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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12-07,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造价审查要点

1、浅谈如何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2)

二、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工程造价审计方法主要有重点审计法、现场检查法。 重点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的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审查材料用量、单价是否正确,工资单价、机械台班是否合理。确定工程量年夜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换工程为重点,确定基本隐藏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添工程项目为重点。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例如,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经验,变更签证和费用索赔是工程造价问题发生的高发区和虚增造价的重点,一方面要分析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索赔形成的原因,确立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严格审查索赔程序,看索赔事件有无发生的有效证据,并且注意各个环节的具体行为是否按规定程序落实,另一方面审查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包括费用内容和项目合理性、计算准确性。 现场检查法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直接考察的方法,以贯穿现场工作人员及管理活动,检查工程量、工程进度,所用材料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审计人员在施工开工时就对施工单位结算相关竣工资料提出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审计所需提供资料的清单,强调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资料及时整理,杜绝补签证资料的现象,从而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在施工过程中,深入现场了解各环节情况,进行勘察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测量后作好记录,时刻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工程造价的确定打好基础。 有效的工程造价审计对节约国家建设资金、避免损失浪费,揭穿舞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建设项目的每个阶段,明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合理运用审计方法开展工程造价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2、审查施工图预算的重点有什么?

1、现从单方造价入手,过高或过低的预算一般都有问题。2、审查取费方式及内容3、检查有无漏项

3、怎样做好建设项目造价审计

内部审计如何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充分发挥建设资金投资效益,避免损失浪费,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其经济效益显著,对单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审计的角度探讨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一、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不仅是基建部门的工作,也是内审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节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目前内审部门在行使审计监督职能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国家对建设项目没有颁布对全过程要求审计监督的具体审计规定;第二,在建设项目审计中普遍存在重形式参与和工程结算事后审计,轻设计优化和概算;轻过程审计监督和预防;第三,管理不规范导致管理混乱和结算中纠纷等。二、内部审计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必要性建设项目不同于其他产品,具有施工周期长、价值大、交易在先、生产在后的特点,这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了困难,也对建设项目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审计,这不是预结算员审核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通过实施审计,为项目的建设提供监督、建议和服务,从而有利于检查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各相关利益者履行职责;有利于拓宽和提升审计职能,有利于促进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三、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工作对象和具体内容内部审计全过程控制建设项目造价,实质上就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的对象是指建设资金的活动,是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即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等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及参与单位的相关经济行为。其目的是对技术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审核及经济评价;设计方案的经济比选及优化、设计概算、预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招投标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查;施工合同、进度款、变更洽商、设备、材料、索赔费用的监控和审查;工程结(决)的审查。四、内审审计如何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内部审计部门由于大多数人手有限,无法关注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只能抓住主要环节重点控制,以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控制:第一,加强设计阶段的审计监督。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寅吃卯粮。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很多单位重视施工阶段的审核,忽略了设计阶段。实质上设计阶段基本确定了建设项目75%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我们对设计阶段可以重点审查是否采用限额设计、方案优化等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审查设计合同中是否有对加强设计部门的责任感条款,明确设计人员不仅要对其所设计的方案负责,还应对设计的工程造价负责,因设计原因造成过多变更签证而造成大幅度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设计人员负相应的责任。从一开始就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避免事后纠纷。第二,加强建设项目预算的审计监督。强化工程预算的审计监督,为防止因投标单位围标而导致中标价虚高,可以采取投标限价政策,即在预算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即为废标。在此前提下,预算便显得十分重要,预算太高无法达到控制目的,预算太低有可能导致“流标”。因此,审计部门对编制的每一份预算都应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便要求其调整。例如,某预算中几种材料在清单中未有任何说明,单价奇高,审计人员询问预算部门或招标代理,其解释是按进口材料预算的。该预算若不调整,中标单位即使提供价高质次的材料,发包方也难以追究责任。若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对标底进行二审。如某单位对建筑面积为8202平方米的办公楼委托招标代理编制项目预算为2200多万元,经委托咨询公司复审,定案金额为1800多万元;内部审计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把最高限价定为1600多万元,最后投标单位中标价为1300多万元。由此可见,审计工作已是全面、细致的,可以为单位节约资金,控制了工程造价。第三,重视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及合同的审核。审查招标文件时,招标项目不同,招标文件的要件也不同。重点很多,作为审计监督,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应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介入的内容,抓住对投资金额影响较大,且事后审计难度较大,甚至出了问题也无法挽回的内容作为审核控制造价的要点。注重在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评标方法、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原则等问题上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尽量细化商务、技术分的评分标准,以减少主观因素对打分的影响;尽量降低预付款比例,提高质保金的比例,清单外项目依据有关规范计价后,必须按中标价对预算价的下浮率下浮等。通过事前把关,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招投标的公正性,也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减少了合同洽谈中的分歧。确定中标单位后,审计人员对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进行审核,尽可能排除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规避工程风险。比如对意思含糊不清、有分歧的合同内容,合同与招标文件相背离,合同前后矛盾,价格中未包含全部费用等暗藏陷阱的条款等情况认真审查,通过完善合同把风险降到最低,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第四,加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建设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和工程内容的变化都将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这会给投资控制造成困难。审计部门应把工程变更签证作为建设项目全过程控制造价的重点。变更、增项是工程建设中难以避免的,但若太多、太大,加重了投资负担,使工程项目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特别是一些人为的随意变更,隐藏着诸多不规范行为。对于工程变更签证,应建立规范的变更程序,比如若确实需要变更的内容应说明理由,监理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对变更的工程方案进行论证,及时做出预算,报有关人员进行决策,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同时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否则任何变更都能使合同失效。由此规范变更程序,可以防止变更签证“满天飞”以及结算大大超预算的现象,控制了建设项目造价。第五,加强工程结算的审计监督。竣工结算是审计工作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的最后一道关口。首先,应该重点审核工程结算的计量与确定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工程量的计算是工程结算中猫腻最多的地方,有的把已经算过的工程量改头换面,并计入其他工程量;有的把一个子目的内容进行拆分,再将拆开的部分重复计算;还有的只计算变更工程增加的部分,而减少的部分却不扣除。审计人员在审核工程量时,一定要通观全局,思路清晰,不要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要集中精神,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比如:某单位一条排水沟,监理签证为173米,审计人员实际测量长度为85米,多签了几乎一倍。事实证明,在有监理的情况下,审计的作用依然不容忽视。其次,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标准。施工单位对于定额子目和取费标准一向都是就高不就低,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仔细研读相关的文件,随时掌握费率变化情况及定额的适用期限,准确地套用适用的定额。如某建设项目,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全部钢筋按2004年第一季度的信息价信息价计算价差,为钢材价格全年最高,而合同中的开工时间是2004年3月底。甲方根据合同中约定补付或扣减价差的条件是以施工期间与投标时期的市场价相对照,而第一季度只进行了基础部分的施工。经内审部门的审核,该项目核减了30多万元的工程款。

