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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4-10,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怎样审核工程签证

1、签证造价怎么算,签证造价怎么算知识

按承发包合同约定,来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注:目前一般以技术核定单和业务联系单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办理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源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找现场代表核实后签证,如果现场代表拒签,可退一步请他签认事实情况,及工期顺延。并且要马上向你的领导知汇报办理情况。 不适合以签证形式出现的如议价项目、材料价材料价格等,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合同中没约定的,应由有关管理人员以补充协议的形道式约定。

2、造价签证意见怎么写,造价签证意见怎么写知识

预算人员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如下: 1.首先按照签证单的要求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的时间和编号、项目名称等内容。 2.填写签证内容。一般包括:签证的原因、理由,签证的工程内容。有些签证需要标出详细的工程量和单价内,以便编制造价。 3.签字。各方签字要齐全,按照顺序来。 4.附录。比如在工程变更时需要发生费用的,要附上工程变更部容分的预算书。

3、论如何有效做好安装工程现场签证的造价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一)不断完善施工计划施工计划与方案的落实与完善是施工单位施工关键点。目前,我国的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方案设计上往往以惯性思考与自身知识结构为设计依据,存在经验行事。施工计划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对成本核算与控制发挥重要作用。施工单位应通过对中标工程的实地勘测与设计研究,遵循设计目标、保证工程符合要求,在技术支持下根据单位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能力、施工地点自然环境等要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不断完善施工计划与方案,从而对成本进行消减,使工期时间变短,降低亏损风险。(二)合理确定项目目标责任成本工程中标后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目标责任成本。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目标责任成本编制工序标准成本确定作业层的考核指标。二、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一)加强材料成本控制材料的成本支出占据整个工程造价很大的比例,因此应当严格控制工程中的材料费用。首先,在原材料价格的控制方面,材料采购部门应及时建立材料信息网络,将各种材料价格输入计算机,并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建筑材料市场的实时信息,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基础上货比三家,要本着降低施工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节能环保的原则,选择性价比最佳的材料供应商。其次,在按照规定采购好材料之后,要对工程材料的进场数目进行合理控制,以确定合适的采购数量,避免出现材料堆积或材料不足的现象,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与减少材料的浪费。再者,在材料进场后,要设置专人管理,实行签字领用制度,并且对于用途,数量等做出明确的记录。为了提高材料的利用率,避免材料的浪费,施工部门应严格按照造价上的材料领用多少进行领取,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在进行合理解释的基础上,予以合理的惩罚。此外,对于剩余材料一定要及时返还,在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时,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避免材料的浪费。最后,施工单位还要不断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消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材料的用量,节约成本。(二)机械费的控制首先,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对于所需要使用到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合理的选择,尽可能地提高现场机械的利用率,从而减少机械费的成本的目的。其次,要做好机上人员与辅助生产人员的协调与配合,以提高施工机械台班产量,避免因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另外,为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需要进行定期的机械保养工作。最后,如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合理的机械租赁价格,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三)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的必须文件。也是施工单位工程成本控制的合理依据,合同签订是否合理,规定是否完善也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合同的管理是施工单位应该考虑的一项成本控制方案。加强合同管理,首先要有专人对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各类合同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做好合同的基础统计工作和动态管理。其次,要在合同签订前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尤其是关键条款,降低履约风险。最后,应做好各类合同履行的交底工作和阶段性履约评审工作,尤其是对总包合同要合理逐层传递和转移风险,同时也要通过合同履约评审使得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好对于合同的每一条条款都心中有数,做到施工过程中经济签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杜绝建设单位因为各种理由对施工单位进行扣款和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的经济索赔。(四)严格控制施工中的变更工程施工中,由于地形或地质变化、障碍物的处理、材料的第二次转堆、无法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的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工程其他零星的修改签证、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都会造成施工中的变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施工单位能合理利用变更工程施工的有利条件和主动地位,往往可以给施工方带来更多的利润。如不能有效地处理工程变更的新增成本和利润关系,则会造成施工企业付出的比得到的更多,对项目总成本控制不利。因此,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要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对技术要求、计量规则、新单价的确定依据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为做好工程变更的成本控制,施工单位应注意工程变更相关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及时。凡工程变更资料,都应该有甲方代表、施工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签字或盖章,涉及到设计上的变更还应该有设计单位盖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才能生效。三、施工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一)加强签证管理,积极组织索赔施工单位和相关造价管理部门要重视施工签证,这样做是为了在工程结算时有理有据地对总索赔提出要求,施工单位要善于收集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施工证据,如设计变更、赶工、不可抗力等签证工作。这施工单位务必做到强化工程索赔的基本意识,进一步做好工程索赔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完善对索赔资料的完整收集、科学整理以及妥善保存。还要记录好工程施工当中所产生的一些重大问题,而且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后在文件材料上签字,归类存档好,为工程索赔提供依据,力求在结算时总体索赔成功,减少施工损失、争取最大利益。(二)减少或杜绝工程款的拖欠当前我国的市场是买方市场,许多施工单位的施工项目少,这就被一些建设单位利用,这些建设单位通常把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转移到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出现资金到位情况困难,这样就要求施工单位在签订并严格执行合同的时候,约定投入,遵守效率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出现施工单位大量垫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现象的产生。(三)做好工程结算对于内分包项目,施工单位和发包商总是存在着一些矛盾,会出现一些模棱两可的项目,因此,施工单位务必要派专门人员进行仔细勘探,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对于民工工资问题,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进行核算,直接计入成本,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可根据相关条例在进行调整;对于材料采购的结算,要求精确计算出材料费用占整个生产成本的比例,并以此来计算收益值。四、提高人员素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对项目成本控制人员的素质及其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经验式管理已经没有出路,要想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水平,必须培养懂施工、懂预算、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使他们学习掌握先进的经济责任制、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市场预测、流动预算、财务决策量本利分析法及电子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管理技术及方法,进行优化管理。

