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0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审查制度

1、造价工程师有前途吗? 都主要干什么啊,待遇咋样啊

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百有前途的。主要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度工作:预算、概算、审价、审计、招标代理、造价咨知询、成本控制,属于待遇不错的行业。从事该行业,是道不是本专业毕业的没太大关系,这个东西不难的,细心一点、有内经验积累就行。关键是有没有工作水平和能容力。

2、听说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了?有什么区别

是的。

2018年1月23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题为“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内容主要针对两个新文件向全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对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变动较大。

1、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

2、一级造价工程师由原来的2个专业方向改为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建、安装、交通、水利;

3、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化,非本专业考生也可以考,只增加一年工作年限;

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2年内通过改为4年内通过;

5、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由造价员改变而来,考试科目同原造价员考试科目,但官方未明说,原造价员证书效力不变,并未说凭原造价员证书可以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议拥有造价员的同学更改考取二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6、二级造价工程师考2个科目,2年内通过考试,造价和工程管理本科学历还可以免考一科;

7、二级造价工程师省内有效,一年至少考试一次。

(2)工程造价审查制度扩展资料:

根椐人事部、建设部96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核、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投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审;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

1、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3、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4、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有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6、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参考资料:造价工程师——网络

3、建筑合同备案是到哪里备案 怎么个流程

1、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2、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3、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二、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 、《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注: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

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料;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

(3)工程造价审查制度扩展资料

建筑合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

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监制的示范文本。    前款所称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5、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通过合同约定,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合同必须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6、总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及个人签订分包合同。

参考资料网络-湖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4、现在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干什么?

交通局职责:贯彻国家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法律法规,编制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交通行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监管交通行业市场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负责地方公路规划和管理,负责道路运输站点的规划和建设,协同其他部门有关交通的规定,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使用。

(4)工程造价审查制度扩展资料:

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四)培育、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六)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七)负责全市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出租、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交通稽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交通中介组织、信息配载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组织编制全市港站主枢纽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港口布局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水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水路运输服务业以及辖区内水上港航监督、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员的培训。

(九)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管理和使用;负责道路、桥梁收费站(点)稽查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全市各项交通规费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有关交通行业的规定。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的铁路专用线的行业管理以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协调管理。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交通科技政策、技术编制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工业产品认证和质量监督。

(十六)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住建局是干什么的主管那些事

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也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7、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2、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工程造价审查制度扩展资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1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4、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6、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7、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8、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9、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10、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11、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12、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13、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4、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15、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局

6、建筑业资产负债率为什么那么高?

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高杠杆”问题,是环境因素与经营因素两相作用的结果。在金融强监管的宏观环境下,在房地产收紧的中观背景下,建设项目周期长、建设资金周转慢的经营现状,以及垫资施工、资金占用等经营乱象,都促使建筑企业不断进行债务性融资。一般而言,建筑企业主要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其中金融机构是其主要融资来源,也是企业杠杆资金的主要源头。相应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作为金融机构依据企业资信和经济状况向其授予的信用额度,亦是制约建筑企业贷款、开具保函等授信业务的关键。而在授信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建筑企业走上了“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之路,这则进一步加剧了其财务风险与经营风险。

随着“防风险、降杠杆”任务渐成主导,降低财务杠杆、转变高负债经营模式,也逐渐成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1、优化经营结构,降低企业运行杠杆

杠杆好比一把双刃剑,在发挥财务杠杆效应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财务风险。因此“降杠杆”并不意味着舍弃杠杆,关键在于舍弃短线保利思维、发展精细经营策略。一方面,建筑企业应优化业务结构,提高杠杆应用效率。在应用杠杆模式经营时,企业需充分考量负债筹资可能引发的财务风险。具体而言,投标阶段企业应立足长远,坚决杜绝亏损项目、大额垫资项目,适当放弃资金占用大、投资回报低的项目,踊跃承接业主资信良好、资金下拨到位的项目;施工阶段企业应动态把控回款节点,积极应对可能的回款困难,与此同时也要强化建设成本管控,多方位提高项目毛利率;竣工阶段企业应敦促结算提速,进一步加速结算资金周转。

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优化资本结构,最大化杠杆收益。在负债筹资时,企业应在资本成本与杠杆收益间权衡利弊,确保投资利润率大于债务利息率。长远看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力合理进行负债经营,如在盈利能力、筹资能力、偿债能力不足时主动降低负债比率,采用国际公认的50%资产负债率警戒水平等。换言之,建筑企业应积极利用杠杆提高长期效益,而非博取短期利益。唯有如此方能以财务杠杆撬动发展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

2、盘活企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降杠杆”不仅要求降低负债,也要求盘活资产。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先后开展的清理规范保证金、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营企业账款等专项工作,都是清理存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的顶层设计。以工程保证金为例,名目繁多的巨额现金往往被无息占用短则数月、长则数年,这对于产值利润率不足3%的建筑行业而言可谓雪上加霜。因此,加强长期挂账保证金清理力度,提高保函对保证金的替代比例渐成重要趋势。其中,保函中的工程保险保函具有显著的“降杠杆”作用:工程保证保险是一种高杠杆的保险产品,保费相对较低,而保障额度却很高。对于投保企业而言,一方面通过这种杠杆作用能够使用较少资金而实现高额资金利用,另一方面也得以利用高杠杆产品释放企业授信额度,进一步争取金融机构授信。

而在盘活沉淀资金后,建筑企业也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优化资金管理;加强内源融资、减少外源融资,降低融资成本。而后通过提高融资能力、强化履约能力,建筑企业才能真正提升核心竞争力。

3、运用社会资金,畅通资金融通渠道

“降杠杆”不仅要求“节流”,也要求“开源”。积极引入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社会资金作为工程项目投资资金,也是建筑领域“降杠杆”的有效措施。以保险资金为例,其参与“降杠杆”大有可为。由于保费收入和保额赔偿或给付常常在时间上不一致,这一特征赋予保险以聚集社会资金的能力。且保险资金的长期、稳定特征契合工程建设项目期限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能够较好满足“降杠杆”策略对资金的逆周期需求。且随着保险新“国十条”以及《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不断放开,保险资金的可应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的基础设施,不仅支持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投资模式也增加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

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项目投资,一方面能够降低建筑企业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能与第三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此外,建筑企业还可应用市场化债转股、发行中长期金融工具等直接融资方式,作为金融机构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有效运用金融风险管理工具,也是降低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创新之举。

最后,从中观层面卡紧高杠杆源头,也是建筑领域“降杠杆”的重要措施。主管部门应严格规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强化工程造价监管:通过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减少垫资施工的情况发生;通过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一方面缩短竣工结算时间,加快资金周转率,另一方面遏制拖欠工程款,卡紧高杠杆源头。

投标造价信息湖南省投标造价信息湖南省投标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8074
点击数:6747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