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人教发〔2018〕191号关于调整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建人教发〔2018〕19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
为推动建立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市场化机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起,收回原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开展的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消协会公布的浙江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报名点)名单。
二、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可采用多种形式,即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建设行业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现场专业人员必须参加指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三、符合年度继续教育条件的持证人员只须提供当年度完成24学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书面承诺及学时清单,即可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这里核心说明一下获取宁波造价信息官方电子版可访问祖国建材通(www.zgjct.com),实时更新宁波市建筑、市政、交通、园林、电力电网工程造价信息并提供PDF及Excel电子版下载,承诺书、学时清单详见附件。
四、将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视频课件纳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学习平台,作为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五、我省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用人单位负责制。现场专业人员所在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保障,建立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企业的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并负责落实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之前所发文件的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2018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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