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2-22,来源:造价者,作者:

惠市住建函〔2019〕1041号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房屋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严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针对省住建厅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出来的问题以及我局上半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学习,认真查找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通报中涉及的在我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均要将整改完成情况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安监总站(联系人:马新华,联系电话:2101540),逾期不报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监测相关机构登记录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2459号)要求和省住建厅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以及我局上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我局决定对深圳市粤建建筑机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永盛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作出停止在惠州市内从事房屋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监测活动的决定,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坚决给予贯彻执行。同时,在今后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报告我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给予拆除处理。

四、严格检查,不断促进我市建筑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各县、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通过采取比对检测、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等措施手段,加大对房屋市政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建筑起重机械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各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住建局应即开展全面的督促检查,我局将于10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建筑起重机械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有效安全运转。检查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五、强化应急、加强各类预警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

目前,我市正处于施工高峰期和防汛攻坚期,应切实加强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统计工作。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市场秩序,对租赁、安装、维保、检测单位实行企业信息采集登记管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041号(1).pdf(大小:819KB下载:31次)

附件2: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041号.docx(大小:14KB下载:12次)

附件3:(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1).pdf(大小:5.25MB下载:19次)

附件4:(含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1).docx(大小:40KB下载:29次)

工程预算价广东省工程预算价广东省工程预算价
文章字数:1660
点击数:5568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