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造价函〔2018〕14号关于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主体结构 填充墙拉结筋计价问题的复函
关于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主体结构 填充墙拉结筋计价问题的复函
桂造价函〔2018〕14号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确认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填充墙拉结筋植筋费用以及墙体拉结筋拉拔检测费计算方式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墙体拉结筋的计算问题。该工程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墙体拉结筋为植筋,且得到设计单位认可(详见工程联系单“编号:LX-2015-TY-36”),并已付诸实施,因此其墙体拉结筋应按植筋计算。 二、墙体拉结筋的拉拔检测费问题。根据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第五点工程结算计价方法,由发包人承担拉拔试验费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24 日点击数: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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