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3-2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9 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 长 骆 琳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工程造价信息网 文章字数:365点击数:5490[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