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为都江堰职工入住安居房提供保障
5月30日,都江堰第一批2943套置换安居房通过摇号方式分配完毕,按照规定,安居房由政府无偿提供70平方米面积,超面积部分房款由职工支付,并需在交房时一并交清。为配合安居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缓解需补交超面积房款职工的资金压力,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置换安居房所需手续,制定了使用住房公积金补交安居房超面积房款的提取规程,并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向职工进行广泛宣传。分配到安居房的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安居房价格结算清单、付款凭证等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超面积房款。这项举措有效提高了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为职工顺利入住安居房提供了有力保障。
点击数:545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