4、工程造价审核与现场工程签证的关系

工程联系函是工程管理的各方来往文书,其内容涉及百到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或对于不清楚的问题的书面度提问要求相关方面解惑。也可以是建设单位对某些部位的对设计的细小变更要求。而现场签证单则是在合同承包范知围外或设计变更后而增加的工程量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是结算的依据。而工程联系函却不具备这样道的作用。即使是建设单位发出的要求更改或回增加的施工内容的工程联系函也必须签发现场签证单。否则结算时是无法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执行了工程联系函所要求的答施工内容。

5、如何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签证问题

一、即时签证以免遗忘。这主要是指隐蔽工程的签证和施工过程同步中的需及时处理的签证。如:基础开挖、打桩、排水,基础土石方崩塌清理、基础施工中支挡土板,基础障碍物拆除等的签证,这些事情一旦发生即需验证和处理,如不及时,现场各种情况就全发生改变,时间长了也容易遗忘。二、一事一办不致混淆。有些工程项目的签证,施工方已报给建设方,可是建设方工地代表不在当时签证,而是在签证上写上“结算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等字样,到结算时,因签证很多,情况各异,结果造成混淆。如果在收到签证的当时即会同施工方验证签证,并按当时施工现场的情况分别计算增减项目的工程量,条理就很清楚。如:某设计变更通知要求取消某轴线间的隔墙,这时,该段隔墙尚未施工,此时签证,不但不须计算该段隔墙的拆除工程量,还应减去该段隔墙的原预算工程量。三、平时留心做好记录。不重视现场记录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大忌。工地上每天发生许多事,有的极需当时就记载下来,如果没有记录下这些事情的具体情况,在工程结算时就有可能失去有力的凭证。例如基础塌方,发生在什么时间?哪些轴线之间?塌方量多少?这些只有记录得具体而详尽,工程造价才能准确地计算出来。四、熟悉规定避免重签。一种情况是工程造价中既列有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又计算了具有相同内容的签证,如计算了监时设施费,又签证了搭设工棚费等。另一种情况是不执行定额中相应项目,而是另行签证,并且计量单位与定额规定不相符,如定额规定电气安装工程中的配管配线工程量应以实际铺设的长度为准,而签证时却按面积签定工程量。之所以签了这些项目的工程量,最主要的是由于建设方工地代表不熟悉定额规定所致,因此建设方工地代表应熟练掌握有关规定,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五、建立档案有利于结算。对各种变更通知、验收签证资料缺乏妥善管理也是施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没有建立工程档案,造成签证损坏丢失;由于不记录或记录不详,很多重要情况遗漏。工程结算时,这个没有,那个不清,拍脑袋,凭回忆,各执一词,争执不休。六、签证手续务必健全。一是签证的工程内容要记载清楚,数据要有底可查;二是原始资料应一份不缺地附在签证背面;三是各方都必须通过现场验收、测量核实后才能办理签证;四是验收签证的各方代表最少应有两人参加,非合同约定的其他人都无权签证;五是签证至少一式三份,建设、施工、监理各执一份,各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最好加盖单位公章,以防把签证变成个人行为。七、严谨审计废除错误。一是所有工程均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后的价款进行结算,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有错误或涂改的签证,应坚决予以废除,按有关规定或以现场实际勘察测量的数据为准进行计算。八、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对错误较明显、价格较高、违背常规、违背原则的签证,应切实查找出原因。如查明确实存有私下串通、弄虚作假及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移交有关纪监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以期彻底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再次发生。

