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印发《地震部门应对省内外突发事件的落实措施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震部门应对省内外突发事件的落实措施预案》的通知
《地震部门应对省内外突发事件的落实措施预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地震局
2017年9月4日
地震部门应对省内外突发事件的落实措施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地震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共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特制定以下落实措施预案。
一、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等。
二、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立足本职、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全力支援,信息共享、加强宣传。
三、适用范围
省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外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
(一)自然灾害
针对省内外发生的水旱灾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业、矿山、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民航、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四、落实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河北省地震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二)信息服务
充分发挥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成员单位的联系,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系,提供地震应急、地震监测预报、抢险救援等方面信息服务。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应对程序,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紧急会议,传达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四)支援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积极提供地震监测、震情趋势判定、震害和地质灾害防范、抢险救援等方面的支援,派出人员、装备赴事发地点或周边开展相关工作,为当地应急事件处置提供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保障等。同时做好本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宣传
加强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或指挥机构的沟通,及时报告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和新闻宣传工作。
五、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向上级机关报送震情、灾情等信息和有关报告;负责省地震局同省委省政府、中国地震局的沟通联系;协助局领导处理上级及有关单位来文来函;会同震害防御中心加强同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牵头负责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监测预报处
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开展震情监测、趋势判定、异常核实等支援服务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局办公室,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救灾辅助决策。
(三)震害防御处
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开展灾情收集、震害防御、应急通信指挥、灾害评估、辅助决策、新闻宣传等支援服务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局办公室,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救灾辅助决策。
(四)应急救援处
负责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收集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求信息和灾情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及时报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开展应急响应、队伍装备派出、支援人员后勤保障、工作信息报告等工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信息、装备、人员等支援和救灾辅助决策支持。
(五)其他
局机关其他部门及事业单位、各中心台及其地震台站,要参照《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应对省内外突发事件,为应急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地震台站要及时开展灾情核实、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相关信息。
六、总结
我局参加省内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属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应急救援处负责对赴事发现场支援工作进行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应急工作总结,并上报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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