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公布经济数据指标 一季度GDP增11.9%
15日上午10时,国家统计局公布一季度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数据指标,一季度GDP增幅为11.9%,同比增长5.7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李晓超表示初步测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805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9%,比上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39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39072亿元,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36366亿元,增长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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