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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7-23,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中国造价员考试网

1、造价员怎么考试?

首先要参加当地造价员考试报名,然后根据发布的考试大纲来制定自己的复习计划。造价员考试有《建设工程造价必抄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土建和安袭装不能兼报,市政和装饰不能兼报。这是造价员考试的一般信息,要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造价员的考试信息,可以去题名考试网查看

2、听说全国造价员考试要取消了,那之前考过的会作废嘛?是换证还是怎么的?急急急~刚拿的证~不会这么作废

不会作废的,现在的情况就是要密切关注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更多详细的信息,请访问中大网校造价员考试网!

3、造价员证要什么资格才可以考呢?

(一)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

拓展资料: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参考链接:造价员资格考试网络

4、造价员都考什么内容

一、考试科目包括:①工程造价基础知识;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抄选一门)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说明①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百;②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资格证书的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4年,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是4年。三、有下列度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继续教育不合格;2)申请在两个知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5)被吊销或拆销注册不道满3年;6)因造价活动受刑事处罚不满5年的,或其他原因受刑事处罚不满3年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情形。

5、我想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想请问一下考试时间与报考方式?

(一)报考初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毕业生);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3、持有本省造价员、编审专业人员或预算员证书。(二)报考中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省造价员资格、编审专业人员资格或持有本省预算员证书四年以上,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2、具有工程造价及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三)申报高级造价员资格应具备下例条件:1、取得中级造价员资格4年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5日—9月20日,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由各市另行通知。2、各市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本市考试报名人数报送省造价总站;于10月15日前将考场编排清单汇总表报送省造价总站。3、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6日。其中:5日上午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闭卷),5日下午考土建、安装专业案例(开卷),6日上午考市政、装饰专业案例(开卷)。

6、如何考取造价员

造价员报名条件:初级条件(一)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中级条件(二)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高级条件(三)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考试注意事项:一、造价员资格考试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7、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查询

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输入百证书信息就可以查询了。

报考条件:度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内参加造价容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8、怎样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 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通用专业:* 土建工程;* 安装工程。* 通用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其他专业和考试科目由各管理机构、专委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需要设置,并报中价协备案。第七条中价协负责组织编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教材,并对各管理机构、专委会的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管理机构、专委会应按考试大纲要求编制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教材,并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制作专用章等工作。第八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第九条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第三章 造价员管理第十条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第十一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管理机构、专委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书编号规则及专用章样式由中价协统一规定。第十二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应建立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第十三条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第十四条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第十五条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第四章 继续教育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是指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第十七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制及组织培训工作。第十八条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第五章 资格证书管理第十九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第二十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无工作业绩的;*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五)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六)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第六章自律规定第二十二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第二十三条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第二十四条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第二十五条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第二十六条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第二十七条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二十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细则,报中价协备案。第三十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关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中价协,本办法由中价协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至于培训你就去你当地的造价信息造价信息网 查查都有的 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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