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质安〔2018〕389号转发云防总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冰冻防御工作的通知
云建质安〔2018〕389号
转发云防总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冰冻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工地:
现将云浮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冰冻防御工作的通知》(云防总〔2018〕120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冰冻防御工作的通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6日
点击数:5582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