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审查的公示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四川省建设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建发[2007]31号)》的规定,我厅对已经提交材料申请重新核定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网上公示,望各相关企业针对各自的情况尽快将资料补齐进行一次性申诉。公示时间7天,资料收集并补齐时间15天之内。 联系电话:028—85594066 028—85588921 附件:1、四川省建设厅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审查意见申诉报告的审核意见汇总表(申请贰级) 2、四川省建设厅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审查意见申诉报告的审核意见汇总表(申请叁级) 3、资质就位申请材料制作推荐规范格式
四川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
二 OO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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