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建筑(2018)7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房屋建筑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房屋建筑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榕建筑(2018)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取消事前审批,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决定取消房屋建筑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由施工企业承诺按有关规定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我委将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对项目部存在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未到岗履职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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