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1-18,来源:支模网,作者: 甘肃二建市政公用工程知识点:钢管焊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第1.0.4条(强制性条文)规定,焊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的,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建材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231点击数:6566[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