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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1-30,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第81期)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简报

 

(第81期)

 

 

重规划、定责任、建队伍、保常态

——巴中市平昌县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巴中市平昌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深刻理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和作风工程的丰富内涵,重规划、定责任、建队伍、保常态,把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并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效,在全市的考核中名列第一。

一、以“一总六专”为纲要,坚持规划引领

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平昌县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根据省、市城乡治理工作总体规划,结合地处盆周山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了《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9-2011)》,提出了“到2011年底,县城、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县城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市级卫生场镇4个,省级卫生单位45个,省级卫生村40个”的规划目标,明确了全县要在2011年达到“整洁、规范、文明、优美”的治理工作标准。

编制六项专业规划。该县认真贯彻落实7月17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编制了《平昌县市场治理规划》、《平昌县乡镇场镇污染治理规划》、《平昌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等六个专业规划,狠抓规划引领带动。按照 “四注重四提升” 和“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该县聘请国内知名设计院编制了《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县城老街修建性规划和沿河景观规划,以及16个乡镇、17个村庄规划和3个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规划。同时,该县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会议评审制、民主票决制、专家顾问制三项制度,刚化规划实施、并联审批、执法监察三道程序,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以“一网三包”为抓手,确定治理责任

建立“网格”落实责任。平昌县实行“网格化”定人定责,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县城和乡镇、场镇细化为三级网格,即社区为一级网格,居民小组为二级网格,楼院(路段)为三级网格,建立“任务到格、责任到岗、考核到人、责权对等”的运行机制,实行乡镇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居民小组、居民小组长包社区的楼院(路段),楼院(路段)长包户,每一级网格责任人实行挂牌公示、每月考核、绩效挂钩、接受监督,形成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细划为格、连片成网的工作责任体系,实现工作责任的全覆盖。

落实“三包”责任制度。该县坚持党政主抓、部门联动、群众主体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全面推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包”工作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社区)、干部包居民小组,明确规定辖区主要负责人与“三包”责任人同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将“三包”责任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和干部述职测评。同时,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居民户“门前三包”、“院内四自”(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自搞环境卫生、自建环卫设施、自育花草树木、自管单位秩序)责任制,实现领导责任的全覆盖。

三、以“一队五员”为基础,建立工作队伍

组建“一队”综合执法。在逗硬建好清扫保洁、执法监察和监督考核“三支队伍”的基础上,平昌县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整合执法监察力量,从公安、建设、环保、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30人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县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依法集中整治乱修乱建和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2009年以来,全县共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设7858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摊棚4700余处,一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实行“五员”文明劝导。该县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实施居民素质工程,初步形成了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关心环境质量的新风尚。全县一次性安排环境治理公益性岗位627人,组建清扫保洁员、文明秩序劝导员、文明交通劝导员、文明市场劝导员、社区治安巡逻员等“五员”,组织“五老人员”(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老领导)、低保对象、中小学生等组成文明劝导队伍,划片分段矫正不文明行为;探索“社区评比进校园、学生监督进社区、专题讲座进课堂、行为习惯进家庭”的“小手牵大手”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据县政府门户网站调查结果,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满意率达98%以上。

四、以“三制三问”为保障,确保常态推进

探索建立“三项制度”。平昌县坚持从制度层面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保障,探索建立治理工作的三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该县实行村居一事一议、业主自筹结合的原则,县财政每年按中心场镇4.5万元、一般场镇3万元、集镇1.6万元的标准预算公共卫生管理费。乡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县乡各负担50%、县对城建及国土规费超基数部分80%返还乡镇等办法,加强场镇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县已完成25个乡镇场镇硬化及配套建设。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月一评、现场量化、影像存档、分类排名,每月在县电视台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探索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开通全县举报投诉电话和“城乡环境治理曝光台”,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回应机制、举报投诉处置制度、督查督办整改销号制度等规章制度,让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监督。2009年,全县共受理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8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逗硬落实“三问”机制。该县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从严落实“问事、问人、问责”的“三问”机制。出台《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责办法》,对治理不力、成效不佳的乡镇和县级部门,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公开述职等方式从严问责。2008年以来,共有7个县级部门(单位)被黄牌警告,7名乡镇(部门)负责人在县干部大会上述职,2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作检查,3名乡镇领导干部按程序被免职。通过逗硬考核、碰硬问责,问出了动力,问出了压力,问出了活力,不断将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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