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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8-30,来源:支模网,作者:

开发商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强制交房

交房验收

收房8个月了,崔先生所在的楼内最近才装上了消防设施,至今还未通过验收,更别提拿到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了。

>>业主交房8个月 楼内才装上消防设施

8月24日,崔先生和数十名业主情绪激动,站在大华公园世家售楼部的门口,为自己维权。崔先生说,他是2011年在大华公园世家三期购买的这套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3年11月底,开发商通知收房时,他发现交房资料中,只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却没有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到房子一看,问题多得很。”崔先生举例说,交房时楼道里根本没有消防设施,天然气都没通,由于基本的生活设施缺乏,大部分业主拒绝收房。另一位业主袁女士说,他们的购房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中,关于交付条件,合同内容为“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验收合格”,开发商以此为由,并不认为自己违约,反而说是业主拒绝收房。崔先生说,尽管这样的说法非常滑稽,但由于初次买房的业主大多是刚需,最终“胳膊拧不过大腿”,业主们陆陆续续收了房,开始装修入住。

在装修的过程中,不少业主发现,屋内墙体的电线,有些甚至连穿线管都没有,直接被水泥糊在墙里。生活设施不齐全,加上对房屋质量不满,部分业主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崔先生说,交房8个多月,楼内一直没有消防器材,直到8月中旬,才陆续为楼内装上了消防设施。但直到现在,他们的新房内都无法通上天然气,入住的业主只能使用电磁炉,由于小区使用的是壁挂锅炉自行供暖,没有天然气,今冬供暖咋办,业主们都不知道。

>>开发商交房时只要有五方验收合格证明即可

24日下午,负责大华公园世家项目的工程副总刘旭东表示,业主普遍认为他们交房时未提供全“两书一表”,但根据他们的合同约定,交房时无需提供“一表”,只需要有五方验收合格证明即可。他表示,这五方分别是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

关于消防设施在8个月后才安装一事,他说,交房时小区内的消防水泵、水池等已到位,一些消防龙带确实没有安装,直到近期才装上,他承认这样存在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大华公园世家三期的楼宇还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对于业主反映的天然气难以接通,刘旭东说,合同中对天然气的约定是,入住时“户内天然气管道按交付日期安装到位”,他说,交房时管道确实安装到位了,但合同里没说交房时一定得通天然气。刘旭东说,目前他们正给天然气公司申请,保证11月供暖前通上天然气。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电线被水泥糊到墙中,刘旭东说,施工单位确实没有按照操作规范来做。

>>消防部门通过消防验收才能办“竣工验收备案表”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处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只有通过消防验收后,开发商才能去申请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据了解,开发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多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是否合法的标志,如果房屋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那么房产证也无法办理。

>>调查购买合同虽是制式合同,但也得慎重签

很多市民在购买商品房签合同时,可能都听过这样一句话,“放心签吧,这是制式合同”。很多人不仔细研究合同的内容,就匆匆在合同上签名、盖章。记者发现,虽是制式合同,大部分内容都一样,但每个开发商自行约定的内容都不一样。

《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第八条(交付条件)列举了可供选择的5种交付条件,分别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以及补充双方自行约定的条件。双方自行约定的条件,就需要开发商在合同中填进去。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大家所说的“制式合同”,确实要在房管部门备案,但这样的备案主要是要录入这套房屋的基本信息,房管局对所签合同的内容并不负责。?

律师怎么说?

不管是否约定 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都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是否经过验收或者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志就在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周兴武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备案,只是一种形式审查,主要基本信息录入,并不属于实质性审查。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或者邀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一起,对合同内容把关,不要草率了之,听信售房者所说的“所有合同都一样”的话。

>>知道一下

1.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需要向业主提供哪些手续?

昨日上午,记者咨询了西安市房管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书一表”,分别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国家规定的。大华公园世家开发商所谓的“五方验收合格”,实际上是开发商方面的手续,不是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商品房的认可。

2.什么是制式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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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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