4、审查工程预算时主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审查工程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2.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价规范规则或定额规则的一致性。3.审查预算编制过程中,各种计价依据是否恰版当,各项费率计取是否准确;4.审查各种要素市权场价格选用是否合理。5.审查预算是否超过设计概算以及进行偏差分析。

5、结算审核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结算审核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工程量的审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2、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细目的数量。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的准确性。计算工程量在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才能保证结算的质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应熟练地掌握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准确度是决定工程结算的前提,因此,必须熟悉和了解定额中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含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往往通过障碍法手段在构造交接部位重复计算,在审核中如不熟悉计算规则,多算冒算的工程量就难以察觉。3、审核竣工结算一定要细心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竣工结算时,一定要细心,注意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注意是否有该扣除的而没有扣除的情况。例如:某办公楼外墙防水保护墙发生变更,原设计外墙为120红机砖保护墙,变更为厚度50mm聚苯乙稀板墙。施工单位在结算中只计算了变更后的费用,该费用在计算时根据定额分为两项,一项为聚苯乙稀板墙10cm厚,另一项为每增减1cm,该变更施工单位报价为“88452-44200=44251元”。第二项是扣减项,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误以为扣减了红机砖保护墙。实际上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应再扣减红机砖保护墙费用为“861.6㎡×30.18元/㎡=26003元”。审核后该变更最终费用为“44251-26003=18248元”。4、注意新增项目的计算有些变更表面看起来是新增的项目,实际上在投标文件中已经包含,这样的项目应不予计量。例如:承包方在某办公楼投标文件“季节性措施”一章中“雨期施工措施”中承诺:土方开挖过程中,边坡采用二步退台,边挖边喷射细石混凝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洽商,由于基坑周围的高大杨树发包方没有及时砍掉而无法放坡,室外污水及暖沟有水向边坡浸透,承包方提出对边坡进行锚喷支护,该洽商获得认可。承包方在结算中基坑护坡进行报价,其中有一项为“喷射早强混凝土C20为7.28立米×839.58元/立米=73279元”。我们认为雨期施工措施中喷射混凝土的作用与锚喷支护时喷射混凝土的作用是一样的,而雨期施工措施是投标文件所承诺,其费用应当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以喷射早强混凝土的费用不予支付。5、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要扣除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漏项,结算时仍然要扣除。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该项变更的计算应为:计取新材料的费用,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根据定额,地下室外墙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分为外立面和地下室平面,但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仅计算了外立面部分,而漏掉了地下室平面部分。这属于施工单位的失误,我们认为其包含在其他子项中,在结算中仍然要扣除漏项的外立面部分。施工单位该变更报价为175183元,而外立面油毡防水卷材费用为“1316㎡×34.55元/㎡=45500元”,经审核该变更最终费用应为“175183-45500=129683元”。6、熟悉定额中各分部分项内容熟悉定额中分部分项内容。审核人员首先要熟悉定额每个项目中注明的基价中包括和不包括的项目内容,特别是一些综合定额项目。但有些施工企业在编制结算中对前列项目中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立项,审核人员如果不熟悉定额内容,就会使其蒙混过关,增加工程造价。7、熟悉竣工结算资料熟悉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全面地搜集隐蔽工程验收的各种记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核准工程量。例如:某220KV变电站土方工程,按竖向布置进行挖填,用压路机分层碾压夯实。预算人员在计列了铲运机挖填土方12560立方米的工程量后,还计列了平整场地32000平方米的工程量。审核人员依据“平整场地按建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后面积计算,若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大型挖土或填土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核减了平整场地的工程量,从而确保了结算工程量的准确性。

