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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16,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工程造价咨询三方合同

1、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百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

审计服度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问务部有相关规定)。

现在对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国家不做硬性规定,只是做指导价,具体价格可以与具体审计部门协商

但是在现在在聘请审计机构时或者签订建筑合同时,答会同时约定核减比例超过专一定比例后,超过部分比例部分应付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支付。防止施工单位与审计单位联合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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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造价有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委托第三方

财政项目的工程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核单位审计,其余的看合同要求。

3、当事人对法援委托第三方出的工程造价不满意该怎么办

仲裁与诉讼是相互排斥的,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仲裁称之为委托第三方鉴定,而不是鉴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法》摘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过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4、帮朋友介绍一个总造价一亿左右的商品房工程,总包给第三方做,能够保证与甲方签合同,介绍费可以拿几个点

靠,既然有能力保证拿下工程,还怕你拿不到介绍费?

建筑材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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