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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超支实际案例

1、工程造价实例

教科书 上没有吗? 我记得教科书上有 运用统筹法计算 工程量的 算完量找个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 套价 取费 调差 ····

2、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案例分析怎么写

科目名百称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工程造价计度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问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答 100 60 建设工程回技术与计量(答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3、建筑施工合同因在实际发生工程造价与中标工程造价相差较大,原合同可以修改吗?相差近40%。

这就要看你用的什么合同文本,如果是建设部统一合同文本,你说的情况合同条款里面有约定的处理方法,如果你的合同不是统一合同文本,就要看你签的合同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合同有没有约定工程量变化造价怎么变化,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都没有,你就只能签证。你给的信息有限,只能回答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

4、建筑工程造价容易超出预算的原因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容易超出预算的原因有:在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的可谓是出现了飞跃式的发展。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常常出现工程造价超预算的情况。在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由于材料市场价格不稳定、建筑工程预算体制不完善等原因,会给建筑工程带来影响。1、材料市场价格不稳定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周期较长,工序复杂,涉及的范围广,所以,建筑工程在材料价格预算方面要有一定的预留空间。在建筑工程的材料市场中,价格波动受市场的影响较大,而市场波动的风险也是较大,因此,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受市场波动,在价格方面波动较大。因此,材料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性是建筑工程造价超预算的重要原因之一。工程造价人员在进行材料预算时,根据市场波动进行预算,但还是无法准确无误的进行预算。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血药的建筑材料多以及机械设备多,而这些都是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因此,在编制造价预算时,虽然给出的预算方案不会出错,但是施工过程中,如果市场出现大幅上涨,同样会造成建筑工程超预算的情况。2、建筑工程预算体制不完善由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没有完善的预算体制,使得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控制。不能如实的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预算体现出来,导致在施工过程中 出现超预算的情况。而建筑工程预算体制不完善,使得工程造价人员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无法准确的将工程的支出情况表现出来,进而使得建筑工程单位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时出现超预算情况。例如,一些工程造价人员在编制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算方案时,对建筑工程项目情况调查不详细,研究不透彻等问题,都会出现工程造价差预算的情况。3、项目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频繁变更在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与相应人员没有深入的调查工程项目,导致项目的设计不够详细和合理,在开展工程施工过程中就会产生频繁的工程变更。而频繁地工程变更会导致工程的预算增加,增加工程的建设成本。例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在对施工地点进行调查时,如果忽略对文物和地形的考量,直接对施工地点进行设计,等到工程施工时,就容易出现施工问题,进而增加预算。所以,项目设计不合理导致工程频繁变更也是造成建筑工程超预算的重要原因。

5、关于工程造价案例问题

1、如果这是一个招标文件,需要一次报价抱死的,且你在规抄定的提出疑问时间以前提出,这个问题该解决,是合理的。如果超出时间规定,你要求的变更是不合理的。2、如果未规定的,这时需要甲方(业主)签工程签证单,以便结算。3、计算的基础是招标文件规定的用什么专业定额(一般的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用相应的子目),哪一年的定额;报价基本条件是: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4、索赔的事,还是问律师吧,我没索赔过。

6、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虽然按法规,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百,甲方提前使用的,度由甲方(化肥厂)承担责任,可这个是工知程质量问题,是墙内不干反潮引道起的墙皮剥落,或是水泥质量标高不够,乙方应负责保修。保修期要看他专们双属方签订的合同是定的多长保修期。

7、建筑合同法里有没有规定:工程造价为固定造价,当实际费用超过合同中固定造价的百分多少时,合同价可调整

未规定数据。

固定造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造价合同基本上是不能调整的。

《合同法》中未规定当实际费用超过合同中固定造价的百分多少时,合同价可调整。

建议与发包方协商解决,例如,实际费用超标是不是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如果发包方存在过错,则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7)建筑工程造价超支实际案例扩展资料: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互对立。合同的缔结有当事的自由意志支配。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建设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投资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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