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哪些情况不应采用循环空气
不应采用循环空气的情况:
1.甲、乙类生产厂房;
2.空气中含有燃烧危险的粉尘和纤维未经处理的丙类生产厂房;
3.其他建筑物中含有容易起火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
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不应采用循环空气的情况:
1.甲、乙类生产厂房;
2.空气中含有燃烧危险的粉尘和纤维未经处理的丙类生产厂房;
3.其他建筑物中含有容易起火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
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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