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建筑[2018]4号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18]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2017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经商相关部门同意,现予发布。
附件:1.《2017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2.《2017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附件查看:1-2(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6日
点击数:559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