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5-17,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中级造价员工资

1、造价员工资待遇会怎么样啊??

即使你有经验这个行业工资也不高,熟手大百概在8000-9000,只有少部分人能拿到20-30万,比如咨度询公司项目负责人,国企商务经理,地产成本经理,普通,绝大数问的预算员工资不会过万答,过万的都算高薪了。别把造价行业的工资吹的那么高,这一行饱和了,只回有入行早的人工资才高,靠年限,另外也要学历,甲方很看重答学历,基本要985,国企也是。

2、造价员一个月多少工资

实习期1K多的都有,老师傅并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最高能达年薪30万左右,一般普通造价员3K--6K。但愿能帮到你。

3、造价员的年薪大概是多少?

不可否认的是造价行业确实是一个高薪行业。作为造价员,年薪大概在4-6万,而造价工程师作为现阶段稀缺的人才,其年薪要高出造价员数倍。首先,我们应该清楚造价员与造价工程师的区别:造价工程师依法具有相应造价文件的签字权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价员是一种岗位设置,造价员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也不是职业资格的市场准入,造价员不具有独立的造价文件签发权。 2016年1月25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布《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再次强调2016年造价员考试将进行改革。国务院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各地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展开“现有造价员拟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的过渡衔接工作。造价员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以后,无论是在报考注册造价工程师方面,还是就业前途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也将是更好的机遇。 另外,国家规定,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已达7.5万多人,而全国预计需求100万人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造价工程师价值的提升。所以,若想成为造价行业的高薪人员,必须要做的就是提升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造价工程师。

4、造价员的工资到底怎么算

造价员的工资:(2-3年左右工百作经验)1、施工单位及房地产单位:月薪度3000-5000 员2、事务所:月薪1500-2000 ,外加提成:单位收入的10-15%,根问据你完成的工作内容,项目完了由项目经理分配给参答与的人员。3、个人回直接接施工方或其他单位的造价业务,大约预算按答0.1%,结算按0.2%获得报酬。

5、全国土建造价员初级,中级,高级从业范围?

全国土建造价员初级,中级百,高级从业范围:(一)高级水平: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和控制;(二)中级水平:度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和控制;(三)初级水平:可以从事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知的人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最主要的是专业过关,能熟悉图纸,对现行的价目表、综合及各种定额、建材的道价格必须熟悉,另外对工程量的计算公式、工程的结构做法、隐蔽工程、变更等专业要熟悉运用,分析材料及计算工程材料;对定额中的子目,特别是应该套用的相应高的,能够说服甲方、监理方、审计等部门的能力;投标时能够综合版的对工程的概算及投标的规则掌握的立权度;决算不漏项,如何的在工程量、取费、子目等方面的控制最为关键。并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像审计、会计、材料、设计等方面 ;其他是敬业、上下班时间、工作积极等。

6、造价员工资一般是多少

在云南才毕业的就一千多,熟手可以拿到上万。做个两三年三千一个月是没问题的,还不包括私活

7、一般造价员年收入为多少?

我广东这边的,预算员也是2000每月,经验老的就4百000左右山东潍坊,预算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注册造价师:年薪5万以度上上海,要看在什么单位甲方:一般5500元/月施工单位:4500元/月中介多捞多得,年薪可能达十多万,但非常辛苦!!武汉地区看施工单位而定老造价员是1500~2000/月造价师版是4500/月 但是,造价师挂靠已经不值钱了陕西乙级造价工程师也就2000-3000,当然不含自己干的死活,这是设计单位在新疆基本上为2000-2500元左右,注册造权价师在4000元左右,个人主要看工程量大小进行收费

8、造价员工资一般有多少啊

这个行业的工资因地而异,重要的是因人而异。为什么?原因很简单,每个人的水平不一样。好的就多挣一些。

材料价格信息直辖市材料价格信息广东省材料价格信息
文章字数:1958
点击数:5866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