?

在全国可以用,承认的,但是要在调入所在地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4)建设工程造价员通知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

初级条件

(一)报考初级水专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中级条件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高级条件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属业绩。

5、建筑工程造价员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建筑经济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 \r\n二、熟悉施工图纸(包百括其说明及有关标准图集),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投标项目的预算编制; \r\n三、熟悉单位工程的有关基础材料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了解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r\n四、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国家和本问地区、本行业的规定; \r\n五、根据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组成、取费标准、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编制施工预答算; \r\n六、经常深入现场,对设计变更、现专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算等问题,能及时做好调整方案; \r\n七、根据施工预算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进行两算对比,协助工程项目部搞好经济核算; \r\n八、在竣属工后,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r\n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查询

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输入百证书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报考条件: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内参加造价容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过期了怎么办

过期不年审者,则过期,过期生需要重新再考。到期未验审,造价员的资格证书就无效了。肯定过期了,造价员要求每三年一审的。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资格证书管理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管理机构专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1) 无工作业绩的;属(2)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3)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8、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是什么意思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后续工作可能是把证书、印章等收回,或宣布作废。2016.01.29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备注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取消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取消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7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8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10 人力资源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无 取消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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