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对四川华气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通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经查,四川华气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存在人员劳资关系、员工社会保险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办[2002]40号)规定,决定对四川华气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 特此通报。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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