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行业资讯新闻列表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19-09-0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湖北谋划2015污泥处理全部达标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投产、设施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据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仅2009年已建成投入运行的72座污水处理厂,年产污泥就高达30多万吨。若不妥善及时加以处理处置,污泥将直接给水体、土壤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处理能力,而且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如何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这不仅是评判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关系到城镇环境质量的改善,关系到“十二五”时期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湖北省要求各地要从关注民生、保护环境和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和建设力度。

因地施策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因泥施策,科学选定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不断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和配套力度。湖北省提出到2015年,全省县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其中武汉市达到95%、地级市达到75%、重点流域市县达到30%,其他县市妥善处理处置。各地要在2011年底前,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和区域特点的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同时抓好1~2个典型示范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初见成效。2012年底前,完成各市州和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和建设,并全面启动各县市污泥处置设施的配套建设。2013年,全面完成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实现规范化处理处置。到2015年,全省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必须全部达标。

技术多元确保安全可靠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将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总体要求,立足全省污泥泥质、产量及分布等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多元、协同处置、循环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技术适用、工艺先进、形式多样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污泥处理处置路子。

对境内或周边及污水厂附近建有热电厂、水泥厂、垃圾焚烧厂的地区,可优先考虑采用焚化技术处理处置污泥;对建有种植业、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区域,可优先考虑采用污泥氧化堆肥技术处理处置污泥,以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其他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考虑采用高温好氧发酵等成熟技术处理处置污泥,确保污泥处理处置无害化。

市场运作创新投融资机制

各地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综合考虑污泥种类、性质、处置方式、收益等因素,研究制定相关收费和鼓励性政策,在加大政府财力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污泥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促进污泥处理处置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湖北省要求,各地应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采取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拨付标准或财政补贴的方式筹措污泥处理处置费,保障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对采取BOT或其他托管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可通过协商采取适当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的方式筹措污泥处理处置费;对专业化处置污泥或采用能量回收和资源利用工艺技术处理处置污泥的工程项目,各地应积极给予政策性扶持。同时,紧紧抓住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历史机遇,认真做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统筹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省要求,各地要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连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一同编制,合理安排,统筹实施。

对已建成投运但尚未配套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各地应加大推进力度,尽快配套和完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依据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统筹配套建设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设施。一是优先利用本地现有设施处理处置污泥。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热电厂、水泥厂、砖瓦厂、垃圾焚烧厂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等设施,通过必要技术改造,协同处理处置污水厂污泥。二是相对集中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处理处置污泥。鼓励实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提高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效率。三是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托管处理处置污泥。充分发挥污泥处理处置专业化公司的技术、资金和人才优势,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采用托管运营的方式处理处置污泥。

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监管

污水处理厂是污泥产生的源头,湖北省强调,各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必须建立污泥产期、产量、去向等详细台账,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入手,实施严格的登记和管控制度。加强污泥运输环节的管理,建立转运联单制度,定期将联单记录结果上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污泥运输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更不得随意倾倒。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及其终端产品应用的全过程监管,做到污泥全处理处置,杜绝产生二次污染。建立健全污泥动态信息收集上报系统,将泥源产生量、中间环节处理处置量及最终处理处置情况,详细填写数据报表,建立数据库,完善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要切实加强监管,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乱排乱倒污泥的违法行为。(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建材预算价湖北省建材预算价湖北省建材预算价
文章字数:2450
点击数:5437
[ 打印当前页 ]