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1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0〕32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
江苏华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经核实,江苏华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32号、第50号修正)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限期整改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限期整改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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