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宁建价字〔2017〕56号关于增发南京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关于增发南京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宁建价字〔2017〕56号
各有关单位:
因期刊《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第250期)中发布的“南京市2017年11月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的采集、分析截止日期于2017年11月15日,而11月下半月以来,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应紧张等多种因素影响,砂石、水泥、混凝土等材料发生大幅增长。为稳定市场秩序,不影响施工(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依据省造价总站《关于做好建筑材料指导价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函﹝2017﹞30号)文件精神,现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涨幅较大的部分主要建筑材料指导价进行增发,指导价在11月指导价基础上予以调整(包含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区相应材料指导价)。增发价格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未增发材料仍按《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第250期)执行。增发材料品种及涨幅情况见下表:
材料品种 | 涨幅 | 备注 |
黄砂 | 15(元/t) | 中粗、细砂 |
碎石 | 5(元/t) | 各粒级 |
水泥 | 110(元/t) | 各型号 |
商品混凝土 | 50(元/m3) | 各型号(泵送、非泵送) |
干拌砂浆 | 25(元/t) | 各类别 |
湿拌砂浆 | 40(元/m3) | 各类别 |
沥青混凝土 | 25(元/t) | 各类别 |
水泥稳定碎石 | 10(元/t) | 各类别 |
关于增发南京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宁建价字〔2017〕56号
各有关单位:
因期刊《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第250期)中发布的“南京市2017年11月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的采集、分析截止日期于2017年11月15日,而11月下半月以来,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应紧张等多种因素影响,砂石、水泥、混凝土等材料发生大幅增长。为稳定市场秩序,不影响施工(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依据省造价总站《关于做好建筑材料指导价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建价函﹝2017﹞30号)文件精神,现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涨幅较大的部分主要建筑材料指导价进行增发,指导价在11月指导价基础上予以调整(包含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区相应材料指导价材料指导价)。增发价格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未增发材料仍按《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第250期)执行。增发材料品种及涨幅情况见下表:
材料品种 | 涨幅 | 备注 |
黄砂 | 15(元/t) | 中粗、细砂 |
碎石 | 5(元/t) | 各粒级 |
水泥 | 110(元/t) | 各型号 |
商品混凝土 | 50(元/m3) | 各型号(泵送、非泵送) |
干拌砂浆 | 25(元/t) | 各类别 |
湿拌砂浆 | 40(元/m3) | 各类别 |
沥青混凝土 | 25(元/t) | 各类别 |
水泥稳定碎石 | 10(元/t) | 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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