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宁建价字〔2018〕43号10月8日起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全过程网上办理
关于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的通知
宁建价字〔2018〕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18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我市将于2018年10月8日起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全过程网上办理(包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高淳区、溧水区)。 一、执行2009费用定额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并在竣工前,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录入考评系统; 3、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网上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5、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二、执行2014费用定额(包括执行营改增后的2014费用定额)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省(市)级标化增加费两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如发生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程,则取消省、市级标化增加费的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该工程是否被通报批评、发生事故以及省市文明工地取得等情况在网上确认; 3、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4、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即可。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三、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做好与原测定系统的对接,现将几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需要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人员认真阅读《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见附件),按照说明进行申报。 2、2018年10月8日前已提交申报并且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受理的项目,待安监机构审核完毕,仍然需要按照原程序携带相应书面资料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测定手续;若安监机构还未受理,施工单位可进入系统,在申报工程测定进度里撤回已提交的工程,完善相关信息(如申报人手机号码等)后再提交,即可进入全过程网上办理流程。 3、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的准确性,施工单位在勾选该项目所涉及的施工专业时,请务必根据投标文件进行选择,切勿遗漏。 4、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业务咨询电话:025-52851817、52851819、52851800,联系人:陈朝晖、张娜娜。 网络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由南京未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联系电话:025-84182601-8010,QQ:905875524。 附件: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9月17日
关于我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的通知
宁建价字〔2018〕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18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我市将于2018年10月8日起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全过程网上办理(包含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高淳区、溧水区)。 一、执行2009费用定额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并在竣工前,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明工地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录入考评系统; 3、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网上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5、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二、执行2014费用定额(包括执行营改增后的2014费用定额)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省(市)级标化增加费两部分,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计费基础,各部分费率标准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如发生被市级(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程,则取消省、市级标化增加费的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测定程序如下: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网”(http://www.njszj.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扫描件; 2、该工程所属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该工程是否被通报批评、发生事故以及省市文明工地取得等情况在网上确认; 3、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网上测定的申请。 4、申请人勾选相应专业及上传相应扫描件后(前一阶段已上传过的扫描件不必再重复上传),点击“申请提交”按钮即可。待申请人手机号码接收到造价管理部门测定通过的短信后,即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三、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做好与原测定系统的对接,现将几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需要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人员认真阅读《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见附件),按照说明进行申报。 2、2018年10月8日前已提交申报并且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受理的项目,待安监机构审核完毕,仍然需要按照原程序携带相应书面资料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测定手续;若安监机构还未受理,施工单位可进入系统,在申报工程测定进度里撤回已提交的工程,完善相关信息(如申报人手机号码等)后再提交,即可进入全过程网上办理流程。 3、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的准确性,施工单位在勾选该项目所涉及的施工专业时,请务必根据投标文件进行选择,切勿遗漏。 4、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业务咨询电话:025-52851817、52851819、52851800,联系人:陈朝晖、张娜娜。 网络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由南京未来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联系电话:025-84182601-8010,QQ:905875524。 附件: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网上办理施工企业操作说明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9月17日
点击数:5600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