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9-11-1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内江1.5万农民工参加医保 自去年10月内江市实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政策以来,全市已有1.5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后,农民工可持《医保证》到当地市、县(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在支付起付额后,一年内可享受最高2.3万元以内的医疗费报销,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相同。 文章字数:353点击数:5503[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