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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3-1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四川省造价管理办法

1、四川省2010年工程造价管理自考的时间?

关于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川建价师协[2007]0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于2009年11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需报另一专业者,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另一专业。三、凡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经济职称。四、报考有“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经济职称。五、考试报名注意事项:(一)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先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sceci.net。(二)报考人员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后,还应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州为一式2份,在省造价协会报名的为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三)报考人员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免冠一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照片格内)。报考无“审核”权的,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有“审核”权的,需携带造价员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所在市、州造价站进行审核。六、考试专业及范围(一)考试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安装闭卷试题涉及安装专业的全部知识,安装开卷试题的编审题分“电气”和“管道”,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答其一。(二)考试范围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8)。(可在各地书店或各市、州造价站购买)5.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7.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七、报名及考试(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8月14日。(二)考试资格审查及发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6日—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三)报名地点:各市、州工程造价站,省属和中央在蓉单位直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星辉东路8号5楼507室)报名。(四)考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00闭卷考试,下午13:00至16:00开卷考试。八、其他要求(一)各市、州工程造价站按照本通知一至四项的规定和第五项的要求对申请参加资格考试者进行审查。(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即闭卷部分)。(三)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室。(四)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九、考试合格名单于11月23日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并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从2010年1月12日起办理合格人员注册。十、考试报名费:闭卷考试每人60元;开卷考试每人120元。

2、四川省最新造价文件

★川建发[2011]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抄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 关于明确计日工人袭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37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价的通知

3、四川省政府有没有规定国家投资多少造价必须请监理

省内没有规定就按国家条例来就可以了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第四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五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第六条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七条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可以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调整。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急需:建设部及四川省关于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定文件及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建标〔1996〕628号文). 四川建筑工程造价取费程序及定额说明

5、《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

二○○○年七月一日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法》的通知各市、地、州建委,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印市场价格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确定价格,现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合理确定价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与建设工程定额配套使用,同属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主要指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价格变动情况和不同时期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第三条 建设工程工程信息按照使用要求,其价格分为结算价、市场信息价和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和维修等工程。第五条 凡从事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审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确定工程合同价款,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结算价第六条 结算价指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必须执行的价格,如发承包双方认为应予调整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主要包括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预(结)算价格和价差调整系数以及各市、地、州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的人工单价调整。第七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按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规定。第八条 以价差调整系数表示的建筑材料品种,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行结算价和市场信息价管理的建筑材料品种以外自行确定。第九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编制。第十条 价差调整系数采用单项价差和综合价差系数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工程结构类型测算,按年、半年或季发布。第三章 市场信息价第十一条 市场信息价指确定工程造价时推荐执行的价格。包括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价格以及市场劳务价格、分项工程实物劳务价格,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第十二条 市场劳务价格指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以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每一工日的劳务单价。第十三条 分项工程实物量劳务价格指以分项工程为对象的劳务价格。第十四条 机械台班租赁价格指以8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的机械租赁市场的台班单价。第十五条 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市场信息价应基本上满足编制一般建筑工程及与之配套的水、暖、电、卫等工程预(结)算的需要,由各市、地、州造价管理机构测算、编制,其计算方法与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编制方法相同。第四章 价格风险系数第十六条 价格风险系数指在采用固定价格进行工程招标时,确定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或合同造价时,对施工期内工程造价变化趋势的预测值。第十七条 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做好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应定期测算发布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第十八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专业,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进行预测,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发布,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执行。第十九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的采用,属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对市场预测的自主行为,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服务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整理、测算后将信息直接传送到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进行整理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每季度集中整理印刷成册发各网员单位,并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对外发布。第二十二条 扩大信息服务内容,开展有偿服务。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除定期印刷内容丰富、信息准确的网刊外;采用网上微机查询,补充网刊的不足,使用户可随时进行信息的查询;并开展专家热线咨询,随时解答网上用户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通过上述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实行网员制管理。凡参与有关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建材厂商等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入网,网员单位享受信息服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以前的文件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6、求文档: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

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百价员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度则》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问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答》(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下简称《细则》),实施一年以来,针对报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情况,经研究版,决定对《细则》进行修订,将第十一条第(二)款(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及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权历,工作满2年”取消。 二○○八年四月十日

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系?

没有隶属关系,只有业务协作的关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员证书颁发,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进行管理。

8、寻求《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川价字费[2000]102)》文件

在这里http://www.scjst.gov.cn/Project/ArtExa.asp?ArtID=147&MenuMole=109102下面的附件就是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入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试行二年。原川价字费(2000)l 02号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诵知为准。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日期:2006-3-15

9、关于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

你好,关于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 可参考如下: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知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道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2、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造价员相关政策: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多数省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情况以各地规定为准)。按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大致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他专业由省造价协会根据需要设定。造价员资格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应用知识两个权科目。基础知识使用中价协编写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专业应用知识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制的教材。专业知识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可任选其一。

1、四川省2010年工程造价管理自考的时间?

