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的通告
2009年第2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获准成为我省第一批省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
请两家机构在《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内,从事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能效测评”和“见证取样检测”业务,并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严格管理制度,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制度的实施打好坚实基础。
特此通告。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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