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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05,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1、甘肃新区工程造价税率取费金标准

建设工程费(即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组成简图如下: 建设工程费 1。 直接费 -----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项目费(通用措施费、专业措施费) 2。 间接费 -----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3。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价差不属于工程直接费,价差只是材料当时价格与预算定额编制时的价格之间价格的调整,属于动态调整,不能参与有些取费,只能取规费与税金。附内蒙古2009年适用于工料单价计价法的取费程序,供参考: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费(含措施项目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2 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3 企业管理费、利润 2×费率 4 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 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计算 5 规费 (1+3+4)×费率 6 税金 (1+3+4+5)×税率 7 工程造价 1+3+4+5+6

2、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2、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2)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扩展资料:

工程造价的基本职能是:  

1、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依据工程造价。  

2、调控职能  

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  

3、预测职能  

无论投资者还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作为项目决策依据,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

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怎么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更多信息和资讯。

4、甘肃省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哪个证用的多?

当然是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刚刚开考,暂时不知道行情,二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并且一级的工作内容也多于二级。

5、甘肃造价员(土建)做造价时要用的定额和规范有哪些,最好有书的全名,刚开始学,好多还不太清楚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规定包括哪些

不违法,只是约定事项的调整,普通的民事行为。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符合的规定(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调增部分的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大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时,中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调增部分、漏项或新项目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审查确定。(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项目,中标人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4)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第(2)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招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一、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增加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工程量减少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项目的单价。(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有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情况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二)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确定单价。(三)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四)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三、为防止不平衡报价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调整。四、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内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通过这次2013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学习,使我们对清单计价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讲授的很多知识可以直接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在此次学习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今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单价和费用的审查工作。

7、2020年甘肃省一级造价师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2020年考试以及报名时间因疫情原因暂未通知

1、甘肃新区工程造价税率取费金标准

建设工程费(即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组成简图如下: 建设工程费 1。 直接费 ----- (1)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2)措施项目费(通用措施费、专业措施费) 2。 间接费 -----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3。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 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价差不属于工程直接费,价差只是材料当时价格与预算定额编制时的价格之间价格的调整,属于动态调整,不能参与有些取费,只能取规费与税金。附内蒙古2009年适用于工料单价计价法的取费程序,供参考: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直接费(含措施项目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2 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 按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 3 企业管理费、利润 2×费率 4 价差调整、总承包服务费 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计算 5 规费 (1+3+4)×费率 6 税金 (1+3+4+5)×税率 7 工程造价 1+3+4+5+6

2、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地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所谓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将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体现以下三项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2、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2)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扩展资料:

工程造价的基本职能是:  

1、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依据工程造价。  

2、调控职能  

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  

3、预测职能  

无论投资者还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可作为项目决策依据,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

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怎么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更多信息和资讯。

4、甘肃省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哪个证用的多?

当然是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刚刚开考,暂时不知道行情,二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并且一级的工作内容也多于二级。

5、甘肃造价员(土建)做造价时要用的定额和规范有哪些,最好有书的全名,刚开始学,好多还不太清楚

一、《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全省建筑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B]D25-01-96)基础上,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我省目前的工程结构、建筑标准、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工艺以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本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及现场堆放损耗。

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规定包括哪些

不违法,只是约定事项的调整,普通的民事行为。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符合的规定(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调增部分的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增大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时,中标人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调增部分、漏项或新项目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审查确定。(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项目,中标人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4)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第(2)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招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一、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工程量增加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工程量减少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项目的单价。(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信息价格缺价的,有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情况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二)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确定单价。(三)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四)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三、为防止不平衡报价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调整。四、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内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利润补偿。通过这次2013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学习,使我们对清单计价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讲授的很多知识可以直接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在此次学习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较好地完成今后的工程设计变更单价和费用的审查工作。

7、2020年甘肃省一级造价师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2019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2020年考试以及报名时间因疫情原因暂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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