6、如何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即工程建设总投资,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工程总投资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对工程投资的控制贯穿于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项主要任务。而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工程造价审计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一、工程造价审计内容及审计工作重点工程造价审计的内容包括设计概算审计、施工图预算审计、合同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工程结算审计。设计概算审计包括检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的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情况。审计重点是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批准的项目内容,项目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各项费用是否发生,费用之间是否重复计算以及投资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内。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审计重点是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查证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内容、数字是否合理、准确,是否有虚假和错弊,验证其可靠程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完整无缺和资料的完整、齐备程度。合同价审计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审计中要注意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开口部分的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结算审计,一般在审计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规性;二是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四是检查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有无过高或过低的现象。工程结算审计,包括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合理地控制了工程造价。其审计重点是制订竣工结算审计实施方案,对照施工合同,了解审核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否合理,计算单位工程经济指标并与该地区的评价造价指标相比较,以此决定审计方法。并进行竣工结算与设计概算对比分析,是否超概算及进行原因分析。二、工程造价审计方法工程造价审计方法主要有重点审计法、现场检查法。重点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的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审查材料用量、单价是否正确,工资单价、机械台班是否合理。确定工程量年夜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为重点,确定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变换工程为重点,确定基本隐藏工程为重点,确定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工程为重点,确定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增添工程项目为重点。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进行审计。例如,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经验,变更签证和费用索赔是工程造价问题发生的高发区和虚增造价的重点,一方面要分析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索赔形成的原因,确立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严格审查索赔程序,看索赔事件有无发生的有效证据,并且注意各个环节的具体行为是否按规定程序落实,另一方面审查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包括费用内容和项目合理性、计算准确性。现场检查法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直接考察的方法,以贯穿现场工作人员及管理活动,检查工程量、工程进度,所用材料质量是否与设计相符。审计人员在施工开工时就对施工单位结算相关竣工资料提出要求以及工程造价审计所需提供资料的清单,强调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资料及时整理,杜绝补签证资料的现象,从而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在施工过程中,深入现场了解各环节情况,进行勘察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测量后作好记录,时刻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工程造价的确定打好基础。有效的工程造价审计对节约国家建设资金、避免损失浪费,揭穿舞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建设项目的每个阶段,明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合理运用审计方法开展工程造价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7、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要点有哪些?

8、2017造价考后审核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已经出来了,还没有查成绩的小伙伴可以回复数字“9”来查询自己的成绩。

已经查询到的小伙伴请注意啦,在成绩出来以后,需要考后审核的一定要及时准备,考后审核的时间较短,错过了这次审核,就要等到明年啦。

那么考后审核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01、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携带资审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审核地点参加审核即可。

网上审核:登录审核平台,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关注网上审核结果。

02、错过资格审核的怎么办

考生需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请考生勿要错过考后资审时间。

03、资格审核必须需要本人去?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及资审材料,接受单位集体现场审核―就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拿着考生的资料去审核。

由于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具体要查看当年资格审核规定!

04、造价工程师考后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相关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只有部分省份施行施行考后审核,并且考后审核时间比较短,请广大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造价工程师考后审核的相关资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9、工程审计的要点是什么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

🔹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

🔹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6、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

🔹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7、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

🔹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

🔹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计算在内;

🔹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影响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8、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9、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在取得上述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各种信息和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风险管理存在或潜在的不同阶段或合同履行过程,运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管理者(部门)出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议报告,使管理者及时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风险扩大。

综上所述,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且有的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责任赔偿的代价。或者有的因触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总承包工程当事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已成为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不可忽视的风险管理关注点。

本文所探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之内容,可根据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采用,也可选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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