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建标〔2017〕25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
桂建标〔2017〕2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对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43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定于2017年10月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7日。 二、检查范围 (一)在我区范围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含暂定乙级)资质的企业; (二)区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广西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未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但在区内承接了相关业务的区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就位情况 ⒈ 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已取得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标准,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⒉ 现有人员(含专业人员)数量、人事关系、聘用情况、注册情况及社会保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⒊ 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⒋ 制度是否健全(主要检查:有无项目登记表、归档资料是否完整)。 (二)企业执业情况 ⒈ 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证书核准范围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情况; ⒉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有无跨单位执业的情况,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资格证书的行为;是否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⒊ 是否存在转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为; ⒋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主要检查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GB50854~50862-2013)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⒌ 业主对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的评价; ⒍ 是否如期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四、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成立了2017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绿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林 成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陈 挺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张经纬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调研员 陈 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调研员 庞宗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 罗 晞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总工程师 五、检查组分组及人员名单 检查组共分为五个小组。 第一组:检查贵港市、玉林市、梧州市、南宁市 组 长:张经纬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调研员 成 员:陈 晓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78143581) 赖伟琳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任科员 受检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业务科室(站、办)工作人员 第二组:检查柳州市、南宁市 组 长:陈 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调研员 成 员:孙丽红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877104276) 龙艳云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科长 受检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职能科室(站、办)工作人员。 第三组:检查贺州市、桂林市、南宁市 组 长:陈 挺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 康 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主任科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677792800) 曹 峻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科长 受检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职能科室(站、办)工作人员 第四检查组:检查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南宁市 组 长:庞宗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 成 员:陈文彦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任科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77122641) 陈 平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主任科员 受检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职能科室(站、办)工作人员 第五组:检查百色市、南宁市 组 长:罗 晞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总工程师 成 员:甘雪琴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78665615) 梅楚玲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科员 受检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职能科室(站、办)工作人员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建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认真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检查,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摸底,督促受检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各受检企业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请各受检企业登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检查组现场核实后将留表存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康 勇,0771—2260357;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陈 晓,0771—2366063。 附件:⒈ 检查组行程安排 ⒉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登记表 3. 专业工程指标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9月20日点击数: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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