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规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须经核准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商务部正在就《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须经商务部核准。
征求意见稿规定,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参与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或承包特定工程项目,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须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商务部负责全国工程项目核准工作。商务部将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网络进行工程项目核准的监督和管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参与工程项目,应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网络向商务部提出工程项目核准申请,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情况说明及有关工作进展、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申请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意见表、有关商会出具的工程项目意见表。(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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