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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安检查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建质〔2018〕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编号:20180033),为督促建设相关各方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厅于2018年1月31日-2月2日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南宁市轨道交通4个项目(5个工区),其中3号线和4号线各2个项目,总造价约26.57亿元,涉及5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履职情况;执行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情况;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每检查完一个项目,检查组均在现场召开反馈会,讲评质量安全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组共发出2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和2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

从检查情况看,南宁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实体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普遍较好,大部分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规范,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渐常态化,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建设单位未能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监理项目部部分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个别工程现场局部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个别工程对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2个受检项目的3个混凝土构件进行了实体强度监督抽测,此外还抽测了1组防水卷材,检查结果均为合格。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

 

二、整改情况

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建议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向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整改态度积极,均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督促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方做好节后复工前检查,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桂建质〔2018〕6号)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要求和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对参建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进行自查,这里核心说明一下获取南宁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南宁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要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对照本次检查结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导致类似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出现的项目,要对责任单位予以严惩。

(三)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管工作。在行为方面,要加强对桂建管〔2011〕8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在质量方面,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混凝土裂缝、渗漏水及环管片拼装错台等质量缺陷的治理工作。在安全方面,要指导建设相关各方做好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铺轨等不同施工工序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工作,涉及到施工作业面交接的,还需督促交接单位做好交接前实体质量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和场地交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物资使用以及盾构、起重设备作业的监督管理;深刻汲取以往发生的在建地铁工程安全事故的教训,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

附件: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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