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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7-1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五措并举治拖欠——青岛市治理、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侧记

如何有效解决建筑业“双拖欠”问题,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年来一直努力破解的难题。去年以来,青岛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推出了五项新举措,清欠工作由“被动等”到“主动找”、由“阶段抓”到“日常管”,发生了根本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举措之一网上月报动态监控

  去年年底,青岛市自主研发了“青岛市建筑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月报系统”,对所有房屋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监控。每月10日前,该系统可将全市上千个在建项目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进行统计分析,每个区市、建筑企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数据都被系统处理,形成直观的柱状图、走势曲线,全市以及各区市、各企业的拖欠情况一目了然。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可据此制定针对性很强的政策,科学安排工作重点,将“拍脑袋”式的感性决策转变为经过分析的理性决策,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贴近实际,切实地维护了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举措之二三色预警限时整改

  以往,由于统计数据不准确,一些拖欠情况难以及时掌握,使得问题集中爆发,解决难度加大,令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陷入被动境地。为了防患于未然,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在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中设立了有效的预警功能,依据拖欠比例,依次设定了蓝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清欠部门安排一名同志专门负责三色预警监控。对进入蓝色预警状态的,由清欠部门对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拖欠情况属实的,清欠部门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向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解决。整改期间有效解决拖欠问题的,清欠部门签发“拖欠预警解除告知单”。对进入黄色预警状态的,由清欠部门对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拖欠情况属实的,由清欠部门与相关拖欠责任单位进行预警谈话,并限期7日内整改完毕。到期未完成的,清欠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安监、质监、房地产开发等管理部门发送“拖欠预警联动告知单”。相关管理部门接到联动告知单后,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及工作职责分工,立即向该拖欠项目施工单位下达“建议停工告知单”,并监督施工单位停工。对进入红色预警状态的,由清欠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拖欠情况属实的,由其与相关拖欠责任单位进行预警谈话,并限期3日内整改完毕。到期未完成的,清欠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监、质监、招投标、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等管理部门发送“拖欠预警联动告知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按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约定,向担保方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举措之三四个把关联动行政

  一是严把招标投标管理关。将网上月报数据与招标投标挂钩。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受理项目招标申请时,与清欠部门联动核查招标人是否存在拖欠行为。如存在拖欠问题,暂停受理项目招标手续,待拖欠问题解决后,再受理相关招标手续。二是严把施工许可管理关。施工许可办理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手续时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计划、资金到位情况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资料。对手续不全、无资金计划、资金不到位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的项目,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手续。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备案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按市建委《关于试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结算登记手续。未办理竣工结算登记的工程,质监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四是严把日常监督检查关。在施工现场日常检查工作中,相关管理部门将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查存在拖欠问题的,责令限期解决;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决的,下达书面停工令,直至按要求整改完毕。

  举措之四竣工结算强化监管

  从今年3月1日起,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工程竣工结算登记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在竣工备案前必须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以往结算长期不能定案,成为部分建设单位长期大量拖欠工程款的借口,致使企业对科技、设备、工程质量、安全、人力资源等的投入不足,导致建筑工人工资拖欠,这不仅直接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破坏了社会安定。将竣工结算这一工程建设重要环节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加以规范,对恶意拖延结算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建筑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登记。否则,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这样可有效避免某些建设单位以未结算为借口拖欠工程款,加快支付工程款的进度,为施工企业依法追讨工程款提供了依据。

  举措之五舆论监督强化责任

  为保证月报制度和预警联动机制的有效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清欠工作原则,青岛市建委要求各区、市清欠工作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负责辖区内拖欠问题的核实、解欠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拖欠问题的处理解决情况上报市建委建管局;要求市建委建管局每月中旬对本月网上上报数据、拖欠预警情况、拖欠动态、上月拖欠问题协调处理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拖欠严重、不配合清欠工作的责任单位,公开在青岛建管网和新闻媒体曝光,努力营造拖欠受罚、失信受制的清欠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和解决该市建设领域拖欠问题。

  据统计,全市企业网上上报房屋在建项目共1270个,其中列入拖欠预警的项目568个、拖欠数额8.91亿元。截至3月底,已解决547项拖欠问题,解决数额8.63亿元,解欠比例达96.86%。2008年以来,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及各级清欠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对列入预警的项目逐个进行了预警谈话、数据核实和联动协调处理工作。他们对超过3天预警期未解决拖欠的11家责任单位下发了“建议停工告知单”,对48家责任主体下发了“拖欠预警联动告知单”;对21家月报错误、13家漏报和87家未按要求进行月报的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照市场主体考核规定每个单位扣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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