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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3-0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相关政策

1、关于政策改变导致工程造价提高

固定总价合同,是在copy满足合同工期、合同质量标准前提下约定的固定总价,首先合同条件改变,假如按合同约定时间已开工,现场搅拌设施已进场并使用,政策性文件是不能约束的,政策性文件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一方面来讲,该费用的增加是因甲方原因造zd成的,根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甲方应承担该政策性调整的风险费用。

2、2018年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将影响建筑施工合同造价

建设工程追加合同价款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应当按照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招标发包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对于以可调价格形式订立的合同,其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还应注意时效问题。 示范文本规定,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若工程师在收到通知14天后未做答复,则视为已经同意。索赔的基本程序和时限:(一)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二)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也可按上述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工程总造价包括哪些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费用项目,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施工措施项目费、专项费用和税金组成。

(1)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采用全费用单价的形式进行编制,福建省称之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分项工程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含风险金)等。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指市场价的人、材、机费用,人工费还应包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费附加的内容。

管理费指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的各项费用,内容同综合基价的综合费用项目。利润(含风险金)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因素,自主确定。

(2)施工措施项目费。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两种。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架使用费、模板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装、拆除费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3)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同综合基价中的费用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4)税金。

税金与综合基价的规定相同。

(3)造价相关政策扩展资料: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

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

基本职能:

1 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

2 调控职能

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

3 预测职能

无论投资者或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以作为项目决策依据,同时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预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4 控制职能

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它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根据对造价的多次性预算和评估,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以承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

(2)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

(3)工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

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4、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什么?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一)按用途分类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按用途分类,概括起来可以分为7大类18小类。 第一类,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二类,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资料。 (3)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 (4)工程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第三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 (5)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 (6)人工单价。 (7)材料预算单价。 (8)机械台班单价。 (9)工程造价信息。 第四类,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 (10)间接费定额。 (11)价格指数。 第五类,计算设备费的依据: (12)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 第六类,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 (13)用地指标。 (14)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第七类,和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5)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 (16)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和土地等资源利用政策有关的取费标准。 (17)利率和汇率。 (18)其他计价依据。 (二)按使用对象分类 第一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二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包括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工程 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Am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工程造价信息;间接费定额;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利率和汇率;其他计价依据。

5、工程造价专业就业国家有何政策

没政策,整个行业刚砍完你指望啥政策,就好比刚给你关监狱里你指望典狱长马上给你放出来?

6、甲方原因造成重大变更减少工程造价,分包是否能够索赔,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说明

如果实际影响到了乙方的经济利益,可以索赔,不过得有足够的证据。没有规定甲方变更工程量减少就得索赔。

7、对造价文件的理解?

建设工程造价风险百通常包括政策性调整风险、材料价格风险和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 1、 政策性调整风险,是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政策发生变化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具体是指由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度布的关于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版 2、 材料价格风险,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以下简称“可调价材料”)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 3、 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是指承包方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等。权

8、造价政策改变了,造价前景还好吗?

无论怎么改,只要建筑业还在,那么造价肯定要在,因为只要是要建房子,就肯定要请一个造价,如果不请造价的话,根本就没法进行工程。

1、关于政策改变导致工程造价提高

固定总价合同,是在copy满足合同工期、合同质量标准前提下约定的固定总价,首先合同条件改变,假如按合同约定时间已开工,现场搅拌设施已进场并使用,政策性文件是不能约束的,政策性文件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一方面来讲,该费用的增加是因甲方原因造zd成的,根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甲方应承担该政策性调整的风险费用。

2、2018年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将影响建筑施工合同造价

建设工程追加合同价款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应当按照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招标发包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对于以可调价格形式订立的合同,其合同价款调整的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1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还应注意时效问题。 示范文本规定,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若工程师在收到通知14天后未做答复,则视为已经同意。索赔的基本程序和时限:(一)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及应由发包方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生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二)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也可按上述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工程总造价包括哪些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费用项目,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施工措施项目费、专项费用和税金组成。

(1)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采用全费用单价的形式进行编制,福建省称之为综合单价,它包含了完成分项工程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含风险金)等。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指市场价的人、材、机费用,人工费还应包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费附加的内容。

管理费指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的各项费用,内容同综合基价的综合费用项目。利润(含风险金)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因素,自主确定。

(2)施工措施项目费。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两种。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脚手架使用费、模板使用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和安装、拆除费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总承包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3)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同综合基价中的费用内容,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4)税金。

税金与综合基价的规定相同。

(3)造价相关政策扩展资料: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

按照所涉专业不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分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市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铁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城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

按工程建设的阶段不同,工程建设咨询又可分为前期决策阶段咨询、实施阶段咨询、结算审核阶段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咨询等。

基本职能:

1 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

2 调控职能

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

3 预测职能

无论投资者或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以作为项目决策依据,同时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预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4 控制职能

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它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根据对造价的多次性预算和评估,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以承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造价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

(2)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

(3)工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在微观层次上,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

在宏观层次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4、建筑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什么?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一)按用途分类 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按用途分类,概括起来可以分为7大类18小类。 第一类,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二类,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资料。 (3)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 (4)工程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 第三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 (5)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 (6)人工单价。 (7)材料预算单价。 (8)机械台班单价。 (9)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 第四类,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 (10)间接费定额。 (11)价格指数。 第五类,计算设备费的依据: (12)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 第六类,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 (13)用地指标。 (14)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第七类,和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15)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 (16)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和土地等资源利用政策有关的取费标准。 (17)利率和汇率。 (18)其他计价依据。 (二)按使用对象分类 第一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二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包括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和资料;工程 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Am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工程造价信息;间接费定额;设备价格、运杂费率等;包含在工程造价内的税种、税率;利率和汇率;其他计价依据。

5、工程造价专业就业国家有何政策

没政策,整个行业刚砍完你指望啥政策,就好比刚给你关监狱里你指望典狱长马上给你放出来?

6、甲方原因造成重大变更减少工程造价,分包是否能够索赔,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说明

如果实际影响到了乙方的经济利益,可以索赔,不过得有足够的证据。没有规定甲方变更工程量减少就得索赔。

7、对造价文件的理解?

建设工程造价风险百通常包括政策性调整风险、材料价格风险和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 1、 政策性调整风险,是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政策发生变化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具体是指由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度布的关于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版 2、 材料价格风险,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以下简称“可调价材料”)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 3、 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是指承包方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等。权

8、造价政策改变了,造价前景还好吗?

无论怎么改,只要建筑业还在,那么造价肯定要在,因为只要是要建房子,就肯定要请一个造价,如果不请造价的话,根本就没法进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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