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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11-28,来源:建筑培训,作者:

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去新疆备案

1、外省的装饰公司在新疆接工程,需不需要办理进疆备案。

最好是备案,然后把你们公司去的人都登记下,那边乱,到时候有点事你们就不好办了

2、山东省的建筑企业如果去新疆等外省地区还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吗?

需要,招投标有一项就叫外省企业入省备案手续。有的省市只需要企业备案一次,在以后的招投标中都不再需要重复备案。有的省市则每一次工程投标都需要针对项目备案。

3、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建筑工程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竣工资料整理,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报验文件,竣工报告2.工程决算单和施工队的决算单3.工程移交4.工程总结

4、外地施工企业到西藏备案需要些什么手续 西藏的建筑市场前景好不好?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8-28 14:17藏建管[2008]124号各地(市)建设局:为加强对区外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规范区外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建设厅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区外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造价咨询等活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登记。本办法所称的区外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在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建筑业相关活动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第三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自治区各行业(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区外企业市场行为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在藏从事建筑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五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详细的地址等;有与承担业务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第六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工程业务的介绍信;(二)由企业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区外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申请表》;(三)驻藏办公场所使用或租赁凭证;(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六)企业法人证书及驻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七)企业设立驻藏机构的决定以及派驻进藏人员的任命文件;(八)企业驻藏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第七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驻藏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企业法人授权时必须清楚标明以下事项:(一)受托人被授予的具体权限(包括参与投标、签订合同、工程承包和管理、签署相关文件、相关责任等);(二)受托人是否具有转委托权等;(三)授权时间起止日。委托授权的文件应当经过企业注册地公证部门的公证。第八条 区外施工企业驻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包括以下人员:(一)有与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一致的建造师5人以上;(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各1人,且不得兼任;(三)持有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以及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等数名。第九条 区外监理企业备案的,驻藏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的,驻藏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其人员应当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第十条 涉及其他行业(专业)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须先经自治区相关行业(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再报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一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申请备案,应如实填写备案内容和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提供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不予备案。第十二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若继续在我区承接业务,须办理续备案手续。续备案审核应当在备案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续备案提交资料与初备案相同)。第十三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到各地(市)、县参与建筑相关活动的,应当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已备案区外建筑业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地址、电话、驻藏负责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十五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业务后,工程现场派驻的人员应当与备案时的人员一致。如需变更有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其人员的资格、资历等不得低于被变更的人员,其变更的人员应当为已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其变更情况应当在5日内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视为企业转包工程业务。第十六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备案擅自承接业务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其业务,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记入全区不良行为。凡被通报两次的,由自治区建设厅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清出我区建筑市场。区外建筑业企业是否终止在藏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影响对已发生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第十七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收回《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因施工企业原因,发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集体上访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发生四级以上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事故的。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藏自治区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藏建管[2002]78号)同时废止。

5、外省招投标企业进疆不要要备案么?只是一个项目一备案么?

请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 投 标第二十九条 参加投标内的容单位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通过资格审查。区外勘察、设计、施工队伍进疆承揽工程的,须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获得承接业务许可后方可参加投标。

6、外省施工企业进新疆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好多东西,什么暂住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乱78糟一大堆..我给你一个自治区建设厅建筑管理处专管进疆企业的人的电话,详细的你问下他吧..雍军 称呼雍处就可以了.电话是2823744。

7、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新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之前,必须先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吗

请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 投 标第二内十九条 参加投标的容单位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通过资格审查。区外勘察、设计、施工队伍进疆承揽工程的,须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获得承接业务许可后方可参加投标。

8、江苏省企业资质到新疆要备案吗

所有企业资质在进入外省市都需要备案,在当地的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办理

9、外地施工企业进驻新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具体如何运作,分公司必须设立于乌鲁木齐么!管理人员要求等!!

办理注册手续须持以下材料:1.甲方的申请报告(概述工程名称、性质、投资额、工程量、建设工期、施工企业名称、人员数量)及其上级基建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2.乙方的申请(概述本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目前在京任务完成情况、对甲方发包任务的准备工作、人员、机具能力)及乙方的属省级建设主管问门或(省驻京建管处)开据的进京施工介绍信。3.属招、投标工程的,应持中标通知书;4.该项工程的有效合同副本一份;5.人员花名册四份(其中3份盖章后返回);6.初次进京的外地企业应填写"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登记表",并由甲方为其进京施工向北京市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京施工。三、预收费用标准:1.管理费:(1)承(分)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6%、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2)清包工程按24元/人年;(3)向海外企业提供劳务的,按合同价款的2.税款保证金:(1)按合同价款的3.3%;(2)安装工程中,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税款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应包括设备的价款。3.建材发展补充基金:(1)按合同价款的2%;(2)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其计算基数与税务局款保证金相同。4.定额测定费;凡执行《北京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的施工企业按下列标准缴纳:(1)建筑、市政工程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2)安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点五;(3)清包工程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备注:(1)税款保证金指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费附加;(2)以上税费均为预交款数,税费清算时,以工程结算造价确定,多退少补。四、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到外管处财税务局组办理税费清算和开据〈〈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1.《预(结)算合同审查通知单》,审查的结算及其复印件,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结算单及其复印件。2.开据发票:根据北京市税务局规定,外地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统一使用《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工程一次性结算的,凭财税组办理的,"税费清算通知"开据发票;多次结算的凭"结算单"和"施工证"开据发票。备注:(1)开据发票时,企业应带财务专用章(或发标专用章);(2)办理注册时,凡转账结算的,应带三张转账支票,不足100元结算起点的,用现金结算;(3)初次进京企业应带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固定工商业户外销商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五、办理注册手续的程序:1.凡直接对建设单位包工包料、清包工程及为施工单位分包工程的,均到工程组办理有关手续;2.外地企业应持上述规定携带的材料,到工程组办理"外地进京施工企业承(分)包工程施工证";3.持"施工证"到注册组进行复审,交税、费后,核发"施工证"。六、注意事项:1.外地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办妥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证,逾期未办者视为违章进京;2.注册期满后,一个月内为处理善后时间,该证继续有效,如需继续留京,应在此期间内办理延期手续(由甲方出具证明,说明延期原因,延至何年、月、日);3.大包企业按承建工程的合同工期,采取一项工程一审批的办法,工程当年未完的,须办理结转手续;4.工程审批原则是:按市建委对外地企业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揽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造价超过100万元的工程项目,首先到外管处申请参加投标,待批准后,再到招标办办理投标事宜;5.首次办理注册手续的外地企业,须持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是副本的,须经过年审),资质证书;〈〈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登记表〉〉中的企业名称,加盖的企业公章应与合同、营业执照等相一致;人员花名册中填写身份证或工作证号,加盖本企业公章;6.未按规定注册而被处罚的企业,除立即清退的以外,对符合补办手续的,经同意后到我处有关部门补办,其手续及程序同上;7.未尽事宜,由我处工程组、财税组进行解释。应该都差不多的!

10、外省施工企业进新疆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提供

1、企业复的制工商税务银行全套手续。

2、已经企业在疆地址。

3、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资料。

4,企业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资料。

5、办理企业施工项目管理负责人备案。

6、5个以上注册建造师。

7、企业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备案、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缉耿光际叱宦癸为含力理人员备案、以上人员在疆要办理当地暂住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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