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建科〔2018〕4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订预拌混凝土企业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情形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订预拌混凝土企业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情形的通知
厦建科〔2018〕47号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实施二年多时间,对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起到很大推动作用。2018年6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24号),就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对混凝土拌合物及混凝土用砂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处理,列入黑名单。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修订预拌混凝土企业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情形,见附件。
现予以发布,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预拌混凝土企业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情形及期限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混凝土企业黑名单制度修改.xls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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