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土地综合整治鹤鸣乡牟家营、永和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土地综合整治鹤鸣乡牟家营、永和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工程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1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出让收益,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0]67号文件)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429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鹤鸣乡思源、永和安置点。
2.2 建设规模: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监理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施工标)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监理标)须具备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07年以来)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3个类似项目业绩;
3.3.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4.(施工标)项目经理资格: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 月 12 日至2010年 11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众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2 月15 日13时30分,地点:大邑县众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鹤鸣乡
联系人: 罗镇长
电 话:__13882032300 ___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营门口路188号人和逸景A座11楼32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13548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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