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建管〔2019〕10号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湛建管〔2019〕10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现组织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局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粤建科函〔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评审认定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科〔2018〕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5号)。
二、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一式七份(A4纸张装订成册)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并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
三、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28房,邮编:510045,联系电话:020-83133606。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7日
(我局建管科联系人:彭琪,联系电话/传真:3588041)
附件: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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