关于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川建价师协[2007]0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于2009年11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需报另一专业者,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另一专业。三、凡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经济职称。四、报考有“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经济职称。五、考试报名注意事项:(一)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先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sceci.net。(二)报考人员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后,还应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州为一式2份,在省造价协会报名的为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三)报考人员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免冠一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照片格内)。报考无“审核”权的,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有“审核”权的,需携带造价员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所在市、州造价站进行审核。六、考试专业及范围(一)考试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安装闭卷试题涉及安装专业的全部知识,安装开卷试题的编审题分“电气”和“管道”,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答其一。(二)考试范围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8)。(可在各地书店或各市、州造价站购买)5.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7.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七、报名及考试(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8月14日。(二)考试资格审查及发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6日—8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三)报名地点:各市、州工程造价站,省属和中央在蓉单位直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星辉东路8号5楼507室)报名。(四)考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00闭卷考试,下午13:00至16:00开卷考试。八、其他要求(一)各市、州工程造价站按照本通知一至四项的规定和第五项的要求对申请参加资格考试者进行审查。(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即闭卷部分)。(三)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室。(四)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九、考试合格名单于11月23日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并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从2010年1月12日起办理合格人员注册。十、考试报名费:闭卷考试每人60元;开卷考试每人120元。

2、四川省最新造价文件

★川建发[2011]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抄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 关于明确计日工人袭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123号关于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1]37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价的通知

3、四川省政府有没有规定国家投资多少造价必须请监理

省内没有规定就按国家条例来就可以了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第四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五条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第六条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七条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可以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调整。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急需:建设部及四川省关于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定文件及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建标〔1996〕628号文). 四川建筑工程造价取费程序及定额说明

5、《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

二○○○年七月一日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管理方法》的通知各市、地、州建委,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印市场价格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确定价格,现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信息能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便于工程建设发承包双方及相关单位合理确定价格,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与建设工程定额配套使用,同属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主要指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价格变动情况和不同时期的价格指数变化情况。第三条 建设工程工程信息按照使用要求,其价格分为结算价、市场信息价和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和维修等工程。第五条 凡从事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审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确定工程合同价款,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结算价第六条 结算价指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必须执行的价格,如发承包双方认为应予调整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主要包括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预(结)算价格和价差调整系数以及各市、地、州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的人工单价调整。第七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按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规定。第八条 以价差调整系数表示的建筑材料品种,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行结算价和市场信息价管理的建筑材料品种以外自行确定。第九条 指定品种的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测算编制。第十条 价差调整系数采用单项价差和综合价差系数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工程结构类型测算,按年、半年或季发布。第三章 市场信息价第十一条 市场信息价指确定工程造价时推荐执行的价格。包括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价格以及市场劳务价格、分项工程实物劳务价格,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第十二条 市场劳务价格指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以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每一工日的劳务单价。第十三条 分项工程实物量劳务价格指以分项工程为对象的劳务价格。第十四条 机械台班租赁价格指以8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的机械租赁市场的台班单价。第十五条 结算价以外的常用材料市场信息价应基本上满足编制一般建筑工程及与之配套的水、暖、电、卫等工程预(结)算的需要,由各市、地、州造价管理机构测算、编制,其计算方法与建筑材料结算价格编制方法相同。第四章 价格风险系数第十六条 价格风险系数指在采用固定价格进行工程招标时,确定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或合同造价时,对施工期内工程造价变化趋势的预测值。第十七条 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做好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工期,应定期测算发布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第十八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类型、不同规模和不同专业,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进行预测,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发布,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执行。第十九条 工程价格风险系数的采用,属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对市场预测的自主行为,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服务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管理,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整理、测算后将信息直接传送到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进行整理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定后,每季度集中整理印刷成册发各网员单位,并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对外发布。第二十二条 扩大信息服务内容,开展有偿服务。省工程造价信息中心除定期印刷内容丰富、信息准确的网刊外;采用网上微机查询,补充网刊的不足,使用户可随时进行信息的查询;并开展专家热线咨询,随时解答网上用户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通过上述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实行网员制管理。凡参与有关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建材厂商等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均应入网,网员单位享受信息服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以前的文件规定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6、求文档: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

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百价员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度则》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问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答》(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下简称《细则》),实施一年以来,针对报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情况,经研究版,决定对《细则》进行修订,将第十一条第(二)款(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及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权历,工作满2年”取消。 二○○八年四月十日

7、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系?

没有隶属关系,只有业务协作的关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工程造价员证书颁发,各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进行管理。

8、寻求《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川价字费[2000]102)》文件

在这里http://www.scjst.gov.cn/Project/ArtExa.asp?ArtID=147&MenuMole=109102下面的附件就是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通知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入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审查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通知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试行二年。原川价字费(2000)l 02号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诵知为准。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日期:2006-3-15

9、关于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

你好,关于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 可参考如下:四川省造价员报考条件:知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道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2、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申请增项专业。(具体要求以各地规定为准)造价员相关政策: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多数省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情况以各地规定为准)。按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大致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他专业由省造价协会根据需要设定。造价员资格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应用知识两个权科目。基础知识使用中价协编写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专业应用知识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制的教材。专业知识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可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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