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资料审查结果的公示(第四批)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重新核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通知》(川建发[2006]147号)有关规定,经各市、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省建设厅受理并组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向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投诉,公示时间7天(法定假日除外)。请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于2008年2月18日至2月29日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整改资料,各市、州园林绿化企业将资料报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及原件核实,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省直属企业将整改资料及所有原件报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核查。 联系电话:85594066 85588921 特此公示。 附件:1、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审查意见一览表(申请贰级就位)11家.xls
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重新核定审查意见一览表(申请叁级就位)157家.xls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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