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附件: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doc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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