6、成本管理中工程签证对造价有什么影响

签订合同的作用大概有两个: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协调配合;2、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相比较而言,后一个作用更为重要,因为前一个作用完全能够通过非合同的形式来替代,所以说合同的主要作用是防范风险。下面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签订中业主的风险规避进行探讨,以便于合同缔约过程中做到对合同风险内容明确,合理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合同风险范围内利益的最大化。( 1 ) 重视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工作,保证项目基准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施工图设计完善;认真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以减少施工阶段不必要的变更;工程建设项目有其固定性、一次性和单件性、明确的目标性、可分解性。因此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依附于土地的,如建筑、市政道路、管道、桥梁等,对地下资料的勘探至关重要,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直接影响到设计计算数据,影响选址、选型、地基处理等,进而影响工程造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8.3款“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规定:“因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这就要求发包人在项目前期重视工程地质勘探和设计工作,并与设计和勘探单位就应承担的责任界定清晰,将基准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转移到设计和勘探单位。勘察阶段主要依据设计要求提出勘察任务书,一般业主保留对承包方(勘察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资料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后,再决定是否进行索赔。设计变更引起费用增加,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重要理由,而引起设计变更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发包方主动提出,承包方合理化建议,实际情况变化,设计缺陷等因素,其中设计缺陷是指因设计单位本身原因造成设计不合理,需修改,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对此,采取在合同中约定部分设计费用需待工程竣工后全额支付;由审图公司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如审核后降低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经济惩罚),对审图单位进行奖励;由于设计缺陷等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变动的,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2 ) 重视明确监理单位的责任义务,避免产生争议、纠纷的现象;《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监理人的定义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这就表明监理人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监理单位外,还可能包括发包人委托管理的其他中介机构,如造价咨询公司等。这一转变直接导致合同履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合同履行主体为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和承包人,监理人由《建设工程施工范本》中的第三方转变为合同主体,监理人应认真运用好通用合同条款第3.5条“商定或确定”条款,以公正的立场,促进双方在合同范围内通过协商,友好地解决合同争议。监理人只对发包人承担监理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的工作不到位而要求免除或减轻自己在合同中应负的责任。这就使得发包人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理人上来,通过签订合同约束监理人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传统的共同监督承包人。比如索赔的前提是事件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因此,发包人应责成监理人认真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材料及证明文件,反驳其不合理要求,如上面所述改变施工顺序而并没有影响关键工作,且延误并没有超过时差限制,则不存在工期索赔的问题。《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主体为监理人,因此发包人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确定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索赔成立时对监理人的责任惩罚措施。再如对因监理人工作疏忽原因造成的价格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应明确监理人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3 ) 重视市场物价波动对项目投资产生的影响,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价格调整的范围和方式的确定;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其履行过程漫长而复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动是很普遍的,这就要求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来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对价格调整的影响。

7、工程结算中,工程增项和签证的区别在哪?

1.工程结算中增项是指施工过程中,工程结构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原来施工图没有的项目,经过设计部门出具的设计项目就乘坐增项;2.工程结算中签证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项目,这样的项目与工程结构没有关系,这是建设单位认定的项目,譬如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清除就属于这类签证。

8、如何对签证工程结算造价的鉴定报告提出质证异议

1.提出造价申请的时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抄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见,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没有在举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应承担举证不能的结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2.一般情况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追索工程欠款,就负有向法庭提供度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责任。如果建设工程结算价款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根据事实与法律也不能确定工程款的数额,那么该债权数额就是不确定的。为确定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在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时,必须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如期交纳鉴定费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9、审核造价,如果对签证单上的工程量有疑问,应该联系谁啊,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另外业主是指谁

你这是压根什么都不懂啊。对于签证单有疑问,正规途径应该将疑问统计提交给建设单位,由施工单位编制决算的人员以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作出说明。(往往实际中只需联系施工单位)业主是实际使用该工程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就是建设单位)

10、造价驻场全过程中签证收方是什么?

全过程中签证收方就是你们签字然后收款的那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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